新时代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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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实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范围的通告,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工作,决定自2020年7月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条块结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全方位营造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宣传氛围,强势掀起文明行车集中整治高潮,提高我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头盔佩戴率和守法率,到2020年12月底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电动

2、自行车驾乘人守法率达到90%以上。二、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7月中下旬)制定市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召开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新闻发布会;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等宣传活动,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市公安局、城管局集中上路开展整治劝导行动,文明办牵头做好志愿者上路劝导工作。公安机关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配戴安全头盔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宣传,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带

3、头佩戴安全头盔。村居、小区物业加强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劝导。(三)检查督导阶段(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常态化落实全方位宣传工作,积极发动各方力量配合政府宣传,在全市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宣传的浓厚氛围。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市效能办、文明办、公安局等单位组成专项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抽查评估,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固化措施、建章立制。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1.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将机关事业单位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时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情况,对全市面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通报。2

4、.宣传部: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上路对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及各类违法行为开展劝导,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定期开展暗访工作,大力倡导市民群众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3,组织部:负责广泛宣传发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驾乘电动自行车带头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4 .效能办:负责督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驾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守法率,定期进行通报。5 .公安局:常态化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和机非不分等违法行为。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依法进行处

5、罚,登记驾乘人身份信息和工作单位,定期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坚持以案说法,定期在新闻媒体曝光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案例及教训。6 .融媒体中心:负责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开设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宣传整治专栏,声、屏、报、网全面出击,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全面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头盔佩戴率、守法率。7 .团市委: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广大青少年进行宣传教育,“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相关宣传整治信息,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交通安全劝导,佩戴安全头盔宣传等活动。8 .教育局:负责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学生、教师、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

6、育工作,发放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推送宣传整治信息,组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开展自查,要求所有教职员工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重点推进校园门口高峰时段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工作,确保校园门口驾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守法率达到90%以上。9 .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市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经销商及安全头盔售卖的商场、店铺开展宣传,严查市场上销售的各类不合格头盔;倡导所有经销商在出售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向顾客赠送一顶合格安全头盔;同时,对非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情况进行查处;依据相关法规严厉打击非法囤积,哄抬安全头盔价格,扰

7、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10 .城管局:负责对沿街商铺开展宣传工作,有电子显示屏的商家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整治期间,组织执法力量上路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整治。IL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卫生院、乡村医疗卫生站(所)开展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教育工作,每天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公益宣传片、提醒滚动游字,悬挂横幅、标语等。12 .住建局:督促全市建筑工程工地、各物业单位、居民小区门岗做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头盔宣传工作,对进出工地、小区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劝导,利用小区LED电子屏、显著位置循环播放公益宣传片、提醒滚动游字,悬挂横幅、标语等。13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全市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头盔

8、佩戴宣传工作,在全市各文化娱乐场所每天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公益宣传片、提醒滚动游字。14,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属地原则,细化工作方案,负责本区域内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自查,要求每个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组织并发动镇村干部、农村“两站两员”、党员、网格员、志愿者、小区保安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劝导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在村居、小区进出口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利用喇叭、广播进行宣传。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政府办和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效能办、团市委、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文体广电和旅

9、游局、教育局、卫健委、融媒体中心、住建局、城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整治期间协调指挥、督查推进等工作。(二)强化示范引领。各乡镇(街道)、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佩戴安全头盔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带头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佩戴安全头盔行动,并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出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高我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头盔佩戴率、守法率。(三)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市各部门单位要落实责任,坚持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同步发力,严格按照要求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市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举措,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四)强化督导检查。市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以“四不两直”的方式,不间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对违反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宣传、推进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平安交通创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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