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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当年度各类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平的考生报考我院,提升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生入学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章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奖项设置及评定时间第三条奖励对象:具有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普通全日制新生(不含二元制招考、五年专接轨和高职扩招等类型)。第四条奖项设置:高分入学奖学金、技能大赛获奖奖学金,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达到要求的学生只能参加一项奖项评选。L高分入学奖学金:针对高分新生进行奖励。一等奖:录取分数达到相应批次本科线上,奖励第一学年的同额学费奖金(艺术类招生参照二等
2、奖奖励);二等奖:录取分数在相应批次本科线下20分内,奖励3000元/人(艺术类招生参照三等奖奖励);三等奖:录取分数在相应批次本科线下40分内,奖励IOoO元/人(艺术类招生不奖励)。2,技能大赛奖学金:针对获得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奖项的新生进行奖励。一等奖:获得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三等奖以上,分年度奖励三个学年的同额学费奖金;二等奖:获得省赛二等奖,分年度奖励两个学年的同额学费奖金;三等奖:获得省赛三等奖,奖励一个学年的同额学费奖金。第五条评定时间:每年的11月份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审、发放时间和要求第六条学院成立新生奖励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分管领导、教务处、学工处、财务科等部门领导及各系(院
3、)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教务处牵头。第七条申报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经评审后由学院发给相应奖金。第八条奖学金评审须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一,各院系收集和审核参评新生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通过院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处;第二,由评审委员会评定等级;第三,教务处、学工处将拟获奖学生及情况上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通过后由学工处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工作日;第四,公示无异议后由学工处负责造册发放奖金。第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第十条以往有关评审办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