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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书范例-保险类一、项目背景(一)项目背景为提高员工的重大病保障水平。按照“全面覆盖、保障最优、成本可控”的原则,选择“业务规模大、信誉资质好、保障水平高、综合服务到位”的商业保险公司为全行员工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二)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3年。(三)税费及发票要求因本项目提供服务而支付的其他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其他各项税费)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再向采购方收取。供应商应保证各项标的对应的税率符合国家规定,且与最终付款时提供的发票税率一致。除特别说明外,增值税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规
2、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应保证发票真实、合法,各项信息全面、完整。二、采购标的(一)采购内容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不低于30万元。(二)保障范围全体在岗合同制员工(含内退)及离退休人员(包括已罹患重大疾病的员工,对其新患不相关的重大疾病需全额赔付),合计10881人,具体以采购方提供的人员名册为准,人员基本信息见下表:人员基本情况表单位:人年龄范围性别合计男女35岁(含)以下1366270240683544岁(含)55599715524554岁(含)794126420585564岁(含)987Hll20986574岁(含)39539579075岁(含
3、)以上215100315合计4312656910881在保险期间如发生人员增减变动,以采购方提供的人员增减变动为准。(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无等待期),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首次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20年下发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为基础。(四)服务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保险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服务起始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五)服务期限采购有效期内,合同每1年一签。(六)人员变动采购方在员工发生增减变动后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
4、定时间内进行业务处理,并结算保费。(七)最高限价/控制单价人均保费上限为1650元。三、供应商资质要求(一)基本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O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
5、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7、投标人应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经营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包含保险经纪公司)。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服务能力要求1、理赔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理赔服务方案,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单据,应于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定,并于做出审定10个工作日内将赔款划至被保险人银行账户;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于做出审定3个工作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供应商在保险期限内,随时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理赔数据分析报告。2、咨询服务供应商应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服务,设置服务专线,为采购方提供24小时业务受理服
6、务;指定电子邮箱,并承诺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咨询问题进行反馈。3、专属团队服务供应商应为分行本部及辖内机构建立团体保险专属服务团队,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应具有保险服务资质、较强的理赔专业能力、丰富的工作经验,能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及时补充、更换人员,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服务人员,如更换,需经采购方书面同意。4、培训服务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我行需求,分批分类对员工进行保险方案宣讲培训I。在保险期间内,如我行有大批新员工入职,保险公司应积极配合向新员工提供保险方案宣讲培训。5、增值服务供应商为我行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员工提供医院、医师门诊预约服务,开展健康培训讲座、协助安排员工年度体检等一揽
7、子员工健康保障服务。四、合同其他要求(一)付款方式保险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在保险期限届满后,对保险期间因人员增减变动调整引起的保费变动进行清算,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一次性退还多收保费或补缴保费。(二)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指定以下账户交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的合作期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因供应商未能按协议或服务合同要求的服务质量、服务条款履约而造成采购方的损失,若采购方的损失超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总额的,采购方保留追索的权利。供应商拒交或未按时缴交履约保证金的,将被采购方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合作资格,
8、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采购方保留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在与采购方签订具体合同时,若供应商无故拒绝签约,采购方有权扣罚其全额履约保证金,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与其合作关系。在协议期间结束后,采购方根据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标准见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打分表(附件)。评价结果运用按以下等级进行:A级供应商(90分W评价分值W100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或基本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履约能力强,合同期间不扣罚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全额支付或有条件支付履约保证金。有条件支付是指采购方对存在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和完善,通过改进和完善完全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可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B级
9、供应商(80分评价分值V90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履约能力一般,每次服务满意度评价后将根据评分结果按“(100综合考核得分)/100的比例扣罚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予接受;C级供应商(评价分值V80分):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全数扣罚。但经采购方研究同意给予整改机会,并经重新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在80分(含)以上的(重新考核得分必须小于90分),扣减履约保证金的50%,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考核低于80分的履约保证金全数扣罚。合同期内若双方继续履行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被采购方扣减部分,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指定帐户补足至人民币10万元整(小写:100,000元),供应
10、商未按规定时间补足时,采购方有权拒绝供应商继续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在合作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未被扣除部分无息退回至供应商账户。(三)违约责任1、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还相关款项、拒付本合同项下相关款项、要求赔偿损失、终止订单和本合同,并将供应商列入采购禁入名单。2、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按时提供服务或理赔,每迟延一天,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订单总价款的0.1%作为违约金。迟延提供服务或理赔5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因供应商项目人员的原因给采购方造成损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供应商未经采购方
11、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人员或者未能按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人员,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进行赔偿。5、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或理赔的,采购方对于本合同下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和损失先行承担的,采购方有权进行追偿。6、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并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1 .开具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2 .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3 .发票上的信息错误的;4 .因供应商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其他情况;如供
12、应商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如果供应商向采购方开具虚假发票,采购方有权拒付保费、要求赔偿损失、终止本合同,并将供应商列入采购禁入名单。8、因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造成采购方无法抵扣增值税税额,采购方有权从未支付的保险费中直接扣除采购方可抵扣税额。(四)争议处理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3、仲裁费除
13、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4、仲裁期间,除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五)保密条款1、双方对彼此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做出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用户信息、技术资料、市场方案等。2、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一方因过失造成客户资料泄密的,需要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3、双方只能在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情况下将本合作及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等具体内容提供给政府监管部门或其上下级机构,提供程度仅限于可执行本项目的最小权限。4、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或其他监管机构的正式要求或指令外,未经对方书
14、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5、本协议解除、终止、有效期间届满,不影响本条关于商业秘密约定的效力,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条之约定,持有对方保密资料的一方应及时将保密资料归还对方,并且不得复制备份。五、监督考核评价要求采购项目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打分表,详见附件。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打分表供应商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甲方考核部门:考核年度:甲方考核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考核指标分值/权重得分1、保险公司服务专员的服务态度及职业素养102、理赔服务专业性情况203、承保增值服务情况54、保险公司解决问题能力和整体协调能力205、理赔案件办结效率206、合同执行能力207、咨询信息反馈能力5评价得分评价意见:评价等级:口A级B级C级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甲方考核部门留存;一份由乙方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