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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街道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XX区XX街道领导班子会议(简称“班子会”)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XX市XX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制定本规则。第二章议事决策原则第二条街道领导班子会议事决策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2、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五大发展理念,结合XX街道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推动XX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
3、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凡属于应当由班子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中精力谋大局、把方向、管大事,从政治、思想和组织上加强对XX街道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委等班子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宣传思想文化、组织、纪律检查、群众、统一战线、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使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严守政治纪律
4、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完善领导机制、领导方式,提高执政能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尊重客观规律,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决策质量、效率和水平。第三章议事决策范围第三条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会围绕以下职责开展议事决策:(一)组织实施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传达党中央、省党委、市委和区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讨论研究党的建设,包括街道机关、村(社区)、“两新”组织党的组织
5、、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及群团建设工作。(三)讨论研究事关XX街道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定期研究街道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四)制定干部管理政策,推荐、提名、任免干部;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等有关事项;讨论决定干部职工考核、绩效分配、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等事项。(五)对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纪工委和武装部提请研究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研究街道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城乡社区发展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并作出有关决议和决定;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六)研究决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委和纪工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制定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方案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措施;审定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七)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审批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九)其他需要党工委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第四条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围绕以下职责开展议事决策:(一)研究制定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安排,交流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二)拟定实施各类行政管理措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三)审议使用资金单项超过5000元的支出项目。(四)审议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公共安全及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工作事项。(五)审议各村集体经济发展事项以及各村报审的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六)其他需要党工委讨论、研究、
7、决定的重大事项。第四章议事决策程序第五条街道领导班子会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至少提前1天通知班子成员和列席人员,如遇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班子会决策的,班子成员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在街道领导班子会上通报。第六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会议议题,根据近期安排和议题收集情况拟制会议方案,报副书记、主任、书记依次审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议题承办部门应当在会前2个工作日向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报送书面请示(含扫描版),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按办文程序办理,经审定后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删减内容;干部人事安排、案件查办、巡察工作等事项根据需要及
8、时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会议议题应当适量安排,重要、紧急议题优先安排,重大议题可以安排专题讨论。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不再变动,对确有必要提交班子会研究的临时性议题,由书记决定。第七条凡提交街道领导班子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分管领导对所涉及问题,特别是人事、编制、财政等方面的问题,应组织有关方面进行研究,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未经协调一致的事项,不得仓促上会。第八条会议出席人员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人员为议题相关责任人、汇报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履行请假手续。班子会应当根据议题需要有计划地有邀请党代表列席,适当增加列席人员数量和频次。半数以上党政班子成员到会方可
9、召开领导班子会。党工委领导班子会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工委委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街道领导班子会相关议题,旁听并自行做好记录。列席有关议题人员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与相关办公室商议后提出建议,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列席人员对与其有关的议题进行汇报、答询,相关议题研究完毕即可离席。第九条街道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事项,一般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汇报人汇报有关情况及请示事项;班子成员就议题发表意见;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或者答询;会议召集人集中讨论意见,提出决策意见;班子成员表决,会议召集人宣布表决结果。第十条街道领导班子会表决可以根
10、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的班子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参会成员应当逐一发表明确意见。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当逐个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表决。第十一条街道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班子成员因故缺席的,根据工作需要,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或者委托有关同志征求其意见并向其通报有关情况。班子会讨论有关事项,如涉及到班子成员或者列席会议人员需要回避的,该人员应当按规定回避。第五章决策实施第十四条街道
11、领导班子会作出的决策,按班子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对组织实施负总责。决策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通过召开班子会决定。第十五条街道领导班子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文件,应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及时传达到规定范围。班子会召开情况以及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文件,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会同基层党建办公室组织报道。重要新闻稿件要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刊发。第十六条街道领导班子会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安排专门同志负责记录、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依次签发。研究干部案件问题和干部人事事项的分纪要,分别由分管纪检、组织工作的街道党工委委员审
12、核后报书记签发。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班子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督办明确的时限内,将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书面报至党政综合办公室。对于重大决定事项,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当将落实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出书面报告。第六章议事决策纪律第十八条班子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公务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集体决定精神。第十九条班子成员和列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班子会讨论的具体情况和决定事项未经批准公开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则具体解释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商有关单位承担。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
13、本规则为准。附件:议事决策程序示意图附件:班子会议议事决策程序议题报送部门分管领导组织研究,形成较成熟的意见会前2个工作日I报材料向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报送书面请示、活动方案或汇报材料等,电子版交至党政综合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1收集汇总根据近期安排和议题收集情况拟制会议方案副书记、主任、书记1依次审定确有必要提交的临时议题,由书记决定党政综合办公室提前10I通知班子成员列席人员含议题的报送部门、参与该议题工作的部门收到通知起,会议召开前1请假报至党政办半数以上党政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班子会。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多页鬲三分之二以上党工委委员到会,分管领导必须到会.1开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全程记录报送议题部门专题记录,必要时将重点内容交党政综合办公室记入班子会记录本党政综合办公室攫写会议纪要I报审副书记、主任、书记I依次签发会后1周左右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至各办公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