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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一一年九月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规划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规划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规划期限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规划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规划背景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区域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指导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
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区(县)土地利用调控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综合整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统筹安排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优化配置
3、城乡建设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构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加强生态工程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模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中心城区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重点项目用地安排错误!未定义书
4、签。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加强土地利用规划总体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深化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能力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加强规划宣传,提高规划的社会影响错误!未定义书签。前S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东部、长江下游南岸,紧邻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快速发展,多项人均指标位居安徽省之首。马鞍山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1996年规划基期年,于1999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促进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5、,取得了极其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杰效益。自2003年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到2006年底,主要规划目标已经实现,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也基本完成。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的阐明未来全市土地利用战略,制定符合现代城市发展需求的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按照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有关要求,结合马鞍山市实际,编制新一轮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
6、6202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是指导马鞍山市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改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编制本规划。第二节规划依据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9)中
7、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0)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程(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4)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5)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10)3、相关计划和规划(1)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
8、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3)马鞍山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规划(4)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5)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6)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第三节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第四节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马鞍山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三区一县(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当涂县),土地总面积168574公顷。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马鞍山市位于长江下游南岸、安徽省东部,地处北纬31463117,与东经118o21z11852,之间,东
9、临石臼湖,与江苏深水县、高淳县相邻;西濒长江,与巢湖市相望;南与芜湖市接壤,北与南京市毗邻。市区北距南京市区45公里,南距芜湖市区40公里,205国道、宁芜铁路纵贯全市,长江马鞍山段41公里。具有临江近海,紧靠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的优越地理位置。地处亚热带北部,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季风显著。地处长江中下游冲积平原的芜湖-马鞍山丘陵水网平原区,经漫长的地质时期形成了以冲积平原为主的湖积、丘陵岗地相互交织的地貌类型,地势较平缓,略有东北高西南低趋势,平原、丘陵呈现带状平行分布,大致与北东一南西构造线平行。位于长江下游宁芜一罗河成矿带,是我国七大铁矿区之一。马鞍山市现辖三区一县,即
10、金家庄区、花山区、雨山区和当涂县,下设19个乡镇,其中市区辖5个乡镇,当涂县辖14个乡镇。2005年总人口130.14万人,地区生产总值(GDP)371.3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3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40.6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3.3亿元。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11元。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一、上轮规划取得的成效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1、土地利用效益明显提高。规划实施以来,兼顾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三统一。全
11、市农业用地产出率由1996年的0.82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1.41万元/公顷,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从1996年的44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154万元/公顷Q2、各级政府和用地部门的规划意识不断加强通过建设用地预审、年度计划调控、建设用地管理等手段,加大规划实施管理和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土地资源跟踪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利用,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知度不断加深,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明显增强,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明显提高。3、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在规划的规范和引导下,有效保护了湿地等自然资源,在水源涵养地、沿江等生态敏感区适度增加了生态建设用地。2005年底全市绿
12、化覆盖率由1996年的26%上升到39%o二、上轮规划存在的不足1、规划的前瞻性不足规划实施期间,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全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用地需求大幅度增加,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难以满足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需要。2、规划科学性不强上轮规划指标刚性强,未预留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空间,随着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战略,建设用地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程度有所降低,上轮规划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形势的需要。3、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薄弱指标控制是上轮规划编制的主要指导思想之一。由于上轮规划具有“重方案、轻措施”的特点,导致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
13、耕地、耕地等指标都提前实现或突破。4、规划统领作用有待加强由于没有权威的土地规划法规作支撑,规划的龙头地位得不到保障,各行业规划常强调自己的特殊性,加之各部门统计口径、规划期限的不同,造成城乡、交通、水利、能源等各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不密切,没有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领各项建设规划的作用。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到2005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168573.80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17公顷)的1.20%。农用地123148.0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3.05%;建设用地24130.47公顷,占14.31%;其它土地21295.32公顷,占12.63%。农用
14、地中耕地81275.0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6%;园地733.4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60%;林地15233.1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12.37%;其他农用地25906.3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21.04%o建设用地中城镇建设用地9049.8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7.50%;农村居民点的用地IoO74.3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1.75%;采矿用地1292.0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35%;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15.0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48%;交通运输用地941.3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90%;水利设施用地2554.3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59%;其他建设用地103.55公顷,
15、占建设用地的0.06%。二、土地利用特点1、建设用地比重较大马鞍山是资源密集型新兴工业城市,我国十大钢铁工业基地之一,工矿用地较多,建设用地比重较大。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占土地面积的14.31%,高于安徽省U.60%的平均水平。2、土地生态环境较好马鞍山临江、依山、环湖,享有“九山环一湖、翠螺出大江”的美誉,自然环境优美,2005年全市生态绿地达985.22公顷,土地生态环境较好。3、土地利用区域差异明显与本市地形、地貌特点相适应,土地利用布局表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市域西部和西北部,濒临长江,交通条件极为优越,属于沿江经济带,是市域生产力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也是城镇工矿用地的集中分布地区;南部属于平原好区,土地利用现状以耕地为主,是基本农田的主要分布地区;东北部属于丘陵岗地,土地利用现状以林地、旱地为主,也是矿产资源(主要是铁矿资源)集中分布区。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