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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身互动志愿者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给心身互动学员搭建相互学习、相互鼓励的互助平台;为了汇聚社会资源,发挥学员力量,支持和推动蒙医心身医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传承祖国优秀传统医学文化,推动健康中国事业的发展;为了满足受益学员奉献爱心的愿望,规范学员的志愿服务行为和活动;结合心身互动学员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和社会责任,自愿、无偿地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为心身互动学员、心身互动课堂提供帮助和服务,为蒙医心身医学事业贡献力量的爱心人士。第三条本组织由心身互动受益学员自发组成,是服务于广大心身互动学员和心身互动课堂的公益性,独立
2、互助团体,不隶属于其它任何组织或机构。第四条本组织的全称叫“心身互动志愿者联盟”,简称“志愿者联盟”。第五条本组织性质为公益性互助团体,不涉及任何宗教和商业色彩。第六条本组织开展的业务活动主动接受蒙医心身医学专科联盟总部和各联盟单位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第七条组织宗旨: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号召,积极倡导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为早日实现“健康中国”而贡献力量。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组织机构:志愿者联盟由理事会、理事会直属管理部门和若干个基层团队三级组织构成。理事会是联盟最高领导机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理事会下设综合部、微信
3、群志愿者管理部(简称微信群管部)和基地志愿者工作部(简称基地志工部)共三个直属部门。综合部是辅助心身医学联盟某些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志愿者团队,包括协助心身医学联盟招募、培训心身互动辅导员,辅助心身医学团队的宣传、科研、审稿、法务等方面的工作。该部下设辅导员培训组、宣传科研组、审稿法务组等三个小组。微信群管部负责各地心身互动学员微信群志愿者的服务管理。该部下设若干不同地区的学员微信群志愿者团队,组织、管理各地的心身互动学员微信群。基地志工部负责阿吉泰养生园等基地志愿者团队的服务管理。该部下设若干不同基地的志愿者团队,为该基地的心身互动学员和课堂服务。团队可根据实际需要,分为线上和线下志愿者服务小组
4、。“组织机构示意图”见附则一。第九条岗位设置:志愿者联盟理事会设理事若干名,常务理事9-15名,秘书长1人,副理事长4人,理事长1人,名誉理事长若干名。理事会直属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至2名。基层组织团队若干,每个团队均设团长1名,副团长1至2名。其中基地志愿者团队的2名副团长,可分别兼任线上和线下志愿者小组组长。第十条选举办法:所有联合发起人均为首届理事会理事成员,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成员,常务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理事会秘书长和三个直属部门的部长由四个副理事长兼任,副部长由部长推荐。基层组织团队团长由其上级部门推荐,副团长由团长推荐。第十一条任职时间:各级组
5、织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基层志愿者执行组长为临时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撤销或替换。第三章组织职责与义务第十二条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参见附则二),记录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的活动档案。第十三条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注册,以及志愿者服务的组织、督导和能力建设等工作。第十四条根据活动需要,招募临时志愿者。第十五条反映志愿者团队和个人的诉求,调处志愿服务活动中发生的纠纷,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报请各联盟单位开展对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的表彰活动。第十七条各级志愿者组织实行
6、自我管理、责任自负原则,志愿者联盟仅有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服务的义务。对于冒用各级志愿者组织的名义、标志和有关资料进行违法活动的,志愿者联盟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章志愿者加入办法第十八条加入条件(一)认同蒙医心身医学理念,关心、支持心身医学事业,自愿加入志愿者联盟,并通过该联盟同意和备案后成为志愿者。(二)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奉献,自愿为其它学员和心身医学联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三)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本章程,遵守志愿者组织的相关管理规定。(五)原则上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接受心身互动治疗效果显著,健康状况较好的学员
7、或学员家属,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第十九条志愿者加入程序(一)填写心身互动志愿者申请表,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通过初步审核,参加相关培训和试用实习。(二)培训和实习结业合格,方可录用并正式注册备案,同时颁发“心身互动志愿者”证照。(三)自愿加入、退出自由。(四)基地志愿者疗程期满离岗后保留其资格,再次上岗需重新登记注册。第五章志愿者的责任与义务第二十条遵守心身互动志愿者联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十一条传播绿色医学理念,帮助身边的患者走进心身互动课堂,自觉为心身医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第二十二条积极参加各级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一)志愿者应当在组织的安排下开展活动,完成服务工作。(二)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听课及参加活动时应佩戴志愿者标识或证照。(三)有全局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中相互支持。第二十三条严禁私自利用志愿者身份或以志愿者组织的名义,组织或参加违反志愿者服务原则的活动。第二十四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连续两年不参加团队组织的活动;严重违反本章程和各项管理规定;道德失范并造成恶劣影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志愿者中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一经调查核实,将被劝退或除名。第二十五条志愿者服务中出现意外人身伤害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志愿者违反本章程及各项规定产生相关法律责任的,实行责任自负原则。对心身互动联盟造成损害的,本联盟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