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合同汇总六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保险合同汇总六篇.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保险合同汇总六篇保险合同篇1债权人(甲方):保证人(乙方):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
2、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为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币信用卡(以下简称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一、保证人(单位卡保证人必须为单位
3、)承认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并履行本合约。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领用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单位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乙方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4、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甲方(盖章):保证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债权人(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简称乙方)。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年月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发生的全部损害赔偿。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
5、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付连带赔偿决不推诿。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
6、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债权人(甲方)(签字):连带保证人(乙方)(签字):住址: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身份证统一号码:年月日年月日保险合同篇2一、保险合的同生效1 .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
7、期限到达后才生效。2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保险合同若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二、种类1、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2、按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式保险合同、预约式保险合同3、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保险
8、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4、按照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5、按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6、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篇3被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经营许可证号码:负责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
9、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一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第四条代理地域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第五条代理业务范围(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2 .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3 .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4 .接受客户咨询;5
10、 .甲方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1 .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2 .核保、核赔;3 .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七条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第八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一)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
11、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甲方:乙方:日期:保险合同篇4合同编号:第一条约因保险公司名称,公司法定地址(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其户籍所在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
12、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条代理期限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第三条代理区域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第四条代理权限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1)个人寿险();(2)个人健康();(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O;(4)经保
13、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OO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第五条保险费交付方式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第六条保险费交付期限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第七条代
14、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甲方:乙方:日期:保险合同篇5“游击队”瞒天过海口头说好的价格结账时翻倍去年年底,
15、自贡市民刘先生在自贡汇川路泰丰翰林尚都购置的一套住房,已经空歇了一年多。由于家中另有事情需要处理,加上资金暂时未到位,所以一直都未装修。去年12月,刘先生和妻子商量着开始装修,好在来年搬进新居。“1月初开始进场动工,我和老婆当时更多的是考虑到装修成本,所以找的是熟人介绍的游击队。”刘先生介绍,刚开始一切顺利,和“游击队”沟通也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在一些怎样施工以及防水等细节问题上,耽搁了几天时间。今年6月,刘先生的新居装修基本完成。让刘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接到“游击队”的结账清单后,他发现其中的账目有些不对。“本来商量好的某项安装费,他们当时口头承诺的是100O多元,现在却变成20xx多元,多算了差不多一倍,还有几项材料费也高得吓人。”由于没有和对方签订合同,一切都是双方口头协议,刘先生费了不少周折,最终还是做了一些妥协,把这事给了了。“太麻烦了,以后再搞装修,一定要签合同,事前一定要做好一些细节的约定,免得到最后来扯经。保险合同篇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委托人全权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