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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申请人姓名代写人姓名受理日期受理人受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监制一、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申请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使用。二、申请人年满18周岁须本人亲自填写,如未年满18周岁可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填写。声明本申请表所填内容完整、准确,所提交的相片、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的申请情况、联系地址或者电话如有变化,将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未补正申请材料,
2、不配合面见询问、亲子鉴定,或未申报联系方式变更等,视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申请人(监护人)签名:姓名姓名汉语拼音贴申请人相片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相片大小:40X30mm别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民族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住址邮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电话本人简历父姓名别名贴申请人父亲相片正面免冠半身出生地出生日期籍贯现居住地亲情况如居住在内地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彩色相片大小:40X30mm住址邮政编码内地居民身份证号码固定电话手机电话如居住在香港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首次签发日期本次签发日期港澳居民来往内丸号码工通行证住址固定电话手机电话何时何地何因在香港定居母亲情姓名别名贴
3、申请人母亲相片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相片大小:40X30mm出生地出生日期籍贯现居住地如居住在内地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住址邮政编码内地居民身份证号码固定电话手机电话况如居住在香港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首次签发日期本次签发日期港澳居民来往号彳内地通行证玛住址固定电话手机电话何时何地何因在香港定居父母结婚情况有无登记结婚结婚日期结婚地点结婚登记机关结婚证编号国内外主要姓名称谓,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属申请人所填各项内容:口属实口不属实不属实的内容是:申请申请人赴香港定居:口同意口不同意人不同意的理由是:所在负责人(签名):(公章)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J,备注: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
4、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对申请人前往香港定居的意见。申请人有关情况及单位意见如有变化,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受安理机意受理人(签名):关见受理日期:年月日公审安核机意关见审核人(签名):审核日期:年月日公审安批机意关见审批人(签名):审批日期:年月日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表申请人姓名代写人姓名受理日期受理人受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监制一、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表用于符合中华
5、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申请赴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使用。二、申请人年满18周岁须本人亲自填写,如未年满18周岁可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填写。声明本申请表所填内容完整、准确,所提交的相片、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的申请情况、联系地址或者电话如有变化,将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未补正申请材料,不配合面见询问、亲子鉴定,或未申报联系方式变更等,视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申请人(监护人)签名:姓名姓名汉语拼音贴申请人相片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相片大小:40X30mm别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文化
6、程度身份证号码民族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住址邮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电话本人简历父姓名别名贴申请人父亲相片正面免冠半身出生地出生日期籍贯现居住地亲情况如居住在内地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彩色相片大小:40X30mm住址邮政编码内地居民身份证号码固定电话手机电话如居住在澳门澳门居民身份证号码首次签发日期本次签发日期港澳居民来往内丸号码工通行证住址固定电话手机电话何时何地何因在澳门定居母亲情姓名别名贴申请人母亲相片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相片大小:40X30mm出生地出生日期籍贯现居住地如居住在内地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住址邮政编码内地居民身份证号码固定电话手机电话况如居住在澳门澳门居民身份证号
7、码首次签发日期本次签发日期港澳居民来往号彳内地通行证玛住址固定电话手机电话何时何地何因在澳门定居父母结婚情况有无登记结婚结婚日期结婚地点结婚登记机关结婚证编号国内外主要姓名称谓,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属申请人所填各项内容:口属实口不属实不属实的内容是:申请申请人赴澳门定居:口同意不同意人不同意的理由是:所在负责人(签名):(公章)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J,备注: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对申请人前往澳门定居的意见。申请人有关情况及单位意见如有变化,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受安理机意受理人(签名):关见受理日期:年月日公审安核机意关见审核人(签名):审核日期:年月日公审安批机意关见审批人(签名):审批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