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汇总(1-22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考《宪法学》考点汇总(1-22章).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一、宪法的实质特征1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2 .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3 .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二、宪法的形式特征1.内容的根本性;2 .效力的最高性;对法的效力最高;对行为主体最高。3 .制定、修改的程序严格: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三、宪法的本质1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2 .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3 .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四.宪法制
2、定权宪法制定权,又简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程序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五.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所采取的,划分国家内部区域,调整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相互关系的原则和形式。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的决定因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主要决定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权限等等。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
3、效力。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宪法是公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其他法律要求更加严格。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宪法的通过或批准以及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一般都要求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者3/4以上的多数赞成,才能生效。七、宪法最核心的价值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从历史上看,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往往是争取公民权利斗争的产物。宪法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
4、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斗争的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大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的目的即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八、宪法是全民意志的体现将宪法的本质归结为体现或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的观点就是全民意志论。典型的全民意志论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的社会契约论。该理论认为,政府是人们签订契约的产物,宪法则是这一契约的表现。如果政府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人民
5、有权推翻政府,并重新签订契约,组织新的政府。因此宪法只能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全民意志论不仅在资产阶级学者中流传甚广,而且这种观点在资产阶级宪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例如1787年美国宪法、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就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然而我们知道,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因而宪法所表现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绝不会是全体人民的意志。因此尽管这一理论开创了新的宪法理念,促进了宪法的发展;但它却掩盖了事实真相,麻痹了广大受剥削受压迫的人民。九、宪法分类的意义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标准把宪法划分和归纳为不同类别的活动,是宪法与宪法学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意义主
6、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宪法特征、本质的有效途径。既然“类”的形成必须基于分类对象的基本特征,那么一方面,如果人们要对宪法和宪法现象进行分类,就必须弄清楚宪法和宪法现象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如果人们对宪法和宪法现象的认识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类别,那么就能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总结宪法的各种特征。(2)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宪法分类既可以对同一类别的宪法进行比较研究,又可以对不同类别的宪法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更加全面、更加有效地分析宪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探寻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规律。(3)宪法分类对立宪和行宪具有重要意义。任何国家的统治阶级要制定一部科
7、学的宪法,并使其发挥实际作用,都必须吸收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而通过分类比较研究则可获得这方面的认识。十、宪法与客观现实的紧密联系作为字面上的、规范意义上的宪法,或者说书面宪法,至少在两大环节上与客观现实密不可分:一是在宪法制定过程中,宪法的基本内容,以及宪法规范的具体表述,都必须立足现实,从客观实际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具体条件出发。如果书面宪法没有客观现实基础,那么也就意味着宪法的具体规定没有现实针对性,就不能促进社会现实的发展,因此书面宪法必须来源于现实。二是书面宪法制定后必须切实贯彻执行,必须实实在在地调整各种现实社会关系,否则,再好的宪法也等于一纸空文。十一、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近代
8、宪法主要有以下特点:确立了主权在民的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流;(2)强调公民的自由权利,具有自由主义色彩;(3)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治法的特色;(4)成文宪法形式被普遍采用;宪法基本上仍然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现象,局限于西方文化圈。十二、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具体来说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十三、事先审查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指在法律、法规和其他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由专门的机关审查其合宪性。如发现与宪法不符可予以纠正,避免其在制定完成并生效后产生不良后果。十四、事后审查事后审查指
9、对已生效的法律、法规在执行、适用的过程中,因发现有违宪的可能性而予以审查,或者因特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宪法而提出请求时,才予以审查。十五、宪法监督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十六.英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17世纪上半叶,英国的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逐渐取代封建经济关系,作为一个阶级的资产阶级已经形成,并于1640年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英国宪法就是在这一革命过程中产生的。而英国资产阶级的软
10、弱性,决定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妥协性特点,并由此导致英国宪法产生如下特点:英国宪法是在革命过程中逐渐产生的,是由一系列宪法性文件累积而成,在形式上表现为不成文宪法;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致使封建王权的形式得以保留下来;有些旧的法律也成为了新宪法的组成部分;不具备根本法的形式特征等等。十七.1918年苏俄宪法的意义十月革命的胜利和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一种新型的现代宪法一一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1918年7月,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本法)。作为一种新型的现代宪法,苏俄宪法的意义在于:首先,它突破了资产阶级宪法和宪政的局限性,使宪法成为
11、无产阶级实现民主和组织国家政权的根本法;其次,它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经济制度,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使宪法由传统的政治领域进入到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从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再次,苏俄宪法推动了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发展;此外,苏俄宪法还使宪法突破了西方文化的范围,开始成为世界文化现象。十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及局限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我国仅有的一部反映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的宪法性文件,是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的具体体现。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主权在民、人人平等、三权分立等资产阶级民主原则,树立了民主观念,具有反封建的重大进步作用。但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没有明确提出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和任务,具有明显的对封
12、建势力和帝国主义的妥协性,因而也就不可能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真正的民主自由权利,因此只存在了一年多时间就被袁世凯反动派所撕毁。十九.宪法制定的一般程序由于历史背景、民族传统不同,立宪的理念也有差异,因而各国的立宪程序存在很大不同。但制定宪法一般来说都要经过以下程序:Q)设立制宪机关;(2)提出宪法草案;(3)讨论宪法草案;(4)通过宪法草案;(5)公布宪法。当然,各国的统治者在制定宪法时并不限于以上的程序步骤,有些国家的要求还更加严格,比如增加复决程序等,而有些国家(如不成文宪法国家)则与普通立法无异等。二十.制宪权的基本特征一般认为制宪权的基本特征有:制宪权的正当性。制宪权的行使要服从一定的制
13、宪目的,遵循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宪权是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统一。在特定的社会发展中,制宪权反映特定阶级的根本意志,具有阶级性;另一方面宪法作为人类治国经验的总结与升华,客观上反映着社会职能,具有公共性。(3)制宪权的统一性。制宪权在存在形态上具有完整性和统一性,不可分割,不能转让。(4)制宪权的自律性。制宪权是主权国家独立意志的体现,体现特定民族意志的自律性,不受除本民族之外的其他意志制约。二十一、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理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法治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但由于法律具有阶级性,因而谈论法治时必须分清是哪一个阶级的宪法,而绝对不能把法治抽象化;(2)法治必须与民主相结合,没有民主的法治不是社会主义法治;(3)法治必须树立起宪法和法律应有的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十二、简述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中有丰富的权力制约思想。具体说来主要有三大方面的内容:(1)在揭批资产阶级分权原则的同时,肯定其权力制约的作用。(2)充分肯定民主共和制的地位和作用。(3)明确提出了监督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