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371-2014 地下建筑空间声环境控制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ECS371-2014 地下建筑空间声环境控制标准.docx(3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地下建筑空间声环境控制标准AcousticenvironmentcontrolstandardforundergroundarchitecturalspacesCECS371:2014主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H期:2014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北京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第169号关于发布地F建筑空间声环境控制标准的公告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145号)的要求,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单位编制的地下建筑空间声环境控制标准,经本协会地基基础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
2、,现批准发布,编号为CECS371: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C201D45号)的要求,制定本标准.标准编制组在典型的地下建筑空间内进行了广泛的主观调研及声环境现状测试,在编制过程中,吸收了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对有关技术及其指标进行了分析和验证,并在全国范围内向有关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制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平面和空间、界面的声学处理、设备噪声控制、地下建筑空间的公共广播系
3、统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地基基础专业委员会(CECSTc27)归口管理,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建议以及相关资料寄至解释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周区西大直街66号503室,E-mail:jinhongl963qq.COm,邮政编码:150001)主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参编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洛赛声学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学研究院声学研究所同济大学主要起草人:康健金虹张卷舒姜虹孟琪唐征征宋菲赵巍陈曦张微微吴硕贤燕翔林杰刘韬焦风雷毛东兴王峰吕亚东谭华孙家麒姜根山耿永常郭晓夏主要审查人:1总则(1)2 术语(
4、2)3 基本规定(5)4 建筑平面和空间(6)1.1 1-般规定(6)1.2 地卜车站(6)1.3 地下商业空间(7)1.4 地下停车库(7)5界面的声学处理(8)6设备噪声控制(9)7地下建筑空间的公共广播系统(10)本标准用词说明(11)引用标准名录(12)附:条文说明(13)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5)4 Buildingplanandspace(6)4. 1Generalrequirement(6)5. 2Undergroundtrans(X)rtationstation(6)6. 3Und
5、ergroundshoppingspaces(7)7. 4Undergroundcarpark(7)5 Acoustictreatmentofboundaries(8)6 Noisecontrolofequipments(9)7 Publicaddresssystemofundergroundarchitecturalspaces(IO)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11)1.istofquotedstandards(12)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13)1.0.1为了保证地下建筑空间满足使用者听觉方面的主、客观需
6、求,并且在紧急情况卜配合应急广播系统发挥引导疏散的作用,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地下建筑空间中地F车站、地F商业空间和地卜停车库等的声环境控制。1.0.3相关的声学设计应与土建等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1.0.4地下建筑空间声环境控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地下建筑空间undergroundarchitecturespace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超过该空间净高一半的空间。地下建筑空间按其声学特点可分为狭长空间、扁平空间和正常比例空间三种基本类型。2.0.2狭长空间longspace本标准是指长度为高度和宽度6倍以上的空
7、间且其高度与宽度的相互比例不大于2.2.0.3扁平空间flatspace一般指长度和宽度均为高度6倍以上的空间。2.0.4正常比例空间regularly-shapedspace除去狭长空间和扁平空间以外的空间。2.0.5地下车站UndergroUndtranSPOrtatiOnSlatiOn包括地下交通系统中的地铁站及地下汽车站等,含站台空间及交通过渡空间。2.0.6地下商业空间undergroundshoppingspaces以商业用途为主的综合性地下建筑空间。包括广场型地下商场、街道型地下商场和综合地下商场。2.0.7地下停车库UndergrOUndCarPark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
8、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停车库。2.0.8混响时间reverberationtime声音达到稳态后声源停止发声,声压级自原始值衰变60dB所需要的时间记作了6。,单位为秒(s).测量时,常用稳态声压级衰变5dB至35dB的情况外推到60dB衰变所需要的时间,记作衰变5dB至25dB的情况外推到60dB衰变所需要的时间,记作T20e2.0.9人群密度densityofpeople在给定空间内,单位面积上的人数单位为人/m2.0.10吸声系数soundabsorptioncoefficient在给定频率和入射条件(包括正人射、斜入射、漫入射三种情况)下,被界面吸收的声能,加上经过界面透射的声能所得
9、的总和.与人射声能之比。2.0.11吸声材料soundabsorptionmaterial一般指吸声系数超过02的材料。2.0.12吸声SJequivalentabsorptionarea吸声杨等于材料的表面积乘以其吸声系数。记作A单位为m2房间内吸声展亦应考虑传播媒质对声能的吸收。2.0.13多孔吸声材料porousabsorber内部及表面有很多与大气相通的微孔或间隙而对气体或液体流过时产生阻尼的材料。2.0.14公共广播系统publicaddress(P)system为公众服务的广播系统,可用于业务广播、背景广播和紧急广播等。2.0.IS紧急广播系统emergencybroadcasts
10、ystem也称应急广播系统.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广播系统。2.0.16应备声压级ensuredsoundpressurelevel在广播服芬分区内.紧急广播的声压级应达到的稳态有效值的平均值。2.0.17公共广播系统语言传输指数publicaddressspeechtransmissionindex(STIPA)语言传输指数(SPeeChtransmissionindex-ST)的一种简化形式,在公共广播系统中用于客观评价系统语言传输质量,取值由01.00,其值越大,表示系统的语言清晰度高。2. O.18有效覆盖角sounddispersionangle与扬声器轴线上的距离相等,而偏离轴线后声
11、压级下降6dB的偏离夹角(图2.0.18)o图2.0.18扬声器有效圈盖角示意图I一有效覆或角;2一地面至顶棚离度,3扬声器轴线:4一人耳高度3基本规定3.0.1地下建筑空间按其声学分布特点可分为狭长空间、扁平空间和正常比例空间三种基本类型。地下建筑空间的声环境控制设计应依据其空间类型选择相应的声学计算方法。3. 0.2地F建筑空间的声环境控制设计应考虑地卜.建筑空间的形态、平面形状、界面材料与构造等因素。3.0.3地F建筑空间的声环境控制设计应考虑人群密度的影响。3. 0.4地下建筑空间的声环境控制指标应包括声级、混响时间、语言清晰度等。3.0.5地下建筑空间的声环境控制设计应系统地考虑设备
12、噪声的影响。4建筑平面和空间4. 1一般规定4.1 .1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宜减少地下建筑空间的容积以缩短混响时间。4.1.2 应采用减少噪声源对敏感空间干扰的建筑布局形式。4.1.3 地下狭长空间的高宽比不宜接近1:1。4.2 地下车站4.2.2 车站站台、站厅、管理用房等空间的环境噪声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中的规定值,并应分别考虑有无列车的情况。5. 2.2地下车站空间内混响时间的设计和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N车站空间内混响时间中频不宜超过1.5s(500HzIOooHz),低频不宜超过1.8s(125Hz250Hz),高频不宜超过1.3s(2OOOHz400
13、0Hz);2混响时间测试应在空场条件下进行;3测试时,点声源应放置在空间中央,离地面高度宜为1.5m;接收点宜分别在沿长度方向距声源5mJ0m,20m的位置上离地面高度宜为1.6m。4.2.3地铁站的站台与轨行区之间宜设置站台门。4 .2.4在地铁站轨行区内道床宜铺设吸声材料,亦可在轨行区内的顶棚、墙面及月台的边缘处做吸声结构。5 .2.5标语、广告牌等可与吸声设计相结合。4.3 地下商业空间4.3.1 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大型地下商业空间宜采用扁平空间。4.3.2 3.2地下商业空间内各点的等效连续A声级在空场时宜低于60dB(八)4.3.3 地下商业空间内的混响时间中频不宜超过1.5s
14、(5OOHz100OHZ),低频不宜超过1.8s(125Hz250HZ),高频不宜超过1.3s(2000Hz-4000Hz)4.4 地下停车库4.4.1 1地下停车库空间内各点背景噪声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宜超过65dB(八)4.4.2 地卜停车庠出入口及通风口等设施不应对相邻地1二空间形成噪声干扰。4.4.3 地下停车库与其他地卜噪声敏感的建筑空间相邻时应在连接部位采取隔声处理措施。4.4.4 地下停车库顶板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相关规定。4.4.5 4.5在地下停车库与上部的噪声敏感空间之间宜减少竖向穿越管线。当不可避免时,应集中布置并采取隔声措施。5
15、界面的声学处理5.0.1在地下建筑空间中,可通过界面的吸声和构件的隔声处理来调节声环境。5.0.2地铁站轨行区使用多孔吸声材料时,其罩面处理应考虑地铁进出站时气流的特殊性。5.0.3当地下建筑空间湿度较大时,应使用抗湿性能强的吸声材料及结构。5.0.4地卜.狭长空间使用共振型吸声材料时,计算中应使用声音斜入射时的吸声系数。5.0,5街道型地下商业空间的声学设计应考虑走廊两侧的店铺吸声。6设备噪声控制6.0.1在满足其他功能的条件下,地F建筑空间内的高噪声设备用房宜集中布置在空间的尽端或较偏僻的位置匕,并应对设备进行隔振处理,井对设备用房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6.0.2在满足其他功能的条件下,地下建筑空间的设备宜集中布置强振动设备可设置在底层,其基础宜独立设置。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