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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 v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提高院前医疗救治能力,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和卫生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四川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v第二条 本实施意见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分)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在其执业场所以外,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将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
2、、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v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是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急救网络医院的统称,是指由通信、医疗急救和转运等要素构成,对伤病员提供医疗急救和转运、护送服务的医疗机构,具有急诊急救和应急救援两项职责;v院前急救单元,是指由院前急救救护车、急救设备药品、医护人员、救护员以及驾驶员和担架员等辅助人员组成的院前急救小组,是执行院前急救任务的基础;v四川省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是指以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为主体,与急救网络医院共同组成的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网络;v救护车,是指符合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用于院前医疗急救、具有院前急救统一标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救护
3、车配置和装备的特种车辆。v第三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四川省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v第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是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应将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与发展纳入本地区卫生发展建设规划,应当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管理、实施。v第五条第五条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省院前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省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监督实施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监
4、督实施全省院前医疗急救建设与发展。四川省急诊全省院前医疗急救建设与发展。四川省急诊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受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委托,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受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委托,开展四川省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标准的制定、开展四川省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标准的制定、培训、指导和信息收集反馈等工作。培训、指导和信息收集反馈等工作。v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辖区院前医疗急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的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市、县、乡三级救的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市、县、乡三级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和监督管理,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和监督管理,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良好运行和持续发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良好运行
5、和持续发展。展。v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应坚持基本建设与完善运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应坚持基本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院前急救队行管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规范、高效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伍建设,规范、高效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务。第二章第二章机构网络机构网络v第六条第六条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应根据所在地人口数量、分布密度、单位,应根据所在地人口数量、分布密度、地理特点、交通状况等实际,按照就近、安地理特点、交通状况等实际,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依据现有院前医疗全、迅速、有效的原则,依据现有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
6、、医院专科情况建立统一指挥、急救网络布局、医院专科情况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区域院前反应迅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区域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医疗急救网络体系,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并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名单置、统一管理;并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名单和地址向社会公告。和地址向社会公告。v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组织、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团体批准,任
7、何组织、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团体和个人不得从事本和个人不得从事本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所规定的院所规定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前医疗急救工作。v第七条第七条急救(分)中心。急救(分)中心应急救(分)中心。急救(分)中心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各市(州)各设置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各市(州)各设置一所急救中心,并规范命名。鼓励各市(州)一所急救中心,并规范命名。鼓励各市(州)在现有急救体系基础上设立独立建制的急救在现有急救体系基础上设立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县(区)可依托当地公立医疗机构,中心。县(区)可依托当地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县(区)级急救分中心,统一受辖区市设立县(区)级急救分中心,统一受辖区市(州)急
8、救中心的统一监督、管理、指挥。(州)急救中心的统一监督、管理、指挥。v第八条急救站(点)和急救网络医院。第八条急救站(点)和急救网络医院。是根据区域院前急救网络建设需要,符是根据区域院前急救网络建设需要,符合卫生部合卫生部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和区域急救网络准入标准,承担区域院和区域急救网络准入标准,承担区域院前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前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v第九条第九条机构命名。急救中心以市(州)急救机构命名。急救中心以市(州)急救中心和县(市)急救分中心两级命名。参与中心和县(市)急救分中心两级命名。参与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二级以上医院以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二级以上医院以“医
9、院急救站医院急救站”命名,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命名,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医院和符合区域急救网络准入条件的相关医医院和符合区域急救网络准入条件的相关医疗机构以疗机构以“医疗机构名医疗机构名+急救点急救点”命名。命名。v第十条第十条四川省院前急救体系网络包含应急救四川省院前急救体系网络包含应急救援、常态院前急救、信息网络、院前急救医援、常态院前急救、信息网络、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四个方面。疗质量控制网络四个方面。v(一)应急救援网络。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为省级卫生应急决(一)应急救援网络。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为省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机构,负责确定省级紧急医学中心,筹组省级紧急医策指挥机构,负责确定省级紧
10、急医学中心,筹组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承担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和专业技术支援;国家学救援基地,承担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和专业技术支援;国家(四川)紧急医学救援队承担国家卫计委及我省卫计委指派(四川)紧急医学救援队承担国家卫计委及我省卫计委指派的各类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各类紧急医学救援任务。v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市(州)级卫生应急决策指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市(州)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机构。市(州)级卫生计生行政部可将具有紧急医学救援挥机构。市(州)级卫生计生行政部可将具有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能力的市(州)急救中心同时命名为市(州)紧急指挥调度能力的市(州)急救中心同时命名为市(州)紧急医学
11、救援中心;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医学救援中心;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市(州)区域紧急救援基地,并整合辖区医疗资源组成紧急市(州)区域紧急救援基地,并整合辖区医疗资源组成紧急救援队伍,加强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应急储备,承担区域紧急救援队伍,加强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应急储备,承担区域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条件允许的市(州)可由县、乡分级分区域医疗救援工作。条件允许的市(州)可由县、乡分级分区域承担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紧急医疗救援工作。v(二)常态院前急救网络。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二)常态院前急救网络。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院前医疗急救需求和自身资源状况
12、,逐步设立并完据本地区院前医疗急救需求和自身资源状况,逐步设立并完善区域市(州)、县(区)、乡(镇)、村四级区域院前医善区域市(州)、县(区)、乡(镇)、村四级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网络;疗急救体系网络;v急救站(点)的设置要求,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急救服务半径急救站(点)的设置要求,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急救服务半径3-5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指救护车从所属机构出车至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指救护车从所属机构出车至救护车到达现场时间的年度平均值)救护车到达现场时间的年度平均值)10-15分钟;城市郊区、分钟;城市郊区、农村等地区平均急救服务半径农村等地区平均急救服务半径8-10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公
13、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15-20分钟;分钟;v边远、欠发达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急救服务半径边远、欠发达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急救服务半径和急救反应间期。和急救反应间期。v(三)信息网络。省卫生计生委将逐步建立集决策(三)信息网络。省卫生计生委将逐步建立集决策指挥、调度管理、院前急救信息采集为一体的急诊指挥、调度管理、院前急救信息采集为一体的急诊急救与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平台,并委托四川省急诊急救与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平台,并委托四川省急诊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构建全省急诊急救数据收集系统,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构建全省急诊急救数据收集系统,逐步实现我省市、县、乡三级各急救信息网络点与逐步实现我省市、县
14、、乡三级各急救信息网络点与相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智能化互相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智能化互联互通。联互通。v各市(州)急救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指挥调度通讯系各市(州)急救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指挥调度通讯系统和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网络平台;各急救站点、院统和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网络平台;各急救站点、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应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或云信前急救网络医院应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或云信息技术建立与辖区急救中心的院前急救信息对接;息技术建立与辖区急救中心的院前急救信息对接;并实现与四川省急诊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数据库的对并实现与四川省急诊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数据库的对接和信息共享。接和信息共享。
15、v(四)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四川省(四)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四川省急诊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急诊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对各级从事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的院前急救医对各级从事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统一监控。由各市(州)卫疗服务质量进行统一监控。由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急诊急救质量控制分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急诊急救质量控制分中心应整合本辖区院前急诊急救资源,建立中心应整合本辖区院前急诊急救资源,建立本辖区院前急救质量控制网络体系,督导市本辖区院前急救质量控制网络体系,督导市(州)县乡三级院前急救行业医疗服务质量(州)县乡三级院前急救行
16、业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提高常态院前医疗急救和应急救持续改进,提高常态院前医疗急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与水平。援的能力与水平。第三章第三章功能与定位功能与定位v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急救中心功能与定位。急救中心应急救中心功能与定位。急救中心应具备具备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要求的区要求的区域统一指挥调度功能和平台,还应建立直属域统一指挥调度功能和平台,还应建立直属急救站(点),补充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急救站(点),补充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承担现场医疗急救和转运(送)职能。在属承担现场医疗急救和转运(送)职能。在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院前急救行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院前急救行业业务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应急指挥、指挥业业务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应急指挥、指挥调度、现场救治、资源监控、质量管理、行调度、现场救治、资源监控、质量管理、行业督导、培训宣传和信息汇总等工作。业督导、培训宣传和信息汇总等工作。v1.在应对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时,行使辖区政府赋予的应急医在应对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时,行使辖区政府赋予的应急医疗资源指挥调度权限。疗资源指挥调度权限。v2.受理呼救、调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