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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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说明:依据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口委托,解甲庄街道相关委办制定了如下: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计划生育工作服务指南、征兵工作服务指南、民政工作服务指南等工作事项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适用于滨海路街道辖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二、行政执法依据(一)、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二)、行政法规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3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

2、令第653号)5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6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三)、地方法规1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03号)(四)、政府规章2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五)、部门规章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5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7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

3、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9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1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12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1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14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15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16 .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17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18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19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20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6号)三、承办机构莱山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滨海路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中队进行执法检查。四、办理基本流程(一)、行政检查依据1 .安全生产法第62条、第64条、第65条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2009年7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公

5、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第二次修正)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二)、现场检查。开展监督检查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出示证件。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并必须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2说明来意。向被检查对象告知来意,并使用我们是滨海路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中队的行政执法人员XXX、XXX,证件号码为XXXX、,这是我们的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请予以配合”等规范用语。3听取情况介

6、绍。进行执法检查时,首先听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介绍,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状况。主要包括: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经费投入、应急管理、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点安全部位管理等。4实施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当依照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1)检查文件资料。行政执法人员检查时,可以依据预先制定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询问核实,并做好相应记录。(2)检查生产经营场所。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应以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安全部位和重点生产经营环节为主,例如: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

7、患、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重点车间、仓库、应急设施设备和器材变电室等现场和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管理等。5 .反馈检查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按规定制作相关执法文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依法履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6 .监督检查结束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并由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制作现

8、场检查记录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检查场所。注明场所名称,对多个独立场所,原则上应分别制作文书,或者在一份文书中分别作出准确的描述。二、检查时间。检查时间应具体到检查起止时间的年、月、日、时、分。三、检查情况。按照检查过程详细记录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等。检查情况要客观、准确,如实记载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观察到的实际情况,反映其客观的原始状态。涉及专业性检查时,应当使用专业性规范用语。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依据。7 .现场处理措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对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采取下列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

9、;(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6)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文书中应当指明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所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和对应的法律依据。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现场处理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整改期限原则上由行

10、政执法人员根据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的风险、整改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整改或者治理的同时,于限期届满前10日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区应急管理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准予延期。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后,滨海路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中队应当自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整改复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报送区应急管理局。8移送管辖。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应当依法受理;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五、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一)解甲

11、庄街道应急管理执法中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生产经营单位有权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二)解甲庄街道应急管理执法中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生产经营单位有权监督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受否告知监督检查依据和来意,并使用规范用语。(三)解甲庄街道应急管理执法中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生产经营单位有权监督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不得影响其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四)生产经营单位有权监督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对涉及自己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是否为其进行保密。(五)生产经营单位对解甲庄街道应急管理执法中队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

12、得拒绝、阻挠。六、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解甲庄街道纪工委投诉电话:6752065信函投诉:莱山区解甲庄街道纪工委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办公电话:6752065办公地址:莱山区解甲庄街道政府大街1号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30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30分计生工作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办理生育证行政许可事项。二、办理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子女实行生育审批制度。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三、承办机构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初家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

13、中心四、办理基本流程1 .申请。按照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填写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2 .初审。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两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婚育情况和出具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审核无异议、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申请表等材料报送区卫健局。3 .批准。区卫健局依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遇到特殊情况时,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4 .发证。区卫健局对符合再生育子女条件的当事人批准生育后,向申请人发放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五、办理条件(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

14、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六、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例)再生育政策申请再生育的夫妻,依据申请条款,应提交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家庭近期二寸合影照片,在居住证申领地申请办理的还需出具居住证;具有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省外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户籍证明)

15、。七、办理期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办结。八、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九、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烟台市莱山区卫生健康局投诉电话:6719363十、办公电话、地址办公电话:6752082办公地址:莱山区解甲庄街道办事处1楼征兵工作服务指南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根据2001年9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第三条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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