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北路及云津北路等道路工程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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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姚北路及云津北路等道路工程设计顺序编号:2023-15项目编码:JSoO8建设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日期:2023年11月28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IJ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人:虹电话:6396070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29号上领大厦306空联系人:董工电话:2L2招标项目名称姚北路及云津北路等道路工程设计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因国有资金非国有资金出资比例:国有资金皿:%其中,财政资金%资金核定表编号:非国有资金:%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1.4建设地点开发区范围内51.5建设规模本项目暂定包含但不限于2条市政道路及桥梁的工程设计,其中排水工程设计中管道最大管径在1500毫米以上,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工程有:兴东路(采字路-云龙大道段)约566米,姚北路(富士路以东段)约1081米等。6L6招标类型市政基础建设: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13组合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71.7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危围:设计总承包:其中包括: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内容:现场勘察、测绘(除物探外)、方案设计、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服务等与项目相去的设计服务。81.

3、8HI开工日期配合工程工期。91.9勘察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优化:5日历日初步设计:1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10H历H102J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收到招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申请人115.1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清投标单位自行踏勘。12&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提交耍求澄清文件的方式;书面提疑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2023年:12月8SIL时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书面澄清答疑文件的领取地点: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1311.2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演示盘和模型计算机文件:

4、(口要求、0不案血提交演示盘:Q要求、O不察力提交模型:_何要求、O不要弱提交1413.3勘察设计费金额一、设计费计算本项目设计费总价哲定95万元。设计费用包括设计内容中所需的所有评审费用、专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规划评审、海绵城市评审及业主需要或组织的其他评审费用等。二、设计费结算方法:勘察设计费哲计为95万元.(最终建安费以工程标底价为准)。工程勘察设计费费率:SOO万元以下:2.8%;500-3000万元以下:2.2%;3000-4750万元以下:2.0%:小区内部道路、雨污水等附属设施改造勘察设计费率:1.5机交通附属设施(红绿灯、道路指示牌等)由招标人提供标准样式图的,设计方根据

5、现状合理布置并出图,该费用按项目包干(5000元/每个项目),并不计入该道路取费依据:其中桥梁按照区间价收取设计费,桥梁勘察不需设计单位提供,由建设单位提供。三、中标单位须按招标方的要求优化图纸,招标方不另行支付补偿费用。1515.1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Fl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里H历天。1616.1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1717.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文件:1套正本,上一套副本。设计技术文件:1套正本,2套副本。1817.2技术标类型0明标1919.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开发区小型项目承发包办公室地址:开发区大楼西大门正对的附楼一楼2020.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2023年12月13口13时泣分(北京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212L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发区小型项目承发包办公室(开发区大楼西大门正对的附楼一楼)222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工人,其中招标人代表_L人,专家贵人:2325.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排序法、记名投票法)是否授权2427.1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口否,推荐入围名单0否,推荐入围名单并排序2

7、528.1中标公示定标后,招标人于日内公示评标结果和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女日。2629.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草拟勘察设计合同,并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跑_天内订立书面合同。未中标方案U补偿具体补偿办法:不补偿2832.I监管本项11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933.1其他1、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携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签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未在投标截

8、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2、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投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一)总则1 .工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进行设计招标。1. 1招标项目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1.2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1.4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1.

9、5 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1.6 招标项目的招标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1.7 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和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如按照本款约定由中标人承担方案及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工作的,当中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的,其承担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工作应按照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市200478号)执行。承担施工图设计的,应包括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1.8 招标项目的计划开工H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1 9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2 .资格

10、审查方式2.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潜在中标人。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 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应具备下列主体资格:1、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并按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参加设计投标活动。2,在其本国注册登记,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国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其中,境外企业投标设计方案的施工图设计部分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合作承担。3、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明确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切费用。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项规定执行。5. 踏勘现场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利周困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I项。5.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

12、理。5.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 知识产权6.1 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勘察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勘察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6.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勘察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勘察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

13、切责任。6.3 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6.4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27JJ规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后,有权部分采用该投标人的勘察设计方案对中标勘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用其投标勘察设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勘察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 1招标

14、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评标办法第3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第4章勘察设计任务书和技术文件编制深度第5章勘察设计有关资料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7.2除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符合法定时间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澄清8. 1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并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VS内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上J吸规定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间之前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

15、澄清,按投标人须翅前附表第2变规定的方式将澄清的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重大建设项目、特殊建设项目招标人拟组织召开公开答疑会,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9.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9.1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9.2 补充通知经开发区小招办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造价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9.3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9.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般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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