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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食源性疾病监测细则食源性疾病监测细则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根据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由省卫生计生委将永州市中心医院列为承担监测任务的哨点医院,全年对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监测。(一)病例信息采集及报送(一)病例信息采集及报送1.食源性疾病病例:(1)应严格按照病例定义(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发现病例即刻上报,最低每月上报病例数量15例,低于15例全报。(一)病例信息采集及报送(一)病例信息采集及报送(2)由接诊医师负责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东软系统、24小时内)。感控科每日汇总病例
2、信息,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写并上报信息。2.2.异常病例信息异常病例信息(1)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医务科应及时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后在东软系统填报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24小时内),并且附上该病例全部病历的复印件,存档。2.2.异常病例信息异常病例信息(2)感控科上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卡并审核后,应立即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信息核实,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写并上报,同时将信息反馈到
3、医院。3.3.重点监测科室及会诊专家:重点监测科室及会诊专家:重点监测科室:消化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血液内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妇科、产科等科室。会诊专家名单:姜德红 张勇 何志群 欧阳义 董新 谢皓空 张雅林 谢清云 李新中 杨湘永 李满连 杨平生 蒋兴家 吕名礼 邓美燕 王莉莉 唐晖。(二)病原学检验(二)病原学检验生物样品采集和运送:(1)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以腹泻症状为主的就诊病例。腹泻是指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如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等。(二)病原学检验(二)病原学检验(2)采样要求:接诊医师依据检测病例定义,采集病人的新鲜粪便或肛拭样本,
4、应尽量在用药之前采集。样本总数每月(平均)至少15份,15份以下全采。样本编号与病例编号一一对应。(三)数据分析利用(三)数据分析利用病例信息的汇总与分析。每日汇总分析辖区内病例信息、病原学检验结果、分子分型结果,发现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核实,并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监测信息。(三)数据分析利用(三)数据分析利用(1)短时间内发现2名或2名以上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送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或原因不明的异常病例。(三)数据分析利用(三)数据分析利用(2)发现超过既往发病水平(基线水平)的聚集性病例。(3)发现1名或1名以上病因性食品明确的中毒性病例。
5、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一)报告流程接诊医师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当及时上报医务科及感控科,由感控科上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二)报告原则与要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是食品安全法法定报告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可能影响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等原因干扰或影响依法报告。食源性疾病监测细则相关附件食源性疾病监测细则相关附件附件:附表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编码规则附表2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见文档)附表3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见文档)附表4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
6、结果表(见文档)湖南省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编码湖南省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编码规则规则 一、病例编码规则省代码(2位)+地区区号(34位)+医院代码(2位)+年份(4位)+流水码(4位)省代码:HN湖南省;地区区号:长沙、株洲、湘潭-0731,岳阳-0730,郴州-0735,衡阳-0734,湘西自治州-0743,益阳-0737,常德-0736,邵阳-0739,娄底-0738,永州-0746,怀化-0745,张家界-0744。医院代码:长沙、株洲、湘潭按统一流水码,其他各市州按流水码编码。详细见附件一。年份:如2015年编码为2015流水码:从0001开始编码湖南省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编湖南省食源性疾病
7、病例监测编码规则码规则二、标本编码规则省代码(2位)+地区区号(34位)+医院代码(2位)+年份(4位)+流水码(4位)+标本类型(2位)标本类型:粪便FB,肛拭子GS,血液XY,脑脊液NJ,暴露食品SP等,其余同病例编码。湖南省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编湖南省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编码规则码规则三、菌株编码规则省代码(2位)+地区区号(34位)+医院代码(2位)+年份(4位)+流水码(4位)+菌株代码(2位)菌属代码:沙门氏菌SM,志贺氏菌ZH,副溶血性弧菌FR,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DZ,阪崎肠杆菌BQ,诺如病毒NR,其余同病例编码。食源性疾病相关知识概念、目的、意义、目标概念、
8、目的、意义、目标 世界卫生组织将食源性疾病定义为“凡是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使人体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的疾病,统称为食源性疾病”。因此,食源性疾病是指由于摄入食物中含有致病因子引起的以急性病理过程为主要临床特征的中毒性或感染性的疾病。包括常见的食物中毒、经食物和水引起的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及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疾病。概念、目的、意义、目标概念、目的、意义、目标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贯彻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迫切需要加强对食源性疾病数据的收集、报收集、报告和管理告和管理,建立起食源性疾病(包括
9、食物中毒)监测与报告信息管理平台。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暴发线索,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概念、目的、意义、目标概念、目的、意义、目标我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工作目标:1、在我院构建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报告体系。2、以食物中毒、腹泻性疾病为切入点,探索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模式。3、加强人才队伍的培训。通过多层次、多专业的综合培训,特别是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食物中毒的诊治、现场处置、报告,全面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处置能力。通过以上举措,加强我院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以临床症候群为基础,以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主体,以
10、已经开始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为依托,逐步建立主动监测信息平台。(一)食物中毒(一)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属食源性疾病的范畴,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性)的急性、亚急性疾病。食源性疾病与食物中毒的区别食源性疾病与食物中毒的区别 食源性疾病包含了食物中毒的内容,是比食物中毒更广泛的概念,与食物中毒不同之处:有些食源性疾病有人与人之间的传染过程,如甲肝、痢疾;潜伏期较长,如旋毛虫病;不一定出现明显的消化道症状,如部分寄生虫病、甲肝等。食源性疾病有暴发和散发两种形式,群体性食物中毒属于食源性疾病暴发的形式。(三)食物中毒流行
11、病学特点(三)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特点 (1)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病;(2)潜伏期短,发病急骤,短时间内可能有多人同时发病;(3)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类似,病程短;(4)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5)人与人之间无传染性;(6)有一定的季节性。例如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夏秋季节高发。(四)食物中毒分类及中毒表现(四)食物中毒分类及中毒表现根据导致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通常将食物中毒分为以下五类:(1)细菌性食物中毒。(2)化学性食物中毒。(3)真菌毒素食物中毒。(4)有毒动物性食物中毒。(5)有毒植物性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细菌性食物
12、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中毒。通常有明显的区域性、饮食习惯、季节性。多发生于气候炎热的夏秋季节,一般5-10月份最多。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四季都可发生,尤以夏秋季节为主。发病率高、病死率较低、恢复快。各类食物均可发生。临床症状分胃肠型和神经型,以消化道症状为主。2、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控制:防止食品被污染,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交叉污染,保持环境整洁,预防鼠、蟑螂等有害昆虫传播。控制细菌繁殖及毒素的产生,低温保藏,盐腌、风干等等措施。彻底加热煮透食物。加强卫生宣传教育。一旦发生及时报告调查控制。3、常见的细菌性食物中毒:沙门菌食物中毒、葡萄球菌食物
13、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志贺菌食物中毒、肉毒梭菌食物中毒、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O157:H7大肠杆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食物中毒、蜡样芽胞杆菌食物中毒、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1、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直接污染食品,误食用刚喷洒农药蔬菜水果,农药拌种粮食;误用被化学毒物污染的容器;误将化学毒物当调味剂或添加剂。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间接污染食品。无毒或毒性小的化学物在体内转化为毒性强的物质,硝酸盐变亚硝酸盐。2、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发病与含有毒化学物的食物有关。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不
14、久发病,进食量大发病时间短病情重。发病常有群体性,有共同进食每种食品的病史,相同的临床表现。无地域性、季节性和传染性。剩余食物、呕吐物、血尿等样品中可检出相应的化学毒物。3、化学性食物中毒处理的特点:突出一个“快”字,及时处理不仅可挽救病人生命同时对控制事态发展,特别是群体中毒更重要。注意较轻病人和未出现症状者的治疗观察防止潜在危害。采取清除毒物措施,对症治疗和特效治疗。4、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机磷中毒、亚硝酸盐中毒、鼠药中毒(毒鼠强、氟乙酰胺、敌鼠钠盐等)、砷化物中毒、甲醇、氟化钠、钡盐、铊等。真菌毒素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真菌毒素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现真菌广泛分布于自然界,数目庞大,估
15、计有十万种之多。真菌在粮食或其它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称为真菌毒素引起中毒。1、真菌毒素中毒特点:食品被真菌污染。一般的烹调和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因真菌毒素分子量小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2、真菌毒素中毒处理:真菌毒素的化学结构不同、毒性强弱不同,其作用的靶器官亦不同,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动物性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动物性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大量有毒成分的动物性食品而引起的中毒称为动物性食物中毒。1、动物性食物
16、中毒诊断的主要依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形态学鉴定资料。实验室检验结果。必要时进行毒理学试验。2、常见的动物性食物中毒:河豚鱼、含高组胺鱼类、鱼胆、贝类、甲状腺。植物性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植物性食物中毒特点及中毒表现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植物种子,因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有毒物质去掉而引起的中毒。季节性、地区性比较明显。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多种多样,毒性强弱差别较大,临床表现各异,救治方法不同,预后也不一。植物性食物中毒多散在发生,多数没有特效疗法。1、引起植物性食物中毒原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及其加工制品当做食品。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大量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2、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毒蘑菇、发芽马铃薯、豆浆、菜豆、曼陀罗、白果、桐油、苦杏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