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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关于铁路机车车辆新产品分类原则及运行考核作业考核里程和时间要求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情况说明为促进新型机车车辆产品的科技创新,推动铁路装备高质量发展,国家铁路局充分征求铁路行业的运输企业、研究院所、制造企业等相关单位意见,组织对原铁道部发布的铁科技(2011)206号”进行修订,重新编制了关于铁路机车车辆新产品分类原则及运行考核作业考核里程和时间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一、通知编制必要性1.通知编制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国家铁路局作为铁路行业监管部门,需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协调推动作用,为新型机车车辆产品的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引导,为保障铁路在促进一带一路”发展、满足国民生活需求等方面做出持续贡献提供支持。2.通知编制是铁路行业落实法定职责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铁路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机车车辆产品不断推陈出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情况不断涌现,国家铁路局作为铁路行业监管部门,需要用发展的思维和方法,研究明确相关支持政策,解决新型机车车辆产品在行政许可等行业监管中
3、面临的实际问题,不断满足社会对新型机车车辆的实际应用需求,为新型机车车辆产品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3.通知编制是铁路行业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具体体现。近年来,铁路装备企业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围绕铁路实际运用需求也研发了不少新型机车车辆产品,既有新型机车车辆产品的行政许可范围对部分新产品的装车试用、推广使用等产生了一定限制,不利于企业保持创新积极性,国家铁路局作为铁路行业监管部门,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鼓励创新,为铁路装备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二、通知编制思路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聚焦推动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充分吸收铁路行业
4、实践经验,明确铁路机车车辆新产品分类原则及运行考核作业考核里程和时间要求,为推动铁路装备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三、通知主要内容本通知共四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新型机车车辆产品分类原则、新型机车车辆产品定型鉴定、运用考核里程和时间、运用考核程序。四、征求意见情况国家铁路局在编制本通知前,征求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机车车辆相关整车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方的意见。于2023年10月8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针对新型机车车辆产品分类原则及运行考核作业考核里程和时间要求(铁科技(2011)206号)修订的专题研讨会,参会单位包括国家铁路局监督管理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科信部、机辆部、工电部,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通知根据征求的意见编制。国家铁路局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