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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出具日期:2023年11月15日报告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一、重要提示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35号关于准予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2、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自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IO月18
3、日发布的关于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IO月17日,自2023年10月1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自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8日止。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0月18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二、基金概况1、基金名称: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4、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89)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3、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1月25日4、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5、投资策略: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夏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
5、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6、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饮料主题指数。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饮料主题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
6、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8、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基金托管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三、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经审计)会计主体: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23年10月17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最后运作日2023年IU月17日资产:银行存款4,492,501.32结算备付金8,256.00交易性金融资产34,374,020.44应收证券清算款60,586.88其他资产30,821.60资产总计38,966,186.24负债:应付证券清算款989,893.13其他负债216,419.09负债合计1,206,312.22所有者t实收基金49,879
7、,039.00未分配利润-12,119,164.98所有者权益合计37,759,874.0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8,966,186.24注:报告截止日2023年10月1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49,879,039.00份,基金份额净值0.7570元。四、清盘事项说明1、基本情况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35号关于准予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8、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基金合同于2021年11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8,879,039.00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69号核准,本基金于2021年12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衍生工具(股
9、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
10、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2、清算原因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自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应
11、当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0月18日发布的关于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3、清算起始日根据关于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3年10月1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于2023年10月25日终止上市。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
12、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五、清算情况自2023年K)月18日至2023年11月8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1、清算费用按照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2、资产处置情况(1)本基金最后
13、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4,492,501.32元,其中包含应计利息为人民币2,165.36元。清算期间,银行存款共计提利息人民币15,284.42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7,147,964.32元,其中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余额为人民币17,449.78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8,256.00元,其中上海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7,112.77元,上海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38.14元;深圳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080.02元,深圳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
14、为人民币2.35元,应计ETF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22.72元。清算期间上海结算备付金人民币3,107.37元已于清算期内划入托管账户,上海结算备付金计提利息为人民币6.90元:深圳结算备付金人民币478.84元己于清算期内划入托管账户,深圳结算备付金计提利息为人民币L08元,ETF清算备付金计提利息为人民币2.73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4,680.50元,其中上海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4,005.40元,上海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45.04元;深圳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601.18元,深圳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3.43元,应计ETF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25.45元。该款项将
15、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34,374,020.44元,全部为股票投资,该股票投资已于清算期间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33,851,634.24元,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60,586.88元,己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资产为人民币30,821.60元,为待摊费用;截至清算期结束日,其他资产为人民币12,500.00元,为待退回的登记结算费。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3、负债清偿情况(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989,893.13元,该款项己于清算期间支付。(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16,419.09元,其中,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30,172.60元,全部为应付席位佣金;应付预提费用为人民币86,246.49元,其中预提证券时报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70,356.08元,预提IOPV计算费为人民币15,890.41元。上述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4、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