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710652 上传时间:2023-12-1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清新市监听告字(2019)Iloo4号清新县龙颈镇粉洞顺安瓷砂场: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企业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查明,你企业自2017年度起就一直未按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报送并向社会公示2017-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6月19日,我局依法对你企业登记的地址进行检查,查实你企业已不在登记地址从事经营活动,目前该地址大门紧闭,也没发现留守人员。同时我局执法人员通过你企

2、业留存在我局业务登记系统的联系电话亦无法取得联系。随后,我局已两次通过邮寄挂号信函的方式联系你企业,上述寄出的信函均无人签收予以退回。我局向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发函调查你企业的纳税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的反馈结果,你企业自2018年3月后未进行纳税义务登记,已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纳税非正常户。本局认为,你企业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鉴于你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导致企业数据失真,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有悖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规定的阶段性工作重点,依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十七)项规定,其违法情节严重。根据该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你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你企业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杨华毅、郑川联系电话: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14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