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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 100C 65f中华人民共和家标准GB15607201*代替GB15607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SafetycodeforpaintingSafetyforeIectrostaticpowdersprayingprocess征求意见稿201*-00-00 实施201*-00-00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友目次lJSFl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24喷粉区工艺安全35喷粉设备及其辅助装置错误1未定义书签.E通风与净化-67粉末涂料的贮存和输送78操作与维拉安全7附录A9附录B11附录C错误1未定义书签,T/刖
2、B本标准除4.3.4、4.4.1、4.4.2、5.1.1、5.1.4、7.6外,其他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本标准为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国家标准之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5607-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本标准与GB15607-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更新了引用的国家标准;修改了部分术语的英文;-调整了原4、5章的相关内容,核实了相关数据:-明确防爆区的划分,并相应增加附录B图B.1-B.3;一合并、调整原5.2烘干室、5.3其他设备的内容:-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本标准由国家应急管
3、理部提出。木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装作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长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泉工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金马涂装(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涂装行业协会、上海红马涂装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黄山华佳表面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安本工业涂装(上海)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仇云杰、黄立明、陶伟民、邢汶平、金浩、陈云、郎巍、于芹、吴伟玲、王军、安本解芳、茅立安、刘继荣、俞正沧、吕建立、徐青松。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56071995,GB15607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
4、1560720*代替GB156072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粉末静电喷涂工艺的基本安全卫生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喷粉区工艺安全、喷粉设备及其辅助装置、通风与净化、粉末涂料的贮存和输送、操作与维护安全等。本标准适用于粉末静电喷涂工艺设计及其设备的设计、安装、作业、维修和管理,也适用于粉末静电喷涂工程的验收。静电流化床法、流化床法及其他流化涂装法也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
5、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69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36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T1444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GB1444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77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15607201*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工作场所有害
6、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3术语GB/T14441中规定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粉末静电喷涂electrostaticpowdercoating由于一定电场强度的电晕放电及空气动力作用,使粉末涂料粒子荷电或极化而吸附于工件表面的涂装方法。同义词:静电喷粉。3.2静电喷粉室boothforelectrostaticpowdercoatingbooth一个封闭或半封闭的、不易积聚粉末的、具有良好机械通风不外逸粉末并设有问收装置的专门用于粉末静电喷涂的室体或围护结构。3.3供粉装置powderfeeder能连续均匀地供给喷涂用粉末涂料的装置。3.4粉末回收装置powder
7、RecoverySystem专门收集未涂着粉末,并具有粉一气分离功能的装置。3.5粉末净化装置equipmentofcleansingpowder用于捕集粉末回收装置难以捕获的微细粉末,并使排放气体符合排放标准的装置。3.6喷粉区powdercoatingarea由于粉末喷涂作业而存在一定量的悬浮或积聚可燃粉末的区域。37可燃粉末combustibIepowder任何能够被点燃的细微而分散的固体涂料。4喷粉区工艺安全4.1喷粉区范围一般应包括:a)喷粉室、供粉装置(包括循环供粉装置的粉料输送装置、粉料仓及其卸料装置)、回收装置、风机、净化装置及与其相连的粉末输送管道。b)喷粉室开口处各方向Im
8、内区域;c)在喷涂现场存放粉末涂料的场所;d)排风管内部、空气循环过滤器及其维护结构内部以及其他有可能产生具有爆炸性悬浮状粉尘或堆积状粉尘的区域。4.2喷粉区防火防爆等级4.2.1喷粉区火灾危险区域划为22区。4.2.2喷粉区按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为21区、22区,各类喷粉室的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见附录B中图B.LB.3。粉末回收装置、排风系统与喷粉系统连锁时,或符合GB50058规定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4.3设计4.3.1粉末静电喷涂工艺设计、粉末静电喷涂设备与器械的研制、设计与制造应符合GB7691的规定。4.3.2喷粉室安全卫生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a)除喷枪出口等局部区域外,喷
9、粉室内悬浮粉末平均浓度(即喷粉室出口排风管内浓度)应小于其爆炸F限值的50%,未知其最低爆炸浓度(MEC)时,其最高浓度应不大于15g/m二b)工作场所空气中总尘容许浓度不大于8mgm操作区的粉尘浓度、有害物质接触限值应符合GBZ2.1的要求:c)喷粉室开口面平均风速应不小于0.6m/s。4.3.3喷粉区地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的的防静电材料铺设。地面应平整光滑无缝隙、凹槽。4.3.4喷粉区应保持一定的相对湿度,自动连续喷涂的喷粉区空气相对湿度宜为40%70%。4.4场所4.4.1粉末静电喷涂作业与喷漆作业不宜设置在同一作业区内。若设置在同一作业区内,其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应按喷漆区划分。4
10、.4.2喷粉作业区宜布置在单层厂房内:如布置在多层厂房内,宜布置在建筑物顶层,如布置在多跨厂GB15607201*房内,宜布置在边跨,并符合GB6514的有关规定。4.4.3喷粉作业应在符合第5章规定的喷粉室内进行。4.4.4喷粉室应布置在不产生干扰气流的方位上,不应与产生或散逸水蒸气、酸雾以及其他具有粘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介质的装置布置在一起,应与产生以上介质的区域隔离布置。4.4.5喷粉室不应兼作喷漆室。4.5防火、防爆4.5.1进入喷粉室内所有接触粉末的工件、器具,其表面温度应比其所用粉末引燃温度低28C。4.5.2喷粉区内应遵循以下规定:a)不应存在发火源、明火和产生火花的设备及
11、器具:b)禁止撞击或摩擦产生火花:c)应选用不会引燃粉末或粉气混合物的取暖设备;d)应按GB50140要求配置灭火装置,不应采用使粉末涂料飞扬及污染涂料的灭火方式。4.5.3自动喷粉室内应配置火焰报警装置,并应与粉末回收装置、供粉装置、压缩空气、电源、消防装置、工件输送联锁控制。4,6照明喷粉区应采用防尘型冷光源灯具照明,其照度应符合GB12367的规定。灯具、防尘隔板应符合以下要求:a)采用固定式灯具作光源:b)用隔板将灯具与喷粉区隔开,隔板应密封安装防止粉生进入灯具;c)隔板应选用不易破损的不影响规定的照度:d)隔板的表面温度不超过93。4.7设备4.7.1所有设备应满足工艺安全要求,设备
12、的选用应符合GB5083的要求以及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4.7.2喷粉区内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防尘型电气设备,其选型应符合表1的规定。4.7.3喷粉区内,接触粉体的设备表面温度不应高于粉末的软化点温度,电气设备表面温升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4.8电气、静电接地4.8.1进入喷粉区内的电气线路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4.8.2喷粉区内所有导体都应可靠接地,每组专设的静电接电体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带电体的带GB15607201*电区对大地总泄漏电阻应不大于lxl()6jk挂具与工件的接触区域应采用尖刺或刀刃状,确保工件接地电阻不大于x106Q。也可采用静电消除器,消除工件的积聚电荷。表
13、1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选型编号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爆炸危险场所21区正压IP65IP54I电机鼠笼式带电刷Z2电器和仪表固定安装/3移动式/4携带式注:符号/表示适用。5喷粉设备及其辅助装置5.1喷粉室及其相连管道5.1.1喷粉室及其相连管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造。铝材不宜作为其支撑构件。5.1.2喷粉室室体及通风管道内壁应光滑无凹凸缘:应保持喷粉室及其系统内不积聚粉末,未涂着粉末应有组织地导入回收装置。5.1.3刚性回收装置和基本封闭的喷粉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容积,并设置泄压装置。5.1.4喷粉室内的静电喷涂器(枪)之电极与工件、室壁、导流板、挂具以及运载装置等间距宜不小于250mm。工件之间也应有
14、足够大的距离,不应相互撞击。5.1.5自动喷涂系统应与喷粉室、回收装置联锁,发生火情时,应自动停止喷涂并切断粉末回收连接通道。5.1.6自动喷涂的回收风机与喷枪应采用电气联锁保护。5.2辅助装置5.2.1进入烘干室的工件应避免撞击、振动、强气流冲刷。5.2.2烘干室内工件上每公斤粉末应送入IONm3的新鲜空气,其可燃性气体允许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极限的25%,空气中粉末浓度应符合4.3.2a的规定。5.2.3烘干(固化)室的结构应便于清理积粉。5.2.4回收、供粉、筛粉等设备均应符合4.8的规定,其中回收装置应符合6.4的规定。GB15607201*5.2.5供粉、筛粉装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
15、作,并应采用粉末不外逸、不易积聚、易清理的结构形式。5.2.6风机的轴承和其他运载设备的部件应设置防止粉尘侵入的防护装置。5.2.7静电喷粉枪及其辅助装置应符合GB14773的要求。5.2.8往复机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同时符合4.8的规定。6通风与净化6.1通风净化应符合GB6514的有关规定。6.2应按第4.3.2条的规定从安全与卫生两方面计算和核算喷粉室的排风量,为确保有足够排风量,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计算:a)开口面积应包括所有自动与手动操作口、工件进出口、悬链出入口、其他工艺安装孔:b)喷粉室内粉末最大悬浮量应包括所有自动、手动枪的最大出粉量,但应考虑到沉积到工件上减少的粉量和空喷时未沉积到工件上的粉量,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