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docx(1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第五版)本协议对应策略:甲方(投资者):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法定代表人:杨华辉联系电话:95562鉴于甲方(以下或称投资者”)自愿申请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或兴业证券”)办理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或投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双方就本业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释义第一条除非本
2、协议另有解释或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一)基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同类产品。(二)基金投顾服务:兴业证券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三)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根据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服务协议”)约定,兴业证券代投资者做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及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投资者执行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四)基金投顾管理服务费:兴业证券根据所提供的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收取的服务费用。(五)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管理策略投资组合方案,包括策略结构、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业绩比较基准、适合投资者范
3、围、风险特征、投顾管理服务费率等。本协议对应唯一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策略名称见本协议首页标题),投资者签署本协议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对应策略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以下简称策略说明书),策略说明书属于本协议内容,投资者签署本协议即代表已选定相应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者可在兴业证券官网(,下同)一服务一服务及代销金融产品信息公示,以及对客服务终端中业务办理相关栏目查看相关服务协议及策略说明书。(六)成分基金: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中包含的基金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同类产品。(七)基金投顾服务规则:兴业证券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投顾服务时遵守的规则。(八)基金投顾人员:兴业证券从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人员,包括:
4、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客户招揽、了解客户等业务环节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人员;提供、执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人员(含对具体基金品种、数量进行管理的人员);设计、运维与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相关的算法、模型的人员等。(九)授权账户:兴业证券向投资者提供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时,根据服务协议约定开立的,与本协议下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对应的,部分操作授权兴业证券执行的相关交易账户。授权账户总资产,包括投资者转入本协议对应策略的资产及兴业证券执行本协议对应策略所形成的资产。第二章声明与承诺第二条兴业证券的声明与承诺(一)兴业证券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已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具有从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同时,备案不构成对兴
5、业证券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顾服务风险和收益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二)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不同于基金销售业务。兴业证券可以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向其提供基金投顾服务,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三)兴业证券不对投资收益状况或本金不受损失做出任何承诺,投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四)兴业证券已通过本协议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下称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内容,向投资者揭示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相关风险。(五)兴业证券在投资者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后,已了解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投资目标等。(六)兴业证券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客
6、户利益优先的原则,诚实守信、谨慎勤勉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识别、评估和处理利益冲突,强化从业人员行为管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兴业证券愿意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尽职履行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中约定的基金投资顾问职责。第三条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一)投资者确认充分理解本协议及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内容,知悉相关权利义务及所接受投资蔑议的风险收益特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关于收费模式、费用组成、费率水平、计提方式、适当性管理、风险控制措施等安排,愿意承担基金投顾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二)投资者承诺以真实身份接受基金投顾服务,保证资金或资产的来源符合国家
7、有关规定。(三)投资者承诺按照兴业证券要求提供身份资料、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投资者信息,以便兴业证券能够充分了解投资者的个性化投资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等事项;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参与信息,并确保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没有任何遗漏、误导,如填写的投资者信息内容有虚假、不完整、不准确、遗漏或误导,因此引起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在本协议期间,投资者提供的投资者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兴业证券,重新自行审查在兴业证券所购买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投资品种、投资期限的匹配情况,再次了解组合风险,并作出审慎的投资判断,但在变更或终止与兴业证券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相关约
8、定前,不影响兴业证券执行与投资者已经约定的投资方案、投资策略等服务。第三章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四条投资者的权利(一)按照服务协议约定,获得基金投顾服务;(二)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取得授权账户中投资运作产生的投资收益;(三)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投资信息等服务资料;(四)通过对客服务终端查询授权账户持仓情况、交易情况、资产净值、收益情况等账户信息;(五)在交易允许的时间内按本协议约定随时终止服务协议;(六)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五条投资者的义务(一)认真阅读并遵守服务协议约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二)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认真阅读策略说明书等文件;(三)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
9、证明文件,配合兴业证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反洗钱等监管规定的工作;如实告知兴业证券自身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用于基金投顾服务的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前述信息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及时告知兴业证券;(四)及时关注基金投顾服务相关的公告、通知等信息披露事项;(五)按照服务协议约定,自行承担授权账户中投资运作产生的投资亏损;(六)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支付基金投顾管理服务费;(七)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六条兴业证券的权利(一)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收取基金投顾管理服务费。具体约定见本协议第五章。(二)制订和调整基金投顾服务规则。(
10、三)兴业证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投资者委托,有权要求投资者如实提供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等相关信息,投资者如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上述信息,兴业证券有权按照规定拒绝向其提供服务。(四)在适当性持续评估中,如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或需求等级发生变化,导致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与所持有的基金投资组合策喀不再匹配,则投资者将无法再新增不匹配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委托资金或基金资产。兴业证券将及时通过对客服务终端、短信、电话等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投资者不匹配情况,投资者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终止不再匹配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或变更至相匹配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者逾期未处理的,兴业
11、证券有权代投资者终止不再匹配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五)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兴业证券的义务(一)兴业证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为投资者提供基金投顾服务,但不承诺保本,也不保证盈利或最低收益。兴业证券最长不超过2年对投资者进行一次持续性了解,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及需求等级。发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可能产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启动评估并更新风险等级。(二)兴业证券从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时,应当按规定履行适当性义务,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准确界定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向投资者提供符合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基金投资组
12、合策略。兴业证券出具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兴业证券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三)兴业证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的约定,履行风险揭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方式等见本协议第七章。(四)兴业证券以书面及电子文件等形式,记录保留投资者提交的相关信息、已签署协议、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信息。留痕资料和信息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兴业证券应当向投资者提供记录、保存、下载等留痕功能。(五)如兴业证券违反服务协议导致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时,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仅限于违约行为对应的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项下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无法实施的,兴业证
13、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政策的调整等。因合作销售机构业务调整等原因,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无法实施的,兴业证券将采取调整交易发起日期等措施予以解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六)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四章基金投顾服务方式和内容第八条在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及遵守适用法律规定或监管要求时,兴业证券将通过资料数据、账户分析、在线问卷、柜台问卷等形式,收集并依法保护、使用和披露投资者信息。投资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
14、银行账户认证信息等。第九条基金投顾服务方式兴业证券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书面、电话、对客服务终端或互联网等方式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投顾服务。直接接触投资者提供面对面基金投顾服务时,基金投顾人员需告知客户基金从业证书编号,投资者亦可通过兴业证券官网一服务一人员信息公示”了解人员信息。第十条基金投顾服务内容(一)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全面了解客户情况,深入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准确界定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向投资者提供符合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二)向投资者提供风险揭示书策略说明书等。投资者应在选择具体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前,仔细阅读策略说明书,策略说
15、明书属于本协议内容。(三)对基金实施尽职调查,形成评估报告,建立基金备选库。尽职调查流程包括市场公开数据研究以及基金经理调研两部分。尽调后,形成基金产品评估报告。基金研究人员根据基金出入库制度标准给出基金出入库评估建议及理由。兴业证券将对基金备选库进行持续的再评估和更新。投资者可在投顾策略页面、兴业证券官网一服务一服务及代销金融产品信息公示中查询基金投顾备选库基金产品明细,并及时关注基金备选库基金产品更新情况。(四)集中、统一生成和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策略上架需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后才可正式运作。(五)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六)向普通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在首次接触并向投资者提供服务前,提示投资者可以通过录音、截屏等方式留存相关信息。(七)通过互联网在线方式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向投资者提供记录、保存、下载等留痕功能。(八)持续对投资者进行服务,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进行再评估,发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需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九)建立健全投资者回访机制,定期对投资者进行回访。(十)处理投资者投诉事项。(十一)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要求的相关事项。(十二)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管理型基金投顾的服务内容及限制条款(一)兴业证券可以接受投资者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