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2标楼~南区间、公明广场站、南庄站设计方案调整讨论会(OA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102标楼~南区间、公明广场站、南庄站设计方案调整讨论会(OA版).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总部工程二中心专题会议纪要深地铁建总工程二中心纪(2015)6号6102标楼南区间围护结构局部调整、公明广场站一期施工边坡支护方案调整及南庄站盖挖顶板范围调整讨论会2015年12月25日上午在地铁大厦19楼19-1会议室,地铁集团建设总部工程二中心崔爱军总工主持召开会议。会议就6102标楼南区间围护结构局部调整、公明广场站一期施工边坡支护方案调整及南庄站盖挖顶板范围调整进行了讨论。纪要如下:一、楼南区间隧道段围护结构局部调整楼南区间隧道段下穿公明南环大道位置有一组IlokV高压架空线与区间结构垂直平交,高度距离地面16.1m。该段明挖隧道结构为地下连续墙+内衬墙的叠合
2、结构,地下连续墙钢筋笼采用分段焊接吊装施工。该段位置钢筋笼最低起吊高度为17.8m,受高压电缆高度及安全距离的限制,现场进行连续墙钢筋笼分段吊装施工时间长。施工单位考虑施工便利等因素,提出改为钻孔围护桩代替地连墙,以减少分段焊接的工作时间。参会各单位对施工方建议的设计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后,形成了以下一致意见:1)同意将高压线下方连续墙围护结构变成钻孔桩+旋喷止水桩形式的方案,综合考虑围护结构的统一性、整体性,围护结构调整范围由隧道段小里程端头开始,至满足吊装安全距离里程为止,由设计院根据连续墙分幅具体位置确定调整范围,调整范围内主体结构防水通过增加内衬墙厚度解决(由400mm内衬墙变为600mm
3、)O2)关于高压线的防护、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单位按有关规程、规范执行,以满足高压线的防护距离,施工时应有足够安全保护措施。3)鉴于围护结构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该变更受高压线影响按原设计地连墙施工进度,为缩短施工工期,承包商提出优化方案,经设计确认后满足结构、质量要求,请设计院出图时将主体结构(单价合同工程)因此增加内衬墙部分工程量单列,并注明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自理。二、楼南区间路基段围护结构局部调整楼南区间路基段所处大东明工业拆迁区,基坑开挖深度3m4.5m,且地下常年水位低于基坑开挖面。原设计方案遵循拆迁范围最小的原则采用钢板桩悬臂支护,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现在预计现场拆迁范围发
4、生变化,拆迁后区间结构距离建筑物9m54m。施工方提出将路基段钢板桩支护变更为放坡开挖土钉+喷锚支护,以便能够合理快速进行区间结构施工,参会各单位对施工方建议的设计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后,形成了以下一致意见:同意施工方提出的将楼南区间路基段钢板桩围护结构(总价包干项目)变为放坡开挖土钉+喷锚支护的建议方案,由于拆迁计划正在落实过程中,设计院出图时仍按原钢板桩设计支护,但在图纸中注明若大东明按照现拆迁方案实施,现场有施工条件时,钢板桩支护改为放坡开挖土钉+喷锚支护,工程实施前进行书面确认。三、南庄站兴发路口盖挖工法范围调整由于交通疏解需要,施工图要求南庄站盖挖工法在兴发路口施做20m盖挖顶板作为管线
5、改迁场地及交通疏解道路。南庄站及楼南区间由于周边征地问题,导致施工场地局限性,组织难度较大。为了更有效地组织施工,施工方提出将20m的盖挖顶板向东延伸30m,将疏解道路及改迁管线修筑在盖挖顶板中间,两边各留15m作为南庄站及楼南区间的临时施工场地,便于组织龙门吊快速连续施工。参会各单位对施工方建议的设计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后,形成了以下一致意见:1)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方案调整建议,由施工单位提供盖挖顶板施工荷载,设计院进行验算、出图,保证施工过程盖板安全02)根据地铁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该变更定为In类变更,按照变更流程完善相关手续。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围挡内施工对疏解
6、道路过往车辆、行人的防护措施。4)本次方案调整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承包商自理。四、公明广场站明挖工法施工北侧边坡支护方案调整公明广场站采用明挖工法施工时,土方开挖深度近6m,初设方案在基坑北侧设置以放坡开挖土钉+喷锚为主要支护方式,局部地段因疏解车道不够采用了垂直钢板桩支护,与南侧地连墙对撑支护。为加快组织施工,承包商拟架设龙门吊作为材料在场地内运输工具,施工单位提出若将放坡开挖土钉+喷锚的支护全部改为钢板桩垂直支护,则可以利用两种支护顶平面在不影响交通疏解道路宽度的情况下设置龙门吊轨道,有利于现场组织施工。参会各单位对施工方建议的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后,形成了以下一致意见:1)在经过设计单位验算,改为全部垂直钢板桩支护确保支护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同意施工单位提出将放坡开挖、土钉+喷锚支护方式调整为钢板桩支护的方案;2)鉴于原设计方案合理可行,方案变更系施工方为方便施工组织需要而调整,原则上该调整增加投资应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因公明广场站为单价合同,请设计院出图时将支护方案变更增加工程量单列,并注明相关费用由承包商自理。附:会议签到表抄报:黄力平副总经理分送:建设总部设计中心及合约法律中心,中铁二院,艾奕康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铁一院监理,中铁建投,6102标二工区中铁隧道局深圳市地铁集团建设总部工程二中心2015年1月6日印发(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