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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山市公路、陆岛交通码头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全市公路、陆岛交通码头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标准化工地建设,根据建设大路网、打造五型路要求,制订本办法。一、实施范围凡2012年3月1日后开工、标段中标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新、改建公路建设项目及中标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陆岛交通码头,均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化工地建设进行管理,并纳入考核评比范围。对2012年3月1日前在建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项目,也应纳入考核评比范围。其他要创建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项目参照执行。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公路按省厅文件执行。二、标准化工地设施建设与管理要求(一)项目经理部驻地
2、建设要求1.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合理确定项目经理部地点和规模,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2.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原则上可采用活动板房等建设,也可租用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房屋必须安全、整洁,并满足生活、工作要求。3.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整洁。4.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办公区内应设项目经理室、各业务科室和档案室、中心实验室、会议室等。各科室门口应挂设名称牌。会议室内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管理图表应包括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
3、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等。5.生活用房一般包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6.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到人。7.应按(校对时请写全文件名称,后加文号)(浙交监(1999)277号)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部设立施工平面示意图。项目经理部应以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政治思想、业务文化教育等为重点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项目经理部、预制(拌和)场、主要施工点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8.应在公路标段两端和码头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施工告示牌,施
4、工告示牌和平面示意图平面尺寸相同。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在桥梁、隧道、码头等质量和安全事故易发的施工场地,设置质量、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告示牌等,并公布质量、安全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9.在项目经理部驻地及民工驻地应设置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公示发放人员名单、发放月份及金额、投诉电话等内容,每月如实公示民工工资发放到位情况。(二)预制(拌和)场地及施工便道建设要求1.应选择合理安全的桥梁和码头梁板预制场、路面基层、面层拌和场设置地点,隧道施工场地、桥梁、码头基础及下部结构施工场地应就近设置。整个标段的梁板(包括小桥涵梁板)预制应按标段内桥梁建设分布情况和可选场地实际情况,以方便、合理、
5、安全、经济和满足工期为原则,原则上选择集中一个或二个预制场进行预制,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不占用桥头路基作预制场。施工场地不得小于合同文件规定的面积,应设置材料堆放区、梁板存放区、拌和区、作业区、模板、钢筋制作区,各施工区域布置合理。场内主要作业区、场内道路等应作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2.砂石等材料堆放场地应硬化处理,不同规格砂石料应分隔堆放。沥青面层集料堆放区要搭建防雨棚,并严格分仓隔离堆放;应修建钢材、水泥存放仓库,不得露天堆放。3.预制(拌和)场内施工标识牌,要结合有关原材料及混合料报验制度的规定,在材料堆放处设立,并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抽检时间、检验结果、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使用等
6、内容。在拌和设备前应设混合料配合比标牌,并严格按施工配合比施工。4临时施工便道要按招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合理布设。自建施工便道路基应边线顺直,排水顺畅,并设简易路面,由专人负责养护并经常洒水,保证路面平整并防止积水、扬尘。便道宽度小于4.5米的,应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会车道,码头施工栈桥宽度小于2.5米的,应每隔一定距离设置避让点。(三)路基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要求1.路基填筑必须挂线施工。路基外观应做到表面平整、边线顺直、边坡顺适,排水通畅;填方路基应修筑边坡临时急流槽及排水沟,防止路基边坡雨水冲刷;修筑挡墙、边沟等所用的块、片石及砂石材料堆放整齐。2.路基石方开挖应使挖方坡面规则、平整,无松
7、动。爆破点距离房屋等建筑物较近的,必须编制安全爆破专项施工方案,确保周边房屋等结构物及周围人员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批准及备案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3.通道、涵洞工程施工利用路基作为构件预制、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的,应参照本规定中预制场建设标准,规范小桥涵施工场地的布置和建设。4.弃方处置方案应在开工前与施工组织设计一并报监理、业主(指挥部)批准。弃方场地的确定需征得当地有关部门的同意。弃方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支挡、防护和排水,确保弃方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环境。严禁将弃方倒入河道等影响行洪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四)路面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要求1.科学安排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交叉施工
8、顺序,确保各项工程施工有序进行。2.禁止在已铺设的沥青路面上拌和砂浆和倾倒泥土,禁止将砂土等建筑材料直接堆放在路面上,中央分隔带、路肩培土和绿化应在路面面层施工前完成,确需在路面铺筑后进行绿化工程的,必须保证路面无污染。严禁在已施工的路面上修理机械设备。3.边通车边施工的沥青路面改建公路,应科学安排路面施工计划,四车道及以上的路面施工,原则上单幅路面完成后开放交通,双车道公路也应合理安排路面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因通车对沥青路面的污染。(五)桥梁、码头现场施工管理要求1.桥梁、码头基础及下部施工场地应做到施工场地平整,排水顺畅。陆上和水上施工均应设置陆上或船上专用沉淀池、泥浆池,不得随意排放泥浆,
9、排污工作规范到位。浇注大体积混凝土基础及下部构造的混凝土混合料,要集中拌和、运送;模板、支架应堆放整齐,及时整修。2.施工场地内的水泥袋、钢筋头等杂物应及时清理,确保施工场地清洁、整齐。3.桥梁、码头构件等外露钢筋均须采用塑料薄膜等包裹,防止钢筋锈蚀;桥梁护栏钢扶手要及时进行防锈油漆。4.立柱、盖梁、梁板上应标注构件编号、制作时间、养生周期,梁板还应注明张拉时间和封头施工时间和养生周期。立柱、盖梁脱模后应采用塑料薄膜紧密包覆等养生措施,梁板养生期内要定期洒水、覆盖或安装自动喷淋养生设施等,有条件的梁板预制场可安装质量安全监控录像装置,确保梁板质量和施工安全。(六)隧道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隧
10、道施工洞外场地,应参照本规定中预制场地建设管理标准执行。洞口施工场地布设要安全、规则、平整,排水良好,隧道洞渣弃渣堆放规范。洞口处应设置进洞作业人员动态牌和施工作业告示牌(正在掘进、爆破、出渣等),告示进洞施工人员和作业动态情况。2.隧道内通风、排水设备、设施完善。施工要严格落实各环节施工工艺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钻孔、爆破、出渣、支护各工序有机衔接有序进行;电线、通风管、混合料输送管等应整齐设置在隧道两侧;两侧设临时排水沟,临时路面保持平整、不积水、不扬尘。拱部及侧墙渗漏水应及时排、堵。(七)安全生产要求1.严格贯彻落实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
11、度,在保障施工人员、设备及公路构造物安全的同时,也要保障沿线人民群众等生命财产不因公路施工受到安全危害。2.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成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由项目部到各工区、班组及所有施工工序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各工序安全管理。3.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生产作业规程,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路基、隧道爆破施工、桥梁、码头水上施工、高空作业、施工用电等事故易发部位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民工的岗前和日常安全教育。项目业主(指挥部)每年至少一次举办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活动。5.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
12、各参建单位内部、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各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6.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规定,设置作业现场安全设施,特别是高空、水上作业防护栏(网)、爆破作业隔离和防护设施等。(八)文明施工要求1.实行规范上岗。建立公路建设项目人员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分别对投入本项目的其他辅助人员、施工人员(包括分包单位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并将人员到位情况分别定期报业主(建设单位)备案。参建施工、监理人员进入工地一律佩戴上岗证和统一着装。2.参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施工作业中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各建设工区要为进入工地现场检查、查看的有关人员提供安全
13、帽等相关劳动保护用品O3.沥青、水泥混凝土拌和等施工现场,要设置粉尘回收装置,有效控制烟尘污染,并严格控制机械施工噪声污染。4.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严格按核定载重装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料沿途泄漏,污染道路、环境,禁止违反规定乱鸣喇叭。5.边通车边施工的改建公路,要保证边通车路基的平整度、压实度和排水要求,保证晴天不扬尘、雨天不积泥,设置完善的临时指路标志和安全标志。(九)工程原材料管理要求1.项目经理部要建立专项制度,明确原材料质量管理程序和责任人。建立钢筋、水泥、沥青、路面碎石等大宗材料进场质量报检制度。检验合格材料与未检验材料应分别堆放,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2.预制(拌和)场地内不同规
14、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档、隔离堆放,严禁混堆。3.袋装水泥应在干燥的室内存放,并做好进库和使用记录,超过龄期的不得使用。钢筋、钢绞线等应搭建雨棚,并架空堆放。(十)档案资料管理要求1.项目业主及各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统一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及项目管理文件档案等各种档案资料。2.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质检资料、试验检测资料、合同管理文件资料、文件档案资料齐全。工程建设期间的档案资料归档及时,并符合公路建设档案管理有关规定。3.计量支付、变更设计、试验检测等资料应实行计算机管理。三、保障措施(一)确保经费到位。新招标项目应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在工程量清单100章列入标准
15、化工地建设工程细目,该细目的工作内容应包括项目部等标化设施建设。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制订标准化工地建设和管理的初步方案。标准化工地建设相关经费,按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的原则,列入工程量清单的相关费用由业主支付,其余经费由施工单位承担。(二)依法履行合同。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特别要强化和细化合同管理。在工程开工前,要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承诺制订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要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及时支付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相关费用。对2012年3月1日后已经完成招标、未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的项目,各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原则上也应开展标
16、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并结合合同管理要求,签订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的补充协议。(三)加强组织领导。项目业主(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成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评价和布置标准化工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公路、陆岛交通码头建设中营造优质、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建设精细管理的氛围。市交通委将每年组织考核评比。四、考核(一)考核程序1.各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对当年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的考核,填写舟山市公路、陆岛交通码头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年度评比打分表(见附件),报县(市、区)交通局。县(市、区)交通局汇总后报市交通委。2.市交通委于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对所辖地区标准化工地建设年度考核的评比工作。(二)考核分值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工作坚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