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和草原局、县发改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两篇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林业和草原局、县发改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两篇文).docx(1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林业和草原局、县发改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两篇文)林业和草原局20原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一、2023年林业和草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引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建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二是健全党员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
2、课制度,按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至少讲一次党课。制定2023年党支部学习计划、年内党组书记、成员、党支部书记完成讲党课2次,全体党员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1次。三是党建主题活动方面。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全县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吉布胡郎图苏木开展保护呼伦湖助力美丽呼伦贝尔”等一系列宣传实践活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鼠虫害防控等知识。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结合我局实际,具体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
3、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对上级检查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上报整改情况。二是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全系统范围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防线。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逢会必提廉政要求,坚持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工作动态,杜绝了四风和微腐”问题,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建设。(二)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1.
4、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作方面。(1)2023年林业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推进完成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县嵯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项目,项目总投资101万元,建设内容为聘用管护人员8人开展巡护工作、维修维护围栏100Oo延长米,购置管护配套监控设备20套。现已完成设备采购及围栏维护工作,正在积极开展管护工作。二是推进完成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县嵯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项目。项目总投资118万元,建设内容为对项目区管护房进行维修维护(刷墙,房顶维修做保温3处、购置风力发电机2处、设置机井3个);购置3个大型宣传牌、30个小型宣传牌;维护维护围栏50000延长米,目前正在推进宣传牌
5、及材料购置等工作。三是年度下达我县全民义务植树任务6万株,截至目前,结合造林绿化、抚育管护、宣传等尽责形式已完成义务植树6万株,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四是推进呼伦贝尔市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人工乔木造林项目,项目总投资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乔木造林IoOo亩,其中设置网围栏长度15675延长米,架设警示牌1个,目前正在等待市林草局批复作业设计。(2)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市林草局下达县2023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任务8.35万亩,总投资183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草原修复(封育+补播+施肥+管护),已完成封育任务8.35万亩,完成施肥任务7.8
6、5万亩,剩余补播任务0.5万亩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2.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方面。(1)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根据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全县草原补奖总面积2119.51万亩,每年发放资金12978.81万元,其中:禁牧面积139.85万亩、资金2013.84万元,草畜平衡面积1979.66万亩、资金9502.35万元,休牧面积1979.66万亩、资金1462.62万元,涉及全县7个苏木镇,55个嘎查,嵯岗牧场11个生产队和嵯岗镇2个社区。截至目前已发放2023年度第三轮草原生态奖补资金3021.54万元。(2)落实草原禁牧休牧
7、和草畜平衡工作。一是按照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苏木镇落实逐户签订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责任书,同时下发关于加强草蓄平衡和禁牧休牧区执法监督工作的函、关于加强草蓄平衡和禁牧休牧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办函,并积极进行监管督办。二是严格落实休牧工作,发布休牧公告,确定休牧范围、休牧时间、补贴标准,设定牲畜活动场地范围,明确苏木镇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监督渠道、处罚标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关于2022年内蒙古33个牧业县天然草原可食牧草储量及适宜载畜量的通报和县草原生产能力监测结果及相关行业标准,通过意见征求和专家论
8、证,科学核定草原暖季适宜载畜量并在全县范围内公布。三是联合各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执法检查组开展巡察,对休牧期间违规放牧的牧户采取劝诫、口头警告、登记在册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偷牧、强行放牧等违法行为的牧户,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依法依规处罚,同时扣发草原补助奖励资金,年内开展巡护2000人次,出动车辆700台次。四是开展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公布休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发放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5千余份,发放禁牧休牧传单3千余份,保护森林草原宣传单1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2条,设立大小宣传警示牌16块。(3)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制定
9、并印发2023年度苏木镇级(国有林场)林草长考核实施细则、林草长制办公室定期汇报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属地苏木镇党委政府与国有林场林草长履职责任。二是县林草长主持召开2023年全县林草长工作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新形势下高质量发展林草事业的新要求。三是至目前,各级林草长开展森林草原巡查共533次,其中:县级林草长巡查29次,苏木镇级、嘎查级林草长、副林草长巡查504次,主要巡查责任区域内草原鼠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护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涉林涉草和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各级林草长巡查中共发现问题11起,县林草长办已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
10、整改,现已全部办结。(4)破坏林地草原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整改销号方面。一是涉林草案件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我县涉及破坏草原林地各类案件共132件,其中存在问题案件22件(草原案件9件、林地案件13件)目前22个问题案件全部整改完成。二是疑似图斑排查和问题图斑整改完成情况。自治区下发我县疑似图斑共626个(草原图斑598个、林地图斑28个),其中:问题图斑46个(草原图斑39个、林地图斑7个),目前46个问题图斑全部整改到位。(5)森林草原督查及监测图斑工作。一是2023年自治区下达森林草原督查图斑共1372个,(其中:森林督查图斑3个、草原图斑1369个),目前已完成现地调查1134个(其中:完成
11、森林督查图斑3个,完成草原图斑1131个),剩余238个草原图斑正在调查核实工作中。二是2023年自治区下达1699个林地监测图斑,经现地核实并补充属性后已上传至林地图斑监测平台,目前1699个林地监测图斑已全部完成。(6)湿地保护修复、森林抚育、已垦林地草原退耕地块管护工作。一是正在编制县湿地保护十四五及远景规划(2021-2030年),明确湿地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目前已完成县2处小微湿地划定工作,已按相关规定向市林草局报备,同时做好小微湿地保护与监管工作。二是2023年上级下达森林抚育任务3000亩,实施地点位于罕达盖林场施业区,目前已完成外业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工作,计划11月份组织开展此
12、项工作。三是加强2020年已垦林地退耕还林试点人工造林5万亩管护工作任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日常管护,减少退耕地块复耕和牲畜破坏围栏踩踏啃食造林苗木等情况,确保项目区造林成活率及保存率。(7)草原监测、林草鼠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草原监测工作。在全县布设草原监测点75个,采集监测样方数据450个,2023年大部分地区牧草返青率达到50%的时间较去年推迟11天,盛期草原平均高度25.12厘米,植被盖度76.43%,产草量87.19kg亩。二是草原鼠害防治工作。全县草原鼠害发生面积为522.88万亩,以布氏田鼠为主,目前已完成草原鼠害防治总面积353.79万亩(其中:防治布氏田鼠面积353.4
13、9万亩、物理防治东北鼠面积0.3万亩),累计使用毒饵436.63吨;投入防治人员5492人(次)、派出技术指导人员920人(次)、发放鼠疫预防宣传册IOoo余册本。出动车辆1147台(次)、大型机械184台(次),通过防治效果评估,布氏田鼠灭鼠率达到91%,东北盼鼠灭鼠率达98.66%,鼠害面积逐年减少,防治效果逐年提升。三是草原蝗虫害防治工作。全县发生蝗虫害面积为53.4万亩,完成防治面积53.4万亩,用药量26.7吨,投入防治人员628人(次),技术人员135人(次),飞机30架次(次),大型喷雾机械Ill台、车辆190辆,通过防治效果评估,草原虫害平均防效达90.22%,虫害得到明显控制
14、。四是林业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全县共监测林木面积12万余亩,监测发现松树枯梢病病害面积0.7万亩,年内未发现林业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松材线虫病实地秋季普查1132条,普查采集点1696条,未发现松材线虫病。春季抽检造林苗木(抚育苗木)0.05万株,合格率达99%。开展全县巩固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1.4万亩,主要防治林木虫害为春尺蟆,危害树种为灌木(沼柳、黄柳),未造成灾害。(8)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一是严格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行业管理责任,逐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60余份,发放宣传县2千余面、宣传单6千余份。二是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县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
15、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应急局、公安局等单位开展防火隐患联合检查排查工作2次,共检查单位7个、野外作业点5个,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0余人次,发现隐患1处,整改完成1处。三是强化火情前期处置,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防火值班制度,切实做好火情监测和前期处置工作,防火期内草管员、护林员全员上岗职守,加大火情巡护力度,密切关注火险形势变化,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四是加强练兵备战,组织林场专业消防队20人,参加全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专业技能大比武,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五是强化扑火安全,开展防火安全防护避险培训4次,切实保障扑火人员安全。六是完成中蒙边境187公里(原153公里,2023年
16、新增34公里)森林防火隔离带开设工作,中俄边境96公里草原防火隔离带开设工作由满洲里市负责。七是积极申报罕达盖林场四级防火公路2条,总长75.485公里,计划中央投资5826万元,目前正在等待上级批复。八是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9)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编制批复完成呼伦贝尔市县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2022-2023年我县共参保公益林88.3274万亩,2022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为1085.31万元(其中: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502.71万元,集个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582.6万元),目前已发放2022年公益林集个体补偿款1476185.65元。二是积极推进呼伦贝尔市县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三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