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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集团)公司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督促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有效监控项目的投资总额,依据建筑法、审计法、XX审计监督条例、XX国家项目审计方法和xx(集团)公司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法(试行)(口9号)等关于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及所属企业在项目中实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有能力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委托有能力的审计单位对项目全过程的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和行为进行审计,并及时作出审计建议或意见和建议,使项目实施得以规范、有序、有效运行,包括过程审计、单项工程
2、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第二章审计内容第四条全过程审计是指对在建及拟建的所有单项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各环节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监控,直至最后履行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在这一阶段的工作范围与工作内容包括:(一)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的审计;(二)招投标及协议管理的审计;(三)工程进度款、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审计;(四)主要隐蔽跟踪及工程验收审计;(五)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及工程索赔费用的审计;(六)其他按规定与工程造价关于的审计事项。第五条设计概算和工程量清单审计的重点(一)审核设计概算的各种编制依据(包括初步设计图纸)的合法性、时效性、适用性;(二)审核概算的定额套用是否准确,概算中所列
3、各分项工程概算定额与设计资料文件是否相符,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是否全都,取费基数是否准确;(三)审核工程量是否准确,工程量的计算是否依据初步设计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计算的,是否有多算、重算等现象;(四)审核设备规格、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材料用量的计算是否准确,设备材料的预算价格是否真实、合理,材料价差的调整是否符合现行规定;(五)审核总概算和综合概算编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包括了从项目筹建到竣工投产的全部费用,其他费用项目中是否存在随便列项,有无多列、交叉计列和漏项等;第六条招标审计的重点(一)审计工程项目过程中是否对达到招投标法等关于规定中规模标准的招标标的工作内容
4、进行了招标,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项目;(二)审定招标方式是否合规、合法,招标项目标段的划分是否合理,确定的承包方式和计价方式是否科学;(三)招标资料文件编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全面,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的深度是否相宜,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是否科学、有效,招标内容是否存在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四)标底的编制是否符合招标资料文件、设计图纸、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等,标底的估算项目是否与招标资料文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全都,标底价格是否在总概算及投资限额内;(五)招标公告是否在指派媒介发布,投标截止时间是否合理;(六)评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投标人人数是否达到相关国家法规的要求,评标专家的选取是否科学、合
5、理;(七)确定中标人是否公平、有效,是否及时签订了协议,协议条款是否清晰,工作范围是否明确,价格是否合理。第七条协议管理审计的重点(一)协议资料文件审计1审核协议当事人的法人资质、协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是否存在承包者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是否存在没有资质的承包者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施工。2.审核协议各方是否具有资金、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履行协议的能力;3.审核协议内容是否与招标资料文件的要求相符合;4.审核协议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善;5.审核协议是否明确甲乙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审核协议是否存在损害国
6、家、集体或第三方权益等致使协议无效的风险;6审核协议是否有过错方承担履约过失责任的规定;7.审核协议是否按优先说明挨次执行协议的规定;8审核协议是否有商定跟踪审计条款(在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基础上,审减率在3%5%以上的审减效益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力(二)无效协议财产后果的处理及确认无效协议权属的审计1.审核无效协议造成或产生的原因和权属关系;2.审核无效协议财产后果处理是否与权属关系全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无效协议财产后果处理所采纳的折价方式结算是否符合协议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意愿、是否维护了协议当事人的权益、是否合理有效;3审核无效协议财产后处理是否有各方当事人签认的书面协议和补
7、偿结算书,有无法律层面上隐患。(三)协议履行状况的审计1审核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现象;2.审核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是否依照协议要求的工期、质量、平安、文明施工等标准履行了协议的所有工作;3.审核勘察(设计)单位是否依照协议商定的工作范围、进度、质量履行了相关的工作内容;4.审核监理单位是否依照协议商定工作内容、时间等及时准确地提供工程技术资料文件资料;5审核方是否依照协议商定及时支付了费用和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供了必要沟通协调和服务。6.帮助业主分析协议执行中对方提出的违约索赔;7审核协议履行中差异造成或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8审核索赔和反索赔理由是否
8、设立,依据是否充分,费用计算是否合理。(四)协议变更与解除的审计1审核协议变更与解除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相关内部监控;2审核协议变更与解除程序的有效性、索赔理由的充分性以及费用计算的合理性;3审核协议变更与解除对成本、工期及其他协议条款影响的处理是否合理;4审核协议变更与解除后资料文件处理工作,有无影响协议继续生效的漏洞。第八条工程进度款的审计(一)工程进度款是否依照协议商定支付,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是否与协议全都;(二)审核协议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价款及追回的协议款是否合理,是否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三)审核是否有合规的工程进度款审批与支付程序,工程进度款中所有目的
9、价款数额是否清晰。第九条主要材料、大型设备选购定价的确认审计重点(一)主要材料、大型设备选购定价的确认是否经过监理、承包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单位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等对特定规格、供应商、材质、产地的材料、设备确认。(二)审核特定材质、规格、品牌供应商的材料设备价格是否符合市场彳丁情;(三)审核特定材质、规格、品牌供应商的材料设备采购是否能按期交货,是否会影响施工工期,是否有影响工期的应急预案。第十条主要隐蔽跟踪及工程验收审计的重点(一)审核隐蔽工程是否全部履行了设计规定的工作内容;(二)审核隐蔽工程是否验收合格,是否有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签字确认;(三)审核竣工验收所需要的隐蔽工程
10、验收资料文件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按符合工程档案管理资料文件资料的规定填写;(四)审核基础土方的开挖标高和开挖深度是否与进场时的移交标高和设计监控标高全都,开挖尺寸是否按经批准的基础施工方案进行监控,是否在定额规定的开挖尺寸计算范围内;(五)审核基础结构和中间结构的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是否存在隐蔽验收记录与影像资料文件资料不相符的现象。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审计的重点(一)审核工程变更造成或产生的原因、背景和工程变更的必要性;(二)审核工程变更的程序是否准确,单位、设计单位的主动变更是否按规定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发出的工程技术(变更)洽商单是否经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审核
11、确认;(三)审核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技术(变更)洽商单是否有签字确认手续并加盖了单位公章;(四)审核设计变更通知单是否有相应的图纸说明,工程技术(变更)洽商单是否有相应的技术经济分析报告;(五)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是否依据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经审批的工程技术(变更)洽商单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六)审核工程变更的时效性,是否有返工和签证费用的发生,迟到的变更是否对关键线路工期有影响,是否有索赔费用的发生;(七)审核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技术(变更)洽商单的变更范围(部位)是否标注清晰,变更记录是否具体,材料代用是否办理材料代用单,代用部位、代用数量是否标注具体;(八)审核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在预算
12、监控范围之内;(九)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的计取理由是否设立,是否按协议商定的计取方式进行计取。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审计的重点(一)审核工程签证的原因、背景、时间、部位和工作内容是否注明清晰;(二)审核工程签证的工作内容是否为已在协议中商定的包干费用中,是否为已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用中;(三)审核工程签证是否存在材料价格的确认未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而要求在材料确认价格的基础上对材料的运杂费、吊装费、上下车费、现场堆码费等进行签证;(四)审核签证工程量是否有明细计算式及相关图形;(五)审核工程签证的确认手续是否齐全,工程签证单的编号是否连续。第十三条索赔费用审计的重点(一)审核索
13、赔函陈述的事实是否真实,索赔的理由是否设立,索赔要求的补偿内容是否合理与合法;(二)审核索赔的程序是否合法与合符规定;(三)审核索赔的金额是否合理,是否与协议商定的计取方式相全都,是否超过国家关于规定进行计取;(四)审核索赔函处理的及时性,是否存在拖而不决的现象。第十四条单项工程结算审计的重点(一)审计工程结算计价依据、工程类别、招标资料文件、承包、发包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二)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工程进度表、设计变更资料文件资料、现场签证等是否真实、合理;(三)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取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四)工程取
14、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五)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全都,价格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六)审核单项工程是否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单项工程结算是否符合单项工程预算;(七)审核结算是否多计重计,增大工程造价,是否随便变更工程内容,提高工程造价。第十五条竣工决算审计的重点(一)项目的立项、核准、可研批复、规划等所有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内部监控制度是否健全,执行否有效;(二)项目规模及总投资监控状况、资金到位状况以及对项目的影响程度;(三)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转移、侵占、挪用资金和违法集资、摊派、收费状况;(四)
15、征地、拆迁费用支出和管理状况;(五)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六)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以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七)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第三章审计流转程序第十六条设计概算审计流转程序(一)流转路线说明:一表示申报工作,-表示审核后反馈或传递工作(下同L(二)流转细则1单位应将设计概算审核时间支配提前通知审计小组,审计小组依据方案及时支配相应专业人员;工作方案发生变化,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工作方案通知审计组;2.单位应将项目的可行性争论报告和批准的方案任务书、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设备表、材料表、地区的自然条件和技术经济条件资料文件资料、地区的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设备价格、现行的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或综合预算定额、现行取费标准和费用定额、类似工程的概算、预算和技术经济指标等关于资料文件资料送审计小组;3审计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并就发觉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4.设计概算审核工作履行后,审计单位出具书面审计建议或意见书。第十七条招标资料文件审计的流转程序(一)流转路线招标工作方案(二)流转细则1.单位的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