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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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定位:XXXX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家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利益的主渠道,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第二条工作原则:1依法治校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2以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4沟通协调原则。校务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各

2、方面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O第三条主要职能:L对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报告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2.对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涉及学生、家长、社区工作的重要事项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3讨论审议上一届校务委员会工作报告;4.讨论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5.校务委员会的意见,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第二章组织和工作制度第四条校务委员会有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社会)代表等多方面人员组成。学校领导主要包括校长、书记、副校级领导,学校领导代表总人数不超过校务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具体人员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教师、学生和家

3、长代表,分别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组织、家长委员会民主推选产生。第五条校务委员会依据学校章程、工作规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工作。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第六条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各学校校务委员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例会,每学年一般不少于2次。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第七条校务委员会非会议期间,校务委员应当加强同学校的联系,了解教育教学实际,根据校务委员会安排开展专题调研,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协调各方面关系。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第八条校务委员会建立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机制。在试点阶段,凡校

4、务委员会通过审议决定的事项,要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及时予以总结,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在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每学年结束时校务委员会主任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汇报校务委员会工作。第三章校务委员会的权利第九条知情权。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重大发展规划、决策。第十条参与权。参加学校相关会议和活动,提出所代表方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提案权。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学校改革发展相关议案。第十二条表决权。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进行表决。第十三条监督权。听取校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对学校办学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四章校务委员会的

5、义务第十四条按时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履行请假手续。第十五条主动加强与所代表方的联系,收集和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第十六条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等,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的关系。第十七条根据校务委员会的安排进行有关调研,提出有代表性的议题,维护学生切身利益。第十八条完成校务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第五章委员的管理与考核第十九条学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应当纳入教育督导和学校学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接受学校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组织的监督。第六章校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第二十条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的有关议题可以由学校提交,也可以

6、由委员提交。审议时应当将议题情况提前告知全体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列席人员与会。第二十一条会议由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一般先由议题提出方作简要说明,然后展开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前提下,由主持人概括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表决作出决定。第二十二条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方式,校务委员有表决权。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二十三条校务委员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在表决未依程序改变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对校务委员会否决的事项,学校应当对其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如确有必要实施的,学校应当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再按规定程序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第二十四条每次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纪录整理,存档备查,并根据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家长通报。XXXX小学校务委员会组织机构主任:XXX副主任:XXX委员: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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