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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病区“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是共青团中央于1994年开始组织实施的青年人才工程和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把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指以青年为主体,在卫生服务工作中创建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青年集体(科室、病区、班组);青年岗位能手”是指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工作者。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
2、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竞赛活动。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旨在组织和动员我院广大青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文明从业,刻苦钻研,岗位成才,全面提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卫生行业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要围绕我院的中心工作,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结合青年工作的特点,开展独具特色、富有成效的争创活动。第六条我院号、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争创工作的评选、推荐和管理等工作。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七条“青年文明号评选由医院党委直接领导,医院团委牵头组织实施。同时设立“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
3、负责团委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办主任、团委书记、副书记担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第八条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主体在基层,重点在建设。各科室要从实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主题和措施,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突出特点,培育典型,扩大宣传,推动号、手”活动扎实健康地向前发展。第三章条件与标准第九条“青年文明号的标准是:L35岁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科主任、科护长、号长)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岗位;2、提出明确的创建主题、创建口号、创建标志(即能体现创建主题、创建口号和科室特征的LOGO)和服务承诺,有
4、具体可行的创建措施,每年有计划、有总结。3、科室设立了创建工作小组,科室负责人担任组长,全体人员为组员,共同参与创建工作。4、该集体中的青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5 .所在科室团组织机构健全,能紧密围绕医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6 .工作成效得到医院党政领导的肯定,并受到职工或服务对象的赞誉,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第十条青年岗位能手”的标准是: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2 .具有
5、优良的思想品德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敬业爰岗,廉洁行医,勤奋工作,优质服务;3 .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知识和技能;在医技、护理、科研、后勤、管理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4 .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病患者好评。第四章评选办法第十一条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从市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中推荐参评省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从省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中推荐参评国家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并且,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一年以上的集体,才能申报上一级别的“青年文明号。第十二条各创建科
6、室按要求向医院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申报;并填写申报表及上报有关事迹材料。第五章表彰和管理第十三条对获得“青年文明号”的集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经验W典型事迹。对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奖励2000元;对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奖励3000元;对获得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奖励5000元;对创建中的号长给予相应级别的待遇(享受中层待遇)。第十四条凡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均享受市级、省级、国家级行业(系统)先进集体待遇,在年度优胜科室评比中给予相应加分,获得省级及以上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负责人和青年岗位能手”作为优秀青年干部重点加以培养,提供学
7、习和锻炼机会,列入后备领导干部,并在职称聘任、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第十五条青年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正在创建的青年集体要统一挂争创青年文明号标牌,让群众监督。凡获得各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要挂相应级别的青年文明号”牌匾,集体成员要佩戴科室的“青年文明号徽。牌匾按标准统一制作,悬挂在岗位现场,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六条青年文明号”牌匾由上级团委负责统一制作。第十七条对医院青年文明号日常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院内组织检查与创建科室聘请监督员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十八条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由医院号、手”活动领导小组考核,符合标准的保留其荣誉称号,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称号并摘掉牌匾。第十九条各级“青年文明号”因某些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集体中35岁以上青年比例低于60%或负责人年龄均已超过35周岁,则自动撤销“青年文明号称号。第二十条青年文明号”集体发生以下情况者,应撤销其荣誉称号:1 .本集体中有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及违反党纪、政纪、法纪事件发生;2 .不良事件被舆论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调查情况属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