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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济南市章丘区第四中学。第三条本单位类型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第四条本单位住所是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双山北路599号。第五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第六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347万元。第七条本单位的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第九条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南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条本单位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落实上级的
2、决策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本地初高中教育提供服务保障,推动章丘初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第十一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高中学历教育;初中学历教育。第三章党的领导第十二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本单位设党委。第十三条本单位党组织地位作用和职责权限。学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章丘区教体局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握方向,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学校事业
3、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第十四条学校办公室承担本单位党务工作,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第十五条本单位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本单位党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任何领导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党委会由书记召集和主持,议题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并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实行一事一议逐项表决制;会议决定事项由各委员、内设机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第四章举办单位第十六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举办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
4、业务范围;审核本单位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审定本单位重大事项;对本单位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为本单位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政策支持;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明确的举办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七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制定、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八条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上级部门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上级部门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
5、使下列职权:主持单位日常工作、执行有关决议、组织实施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经费、代表单位签署重要文件、行使其他授权等。第十九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五个部,分别是高一级部、高二级部、高三级部、艺体部、初中部。内设机构七个,其名称和主要职责分别是:(一)办公室。承担学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工作。(二)组织人事部。承担学校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干部考录、选拔任用、奖惩、调配、培训、考核、档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三)教学管理部。承担学校日常教学
6、事务;承担制定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计划,落实上级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学校招生工作;承担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等工作。(四)学生发展部。承担学校日常学生德育事务;承担对学生的奖惩、资助、保险等工作;承担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学生体质健康、体育、艺术、卫生等工作;承担“家、校、社”联合育人工作;承担学生发展指导工作。(五)后勤保障部。承担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公寓管理等工程;承担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学校食堂管理、生活服务、校园绿化等服务和管理工作。(六)党群工作部。承担学校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坚持党组织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
7、统战工作。(七)安全保卫部。承担维护校园秩序工作;承担人防、物防、技防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承担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学校保安人员日常管理监管工作。第六章资产管理和使用第二十条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CI第二十二条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第二十三条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第二十四条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
8、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第二十五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第二十六条本单位人事管理、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分别依据上级各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第二十七条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信息公开第二十八条本单位按照XX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X政办发(20XX)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等。(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
9、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三)年度报告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第二十九条本单位信息通过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第八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三十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二)合并、分立、解散;(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三十二条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第三十三条在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
10、情况下,按照关于优化流程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通知(X编办发(202X)19号)相关程序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第三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第九章章程修改第三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六条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202X年4月7日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提交举办单位审核同意。第三十八条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章丘四中行政办公会。第四十条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