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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期待遇的计算方式1、医疗期内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职工病假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制定。员工因为身体患病需要配合医院治疗的,很有可能在整个医疗期间就没有办法从事当前的工作了,不过这种情形国家也是规定公司不能够开除,并且要正常的给予员工医疗期间的一切合法待遇。对于身处医疗期之内的员工来说,自己就一定要详细的去了解一下员工医疗期待遇规定是什么?一、员工医疗期待遇规定是什么?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
2、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1、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IO0%计发。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2、长期病假工资计算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
3、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o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二、病假时间职工
4、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
5、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1条关于医疗期计算问题第2款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第2条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第1款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另外,根据劳动法第29条第1项规定,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规定第2条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待遇包括员工可以享受到的病假跟在病假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而且医疗期的长短跟工作的时间是会影响到医疗期的一些待遇的。如果,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已经有了八年以上,在医疗期之内的待遇不应该受到任I可影响,工资也是要如数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