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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工程大学人事调配工作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固定事业编制人员的录用、调出和校内调动。一、调配原则(一)人事调配工作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的编制、职务岗位数及人员结构要求开展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实行公开招聘、按需择优、任人唯贤、合理调配。(二)严格执行编制定员规定,在各单位核定编制的基础上,按需设岗,制定人员调配计划。(三)除高层次人才引进外,师资队伍补充优先从校内符合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拔,党政管理、教学辅助队伍的补充以校内调剂为主渠道。二、新入校教职工的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尚。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二)业务素质好
2、、工作能力强,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一般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三)新入校教职工,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四)教职工在XX市市区工作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原则上不予调进学校,确因工作需要,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按下列第三条执行。三、新入校人员的接收程序(一)制定计划。各基层单位(学院、处、部等)于每年9月报送下一年度进人计划申请,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于当年10月份下达给各单位。(二)公开招聘1.人事处将招聘信息在相关网站、媒体上公布,进行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各种申请材料,报人事处或相关基层单位(学院、处、部等)。2.报名资格审查暨单位初选资格审查暨初选
3、由人事处会同各基层单位完成;一般按不低于1:3的岗位比例确定初选人员。3.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笔试、面试和考核。4.应聘教学岗位的必须进行公开试讲考核。(三)学校审定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公开招聘考核结果,人事处提出拟录用人员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四)公示.公示期满后提交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五)办理入校工作手续拟录用人员获得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来校办理报到手续。(六)签订聘用合同,到岗工作。四、人员调出(一)教职工凡要求调出学校,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教职工调出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同意,连同调出单位商调函一起报人事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出手续。(
4、二)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调出,需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党委会审批同意;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调出,需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调出,需由组织部门报学校党委会批准免职后,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其他人员调出需经人事处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三)离校手续由人事处统一办理。调出人员自批准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调出手续;自获批准调离之次月起学校停发其工资及其它待遇。(四)凡调出人员,其配偶或子女属于照顾性调入者,原则上随调。(五)对于涉密人员,学校按照保密相关规定办理调出手续。五、校内调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校内调动审批表,经调出、调入单位审批同意,调入单位按规定程序对其提出岗位聘任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六、各单位人员流动须由本单位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七、高层次人才引进及配偶安置程序按XX工程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XX工程大学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执行。八、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九、本规定自X年X月X日起执行,原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