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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事故分级1.6分级响应2组织体系2.1市级指挥机构2.2办事机构2.3现场指挥机构2.4乡镇(街道)组织指挥机构2.5专家组3预防预警3.1活动管理3.2信息监测3.3预防措施4应急响应4.1先期处置4.2信息报告4.3现场处置4.4扩大应急4.5信息发布4.6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现场清理5.2善后处理5.3事故调查5.4恢复重建5.5总结评估6应急保障6.1通信保障6.2队伍保障6.3科技保障6.4经费保障6.5其他保障7监督管理7.1培训演练7.2奖励与责任追究8附则8.2预案管
2、理8.3预案实施I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秩序,正确、快速和有效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由以下原因造成,并超出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等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市政府处置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应对工作。(1)因人群过分拥挤,
3、通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发生挤压、踩踏、坠落、溺水等人员伤亡的事故。(2)场馆舞台、看台、栏杆等建筑物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3)燃放烟花、礼炮,使用粉尘或释放氢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4)其他非人为故意损害、破坏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参照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处置;活动中发生的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参照相关预案处置;其他大型群众性活动和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实施。1.4工作原则(1)生命至上,科学决策。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并积极预防因事故灾难再次引发次
4、生事故或灾害。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乡镇(街道)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行动。(3)快速反应,协同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时启动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行动责任制。市级有关部门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与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互相协作,保证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事故灾难快速有效处置。1.5事故分级按照事故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
5、(In级)和一般(IV级)4个级别。1.5.1特别重大群众性活动事故(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1.5.2重大群众性活动事故(11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1.5.3较大群众性活动事故(11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1.5.4一般群众性活动事故(W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1.6分级响应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并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
6、等级和应急处置能力,由事发地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1.6.1应对一般群众性活动事故(IV级),启动市级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乡镇级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同步启动。1.6.2应对较大群众性活动事故(III级),或涉及跨县、或超出我市应急处置能力的一般群众性活动事故,根据上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我市启动应急响应,在上级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参与应急救援,有关乡镇级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同步启动。1.6.3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群众性活动事故(I、II级),或涉及跨地级市的较大群众性活动事故,根据上级预案启动应急响
7、应。我市启动应急响应,在上级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参与应急救援,有关乡镇级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同步启动。2组织体系2.1市级指挥机构成立市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作为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2.1.1市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以及活动主管部门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
8、综合执法局(城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人武部以及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地政府等负责人。2.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1)负责启动或终止本预案。(2)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应急救援与处置行动,督查和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抓好落实。(3)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4)研究决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2.1.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工作。(2)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信息的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积极引导社会舆论。(3)市经信局:负责提供经信部门组织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协助
9、、配合事故原因调查。(4)市公安局:负责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会同应急救援等单位组织开展救援行动,指令事发地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现场管制和秩序维护,确保事发地社会治安稳定,会同交通部门确保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运往事发地,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5)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或直接参与事故死亡人员遗体处置,落实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伤亡人员的灾后救助工作。(6)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应由市级财政保障、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各有关部门年度预算,并监督管理资金的使用。(7)市住建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提供事故发生地场馆建筑设计和相关设施材料,协助、
10、配合事故原因调查。(8)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商务部门组织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事故原因调查。(9)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提供大型群众性活动中文艺类、体育类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事故原因调查。(10)市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11)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协调相关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处置救援工作。(12)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配合事故原因调查。(13)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协助公安机关维护事故现场周边控制区域秩序。(14)市消防救援大队: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协助、
11、配合事故原因调查。(15)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协助、支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16)市级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17)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保障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2.2办事机构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2.2.1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及事故涉及的市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负责人兼任。2.2.2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
12、职责(1)组织落实市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并负责加强督导检查。(2)指导乡镇(街道)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4)及时收集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相关信息,汇总分析并向市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5)负责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6)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7)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现场指挥机构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市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
13、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2.3.1现场指挥部组成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群众性活动事故,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部。发生较大群众性活动事故,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部。发生一般群众性活动事故,由市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有关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指派;视情提出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在市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前,成立由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的现场指挥部,统筹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2.3.2现场指挥部职责(1)迅速组织开展事故的先期处置。(2)依据现场情况组织指
14、挥有关部门和各类救援队伍、保障力量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事项,防止发生次生事故灾害。(3)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和等级评估。(4)全面掌握事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本级和上级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5)向上级指挥机构提出救援力量、救援设备和物资的增援建议,落实上级各项指示。2.4乡镇(街道)组织指挥机构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处置的领导工作。2.5专家组各专项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技术支撑,必要时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预
15、防预警3.1活动管理3.1.1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对活动面临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由公安机关确定安全等级;承办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确定的安全等级,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或安保工作方案,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配备相应安保人员O3.1.2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设置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等应急救援设施和安全提示设施,并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设置必要的监控设施,对场所内人员流动、聚集情况进行监测;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并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经常性巡查场所,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应急演练。3.1.3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工作方案的审核,监督、指导活动承办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指导活动主管部门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隐患。3.2信息监测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监测。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