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不良信用信息认定标准(M).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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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建筑师不良信用信息认定标准(M)类别代码不良行为法律法规依据处罚决定及依据央信等飘M-I注册M-I-Ol院瞒有关情况我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航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警告,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第四十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清注册的,注册机关不予受理,并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巾清人一年之内不得再次巾清注册。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清人在

2、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轻微M-1-0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W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笳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卜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帅条例第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投收违法所得,撤销注册,三年内不得再次巾请,罚款第四卜一条以欺喘、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撤销注册证书并收Pl执业卬章,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清注册,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L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

3、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第二十九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资格或者注册建筑师证书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取消考试合格资格或者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对负有直接货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身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丁宜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不可修复)M-103变更聘用单位,未办理变更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责令改正轻微而继续在原单位执业施细

4、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细则,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维续执业的,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般M-1-0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互认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卜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贡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第四十四条违反本细则,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互认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5、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严重M-2执业M-2-01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执业范围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卜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第三H-条注册建筑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K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

6、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一)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的;(二)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的;(三)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四)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的;(五)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业务或者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严重M-2-02未经注册擅自承担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卜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条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罚款第三十条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筑师名义从事注册建筑师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7、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般M-2-03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卜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严重十八条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M-2-04未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

8、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一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建设,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一般责令停止执业,吊错执业资格证书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变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直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卜一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货任第四十二条

9、违反本细则,未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由县皱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卜的罚款。严重M-2-05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造成质量事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值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贝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严重(不可修复)M-2-06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10、等的生产厂、供应商,造成质量事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T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严重(不可修复)M-2-07因设计腹量不合格发生市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八条、三十二条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第三十二条严重(不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二条因建筑设计质量不合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该建筑设计负有直接责

11、任的注册建筑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情节严重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修复)M-2-08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罚款一般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第三十一条注册建筑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卜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

12、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的;(二)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的;(三)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四)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的;(五)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业务或者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严重.M-2-09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1条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罚款一般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第三十一条注册建筑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K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

13、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的;(二)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的;(三)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四)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的:(五)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业务或者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严重M-2-10不保守在执业过程中获悉的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罚款一般位和个人的秘密第二十

14、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第三十一条注册建筑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卜冽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贵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一)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的;(二)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的;(三)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四)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的;(五)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业务或者超越国家规定的

15、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严重M-2-ll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罚款一般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第三十一条注册建筑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一)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的;(二)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的;(三)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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