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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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梅州市发展改革局2023年11月目录一、发展基础3(一)发展现状3(一)存在问题(三)发展形势5二、需求预测6(一)电动汽车需求预测6(二)充电设施需求预测8三、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9(一)指导思想9(二)发展原则9(三)发展目标10四、主要任务11(一)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11(二)加快推动中心城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IO(三)推动公共机构内部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1(四)有序推进各县(市、区)充电设施建设16(五)不断完善城际充电基础设施14(六)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15(七)加强配套供电服务15(八)推动车桩网高效互动15(九)鼓

2、励“光储充换综合型充换电场站建设16五、规划实施18附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领域,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基础保障。为指导我市十四五时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升充电保障能力,促进我市电动汽车应用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59号)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粤能电力2022)114号)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

3、规划。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电动汽车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约492万辆,其中电动汽车保有量约400万辆,占机动汽车保有量1.42%;我省新能源汽车约82.6万辆,其中电动汽车保有量约60万辆,占省内机动车保有量的1.78%。根据梅州市统计年报等有关材料,截止到2022年底,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约1.32万辆。初步形成适度超前的充电服务网络体系。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6.38万座(含高速公路快充站),公共充电桩80.7万个;我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3450座,高速公路快充站354座,公共充电桩约15.7万个,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桩车比为1:4。截止202

4、2年底,全市建成的公共充电桩2512个,其中接入粤易充平台的公共充电桩2244个(不含高速公路和个人充电桩),公共机构、国有企业专用桩268个,实现梅州境内所有乡镇充电网络全覆盖。-电动汽车及充电配套政策体系加快完善。十三五以来,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632号)、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粤能电力2022)114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 691号)、关于印发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

5、(粤发改产业函2018)518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二)发展形势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下,十四五时期,我国新能源汽车将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充电设施产业也迎来了重要机遇期。一一新能源汽车提速发展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随着我国持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和产业布局,未来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将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到202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对充换电基础设施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便捷、高效、安全的充电需求将为充电设施行业创造巨大发展空间,十三五

6、充电设施存量利用将全面盘活,十四五充电设施增量建设将全面激活。车充网跨界深度融合促进更好发挥充电设施网络在能源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新能源汽车与信息通信融合发展,充电网、能源网、车联网、互联网、交通网等多网融合是必然趋势,充电基础设施作为车辆、能源、交通等数据、信息的接口,将在电力系统和互联网基础设施之间起到融合作用,有效平衡电动汽车充放储电和电力系统调度需求,提升电网调峰调频、应急响应能力,实现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大功率、快充桩的研发运用促进大幅提升充电效率。充电设施朝着大功率、快充方向发展,充电效率大幅提升;同时随着充电设施智能化发展,充电桩利用效率也将不断提升,能更好满足电动汽车充

7、电需求;并且,随着私人桩的普及,有效满足私人电动汽车的居家充电补能。公共桩桩车比可适当降低。二、需求预测(一)电动汽车需求预测结合广东省电动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梅州市内电动汽车的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电动汽车占比法及线性回归法综合预测梅州市2025年电动汽车保有量。(一)电动汽车占比法根据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至2025年,梅州市全市汽车保有量为895796辆。根据广东省电动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2025年,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占省内机动车保有量的4.1%,结合梅州市实际,选取3%,则2025年梅州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为26874辆。(三)线性回归分析法通过

8、2018-2023年梅州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变动情况,测算出线性增长趋势,推算出2025年汽车保有量:计算公式如下:Y=AX+B其中Y为预测年汽车保有量X为回归变量A、B为待定系数。通过代入数据得到A为2015.7,B为4244522.2,则得到线性方程Y=+20157x-4244522.2代入数据测算得到2025年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9521辆。表2-1梅州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一览表年份电动汽车保有(辆)2018416120197177202098322023.0616100综合以上两种测算方法,同时考虑各类预测模型的局限性,本次电动汽车保有量取值为两种预测方法的平均值,则至2025年梅州市电动汽车保

9、有量约为23197辆。(四)充电设施需求预测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沸通知X粤府办2020)24号)、广东省电动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到2025年底,粤东西北地区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公共桩桩车比约1:6.4。根据前文预测,梅州市至2025年电动汽车保有量为23197辆,为达到公共桩桩车比约1:6.4,到2025年梅州市需建成公共充电桩3624个。三、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

10、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部署,助力我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支撑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为核心,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全面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布局建设,加快构建智能、高效、便捷、安全的充电服务体系,提升充电服务水平,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一)发展原则-适度超前。按照车桩联动、桩站先行模式,加强充电设施统筹规划,推动充电设施适度超前建设,形成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充电设施总体服务能力满足全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科学布局。遵循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导向,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分类合理布局充电设施,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

11、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城乡公共充电网络。-智能高效。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充电设施智能化水平和互联互通水平,推动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创新;推动电池通用化与换电设施规模化产业化,探索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鼓励进行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在拓展数据服务、新零售等业务的同时,鼓励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服务电网调峰调频、安全应急响应,同时利用峰谷电价提升充电站点运营收益,促进电网和电动汽车协同发展。(三)发展目标截止2022年底,全市建成的公共充电桩2512个,其中接入粤易充平台的公共充电桩2244个(不含高速公路和个人充电桩),公共机构、国有

12、企业专用桩268个。按照公共桩桩车比约1:6.4的要求,到2025年梅州市需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3624个2023-2025年需新增公共充电桩1112个。若电动汽车增长超预期,可在相应的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计划中调整充电桩建设规模。四、主要任务(一)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1 落实好充电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或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2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加油站配建公共充(换)电设施,积极推进建设加油站、充换电等业务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3加快旅游景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A级以上景区结合游客接

13、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倡导4A级以上景区设立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区域;4鼓励在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推进公交、环卫等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站点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网络。5鼓励有运营或维护资质的企业统筹郊区乡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电动汽车下乡。6 .加强充电运营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行业垄断、价格垄断、恶性竞争等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充电运营市场正常秩序,提高充电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充电产品质量监管,促进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充电设施检测和服务管理能力。(二)加快推动中心城区公用充电设

14、施建设已建大型商场、酒店宾馆、文体场馆、旅游景区、城市公园、医疗机构、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路内收费停车位等公共场所,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配设公共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本规划中按照两个公共停车泊位配置一个公用充电桩计算)。拟选择梅州市中心城区32个公共停车场共计4390个泊位数,至2025年新增170个公用充电桩。表4-1梅州市中心城区公用充电桩规划一览表(结合规划停车场)结合部分站点停车场资料,重点选择独立占地大型公建、景区公园等配套建设的公用停车场作为超充站的建设选址,对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

15、超充站充电桩进行规划。综合停车场及储备用地布局,规划新增18处超充站,配置199个充电桩。则至2025年,梅州市共有20处超充站(现状已建成2处),配置223个充电桩(现状已建成24个)。表4-2梅州市中心城区规划超级充电站总体布局一览表注:1.本规划所述每个超级充电站点至少配备2个超级充电桩,剩余充电桩为快充桩,并可根据需要替换成超级充电桩。2.储备用地统一按照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结合停车场及新增超充站,至2025年,梅州市中心城区新增公用充电桩共达至J26O个。(三)推动公共机构、企业内部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要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比例。鼓励企业自用车使用电动汽车,具备条件的企业内部停车场配建充电桩并对外开放。各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充电基础设施按照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表4-3梅州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表(四)有序推进各县(市、区)充电设施建设1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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