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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口市城区排水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 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城市排水突发事故,快速、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力量,调配救援设备,尽量减小事故损失和控制事故危害,建立完善有效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1.3 工作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级管理,积极开展应急处置研究,分级响应,有效处置突发事故。二是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
2、统筹安排各单位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单位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合力,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影响和损失。三是系统管理,科学决策。以保障城市排水安全运行为目标,落实预防措施,上下游系统管理,科学决策,合理调度,整体运作。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系统与污水处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活动(防汛应急处置工作不在范围内)。1.5 风险评估龙口市城区易发生排水事故隐患点主要是3个污水处理厂、4个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易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是局部大地段排水不畅、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泵站发生事故、排水管网爆管、排水设施突然断电、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排水事故等。1.6 应急物资主要包括:应急专家组;配备专业装
3、备器材并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人才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车辆、应急物资及龙口市政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组建的专业救援大队等。1.7 事故分级为了有效处置各类排水突发事件,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将排水事故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HI级(较大)、IV级(一般)。W级(一般):突然发生、情况比较简单,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对局部地段排水、社会秩序有一定影响,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就可处置的城市排水突发事故。HI级(较大):(1)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泵站发生事故
4、或排水管网发生爆管等,造成局部区域企业污水连续停排12小时以上;(2)突然发生,情况较复杂,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对一定区域排水、社会秩序有严重影响,需调度责任部门、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紧急处置的城市排水突发事故。II级(重大):(1)主要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泵站发生断电,或排水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排水干管发生爆管等,造成城市排水能力降低30%以上,限制企业污水排放;(2)突然发生、情况很复杂,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对全市较大区域排水、公共安全、社会秩序有重大影响,需要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多个部门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紧急处置的城市排水突发事件。I级
5、(特别重大):(1)城市排水自动化控制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等导致城市排水中断;(2)重要污水处理设施、枢纽性泵站发生断电,或排水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排水主干管发生爆管等,造成城市排水能力降低50%以上,限制企业污水排放;(3)突然发生,情况特别复杂,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对全市排水、公共安全、社会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需要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调动全市力量和资源进行紧急处置的城市排水突发事件。2.组织体系2. 1指挥部组成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龙口市城区排水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对本市城区排水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部署、组织实施和督察。
6、指挥:高景波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指挥:徐传禄市住建局局长宋明德市水务局局长成员单位: 政局、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应急局、住建局、水务局、财交通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医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改局、工信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气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相关镇街区等。2.2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市住建局是城区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设立排水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排水应急办)。由市住建局局长任主任,市住建局和市水务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市环卫中心主任、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开发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政科科长、市水务局供水节水科科长、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负责落实
7、国家有关城市排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排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排水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及辖区政府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统一发布应急指令和对外信息;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建立相关的专家库;收集相关信息,受理和收集有关排水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2. 3应急救援组织分工指挥部下设现场处置指挥部,并成立相关的专业组。专业组的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涉及的相关部门确定。3. 3.1现场指挥机构处置较大以上排水突发事件时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由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水务局、公安局、应急局、卫健局、
8、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由总指挥指定现场处置负责人。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现场抢险工作,迅速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协调领导各有关专业组开展工作,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现场的情况,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建议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4. 3.2抢险排险组市水务局负责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道等排水事故,由水务局牵头,组建抢险排险组;市住建局负责管理的管道和泵站等排水事故,由市住建局牵头,组建抢险排险组,市供电公司、事发地政府、有关排水单位、专家等参加。负责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和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制定抢修抢险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修力量、调用专用防护用品和
9、专用工具进行排水、抢修、抢险。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开展工作。排水事故管道管护单位负责紧急排水及排水设施的抢修、抢险;事发地政府负责居民楼院内抢险工作;市供电公司负责保证抢险电力的供应。5. 3.3安全警戒与疏散组由市公安局负责,事发地政府、交通局、住建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等组成。事发地政府负责指挥对受灾群众进行疏散和安置,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警戒防护、交通调流、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6. 3.4专家组由市住建局负责,水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市自来水公司和有关专家等参加。负责对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提出疏散区域和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
10、价。7. 3.5伤员救护组由市卫健局负责,市公安局、医保局等参加。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受伤人员救治方案,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并护送受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8. 3.6信息发布组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成立信息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住建局、事发地政府、相关排水专业部门参加。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统一进行新闻发布,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9. 3.7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市医保局、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工信局、发改局、有关排水行业单位等参加。负责组织救援物资和设备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工信局负责组织移
11、动、联通、电信等公司保障通讯畅通。3.预测预防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降低排水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1事件信息监控与报告市排水应急办统一部署协调突发排水事件的预防工作,各部门信息应在第一时间报送市排水应急办。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按照管理职能分别对城市排水水质进行监管。市应急局依法对城市排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2预警及信息发布3. 2.1监测预警市排水应急办负责排水事件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有关部门在收到地震、塌陷、城市供电系统事件等可能导致发生排水事件的早期信息后,要综合分析其中可能引发特别
12、重大、重大突发排水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排水应急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3. 2.2预警信息发布指挥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突发排水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经初步判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的级别、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警示事项、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发布机关等。I级(红色)与II级(橙色)的预警由市政府发布;HI级(黄色)与IV级(蓝色)的预警由市住建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发布。3. 3应急演练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城市排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与演练,提高对排水突发
13、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各相关单位之间的配合与沟通。10. 4培训与宣传指挥部应加强对国家有关城市排水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的相关措施等进行培训和指导。4.应急响应4. 1报告程序(1)排水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市住建局报告。市住建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排水事故。(2)排水事故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性质;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事故发展趋势:事故的信息来源、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事
14、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的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3)排水事故一经确认,市住建局须立即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4. 2应急响应程序4. 2.1应急启动市住建局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并证实突发排水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初步判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由市指挥部宣布启动有关应急预案。4. 2.2分级响应I级、II级事故应急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直接指挥;nI级、IV级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排水应急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排水企业负责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4. 2.3先期处置排水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成立前
15、,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11. 2.4基本应急(1)现场指挥要组织维护好事发地区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2)参与事故处置的各成员单位,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相应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和事故处置程序,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3)与现场处置突发事故有关的各单位和部门,在接到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主动向现场指挥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提供各种便利条件。4. 2.5扩大应急现场指挥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需要扩大应急时,应立即向市排水应急办报告,由其向市指挥部指挥请示提高应急等级或启动相关预案。5. 3信息发布6. 3.1基本原则城市排水重特大事故的新闻报道与信息发布,坚持正面引导,及时、准确、有序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7. 3.2新闻报道与信息发布内容危及城市排水安全重特大事故的概况以及对城市排水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建议公众应采取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