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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说明2、设计原则及设计内容1、在满足功能需求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以道路照明杆件作为整合的主要载体,将照明设施、交通标志标牌、交通信号灯、治安监控卡口通信设施、通信设施、公服设施指示牌及其它智能交通设施等主要街道设施进行体化合杆设置。2、本工程在进行设施整合时秉持“宜合则合”的原则,对于部分交安、智能交通设施无法与路灯杆一体化设置时需单独设置交安杆件。3、对于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综合配电柜、交安信号机,以“减量化、规范化、安全化”为原则进行集约化摆放设计,即若这两类箱体多个同时在一个路口或路段上设计时,应集中安设在道路绿化带或设施带内。4、册图纸设计为智慈综合杆工程,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智趣综合杆
2、的杆件、基础及附属管线与检查井。3、供电1、本工程负荷等级为一:级,冠兴路延长线路灯电源由已建冠兴路相邻路灯搭接引来,两个回路总负荷分别为7.51kw与6.8kw,末端压降分别为5%和4.9%;丹岳路延长线路灯电源由已建丹岳路相邻路灯搭接引来,两个回路总负荷均为7.37kw,末端压降为6.3%坚石路延长线路灯电源由已建坚石路相邻路灯搭接引来,两个回路总负荷均为5.34kw,末端压降为1.9%;融合路延长线路灯电源由已建融合路相邻路灯搭接引来,两个回路总负荷分别为6.48kw和5.76kw,末端压降分别为3.1%和2.8%三2、每个照明回路采用三相四线制(带PE线)供电方式,各相均衡搭接负荷,尽
3、量使三相负荷平衡。4、配电线路1、路灯照明配电线路采用YJLHV-O6lkV-(5X35),采用穿综合排管中的热镀锌钢管方式敷设。2、由供电干线引上至顶部灯具的分支线采用RVV-O.45/0.75kV-32.5的绝缘铜芯导线。为平衡三相负荷,灯具接线顺序为:LI,L2,L3,LLL2,L3的三相。3、每条供电回路末端电压降不高于5%,冗余量不小于204、本工程路灯电缆与附近已建或已设计工程路灯连通,并根据现状供配电情况确定是否需做电气连接。1、设计依据1、建设单位委托设计任务书;2、本工程交安工程设计图纸:3、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技术要求、标准图集、图册;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
4、015)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U)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9、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65-2011)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11、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12、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1-2016)13、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14、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
5、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18)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17、成都市公园城市智慧综合杆设计导则18、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A/T527.1-2015)19、道路交通宿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2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A25280-2016)21、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508-2014)22、人行横道信号灯控制设置规范(GA/T851-2009)23、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24、成都市交通标志及信号灯设置规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
6、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26、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27、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28、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I)高度0.5m2.5m,适用检修门及仓内设施:(2)高度2.5m-5.5m,适用路名牌、小型标志牌、治安监控卡口通信设施、行人信号灯、机动车辅灯及其它小型智能设施:(3)高度5.5m-8m,适用机动车信号灯、治安监控卡口通信设施卡口通信设施、大型标志牌、小型标志牌及其它小型智能设施;(4)高度8m以上,适用照明灯具,移动通信设施等。3、杆件结构设计应按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
7、017等规范执行。设计荷载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取值,杆体荷载增加冗余荷载设计,保证后期功能扩展承重需求。杆件尚应满足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CJ/T527-2018)中的相关要求。4、综合杆的底座、杆体、悬臂及其连接配件的设计应符合GB50068中相关规定,使用年限为25年,安全等级符合二级标准。5、综合杆杆体设施搭载应采用卡槽形式,预留接口,接口型式进行标准化设计。6、各类综合杆杆体(I、【I、III、IV、V类)采用Q355及以上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与高强度铝合金型材等新材料进行制作,挑臂及连接法兰采用Q355及以上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横挑臂应通过法兰与主杆连接,挑臂宜采用八边
8、形锥杆。附属构件在满足受力要求的前提下可选用Q235及以上碳素结构钢。7、杆体中的钢结构杆体应进行热浸锌处理,热浸锌后宜喷塑进行外表美化处理,能抗紫外线。8、主体构件(含杆体和挑臂杆)之间、杆体与基础之间以及挑臂杆与信号灯之间的连接采用法兰螺栓对接,大型标牌采用标牌白带卡槽和挑臂连接,其余设施应通过卡槽和连接件安装。9、综合杆基础设计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执行,按照杆件类型以及搭载设施进行设计。10、杆体2.5米以下部分应进行防粘贴处理,防粘贴层宜采用无色透明材料。IK杆体样式宜采用多边棱形或圆形杆的锥形杆,杆体颜色可选采用黑色、深色系、灰色或其他颜色的,并与道路沿线景观协调;
9、12、主杆和横臂应安装卡槽,适宜搭载交通信号灯、摄像机、交通标志和其它智能设施等。13、副杆顶端应预留法兰,并通过螺栓连接在主杆上,副杆上应有卡槽.综合杆连接螺栓采用8.8级以上的强度。14、综合杆应为挂载设备提供模块化、标准化的设备连接件。15、综合杆应采用姿态监测技术,实时监控杆体倾斜、被撞击等状态,并上传管理5、电缆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5、管道设计1.本工程考虑路灯、智能交通、交安、5G及天网系统的用电及通信需求,设计管道规模为6*125热镀锌钢管(4根内套PVCUO管、2根内套SVFY蜂窝管)的“6孔综合排管”。路口及部分路段过街处设计管道规模为9*125热镀锌钢管(6根内套PVCI
10、lO管、3根内套SVFY蛛窝管)的“9孔综合排管”。2、本工程采用的管材壁厚不得小于国标要求,SC125热镀锌钢管壁厚均不得低于4.5m,PVC管壁厚3.2mm3、本工程采用的热镀锌钢管内壁光滑、无毛刺,以防止缆线穿管时划伤线缆。4、为保证便于综合杆上远期设备的安装与穿线需求,每个综合杆基础旁均设一座综合井,满足照明电缆“穿上再穿下”接线需要;管线过街两端各设置一座综合井,其做法详手孔井大样图O5、综合杆基础应预置6根50mmPE管+2根75nPE管与配套综合井出线井连通。6、综合排管覆土深度为:不小于0.7米,当覆土不满足要求时,管道需考虑保护措施。7、综合排管与其他管线敷设间距应满足规范G
11、B50217-2018第5.3.5条规定。8、综合排管两端应与现状已实施管道联通。6、杆件设计1、综合杆设计应满足功能和安全性的要求,确保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合设备箱监控管理单元等构成,附属部件包括接地装置、网络接口、走线装置、密封组件、门锁、风扇等。,次 MUNIHg,卜 6M4UUJ9la1AM Z9Still xAwfj g2、综合灯杆设计应分层设计,杆体宜采用以下4个层次进行分层设计:IK综合设备箱配备的监控管理单元,应实时监测箱体环境参数和运行状态等功能。应采用智能门锁,实现远程开关门、门锁状态监测、开关门记录追踪。8、杆件布设要求1、综合杆的布设应满足点位控制、整体布局、功能
12、齐全、景观协调的总体要求。2、综合杆的设置应遵循“先路口、后路段”的原则。3、综合杆布置应结合不同断面形式及照明需求进行布设,并保持中心对齐。(二)杆件分类1、本工程根据主要搭载设施不同分为5类灯杆:I类综合杆:主要搭载照明设施及机动车信号灯。可搭载行人信号灯、公共设施指示牌、小型交通标志、治安监控设施、移动通信设施、公共广播及其他智能设施。11类综合杆:主要搭载照明设施及交通检测设施。可搭载LCD显示屏、公共设施指示牌、小型交通标志、治安监控设施、移动通信设施、公共广播及其他智能设施。Ill类综合杆:主要搭载照明设施及大型标志牌。可搭载LCD显示屏、公共设施指示牌、小型交通标志、治安监控设施
13、、移动通信设施、公共广播及其他智能设施。IV类综合杆:主要搭载照明设施及中、小型标志牌。可搭载LCD显示屏、公共设施指示牌、小型交通标志、治安监控设施、移动通信设施、公共广播及其他智能设施。V类综合杆:主要搭载照明设施。可搭载LCD显示屏、公共设施指示牌、小型交通标志、治安监控设施、移动通信设施、公共广播及其他智能设施。三)杆件布设综合杆布设可分为路口综合杆布设和路段综合杆布设。1、路口综合杆布设点位优先满足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交通检测设施等对位置有严格要求设施的需求,照明设施位置宜根据控制点位合理调整间距。2、常规交叉口综合杆布设:i进口道停止线上游90、100in处设置小类综合杆,用于
14、搭载照明及指路标志等设施。ii进口道停止线上游6080m处设置W类综合杆,用于搭载照明及车辆行驶方向标志设施。iii进口道停止线上游2832m处设置II类综合杆,用于搭载照明及视频监控等设施。iv进口道靠近人行横道处设置V类综合杆,用于搭载照明、信号灯辅灯、行人信号灯设施。中心,建立综合杆、综合设备箱的运营状态信息管理系统。16、有街景或人文景观特殊要求的综合杆,经专项论证后,可在杆杆杆体或杆杆表面增加具有文化元素的造型或装饰层,造型或装饰层应在确保杆件的功能性以及不应妨碍杆件的运维和设备加载的便捷性的前提下进行。7、多箱合一设计1、综合设备箱配套综合杆上各类设施设置的集成设备机箱,但不与交通
15、信号控制机机箱、综合电源箱以及电力或通信机箱合箱。2、综合设备箱设置原则如下:根据每个路口的大小及设备数量设置1套并预留3套的(预埋好管线和手井),非路口段在有设备需求的点位预留1套综合设备箱(预埋好管线和手井)。综合设备箱至各类监控摄像机的线缆敷设距离VlOO米。3、综合设备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颜色应与综合杆适配,为综合杆上各类设施提供安装舱位,并提供供电、接地、布线等服务。箱体应进行防粘贴处理,防粘贴层宜采用无色透明材料。4、机箱内部应分公共服务仓和用户舱,其中用户舱的仓位数量应与综合杆搭载设备的权属单位相匹配并留有余地。5、综合设备箱采用分仓设计:基本型箱内设一个公共服务仓、宜设34个用户舱;6、综合设备箱应与综合杆配套设置,综合设备箱的仓位数量应与综合杆安装设备的系统构成相匹配并有预留。7、综合设备箱应通过8根中32和2根50m的PVC管和配套手孔连通,箱体开门方向应结合行人、车辆及维护便捷性而定,综合设备箱混凝上基础顶面应高出地坪150mm,综合设备箱以及相关金属构件应接地。8、箱顶应有斜度,箱顶不应有积水的沟槽;宜用夹层结构,具有阻隔阳光轴射热的效果。箱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