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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O台智能起重机及2万套起重配件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32生产专用起重机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其他建设性质EI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3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931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 .规划名称:长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2 .审批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3 .审查
2、文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文200636号确定其为省级特色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2 .审查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3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审201361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长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相符性分析1.1 集聚区规划内容1.1.1 规划范围长垣市产业集聚区共有起重工业园区组团和蒲西组团两部分。规划总用地面积32km2,其规划范围分别是:起重工业园区组团位于长垣市
3、城南,南至纬十八路,东至经五路,西至博爱路,北至纬一路,规划用地面积24km2;蒲西组团位于长垣市新城区,东起德邻大道、西至西二环,南至崇德路,北至长城大道,规划用地面积8km21.1.2 规划年限规划年限为20122020年。其中:近期:20122015年;中远期:20162020年。1.1.3 集聚区产业定位及发展目标 发展定位:国家级特色装备制造业生产基地;河南省具有显著特色优势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研发和生产基地。 主导产业:特色装备制造业、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业。 产业空间布局:起重工业园区组团一特色装备制造业:共包括起重机械整机制造区、起重配件区、综合产业区、高新技术区、现代物流区等。蒲西
4、组团一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共包括整车装备区、汽车配件区、综合产业区、现代物流区等。 总体发展目标:“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整合区域资源为出发点、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项目入驻为根本,大力推进特色装备制造业、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产业集聚区建成科技领先、工业发达、服务业先进、国际竞争力较强、适宜居住、具有一定世界知名度的高科技长垣市产业集聚区,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1.1.4 起重工业园区组团空间结构规划用地布局结构为“一心、三轴、四片区”的结构模式。一心:综合服务中心。三轴:沿华豫大道和巨人大道的南北向综合发展轴
5、,沿纬七路的东西向综合发展轴。四片区:北部产业区、南部产业区、中部配套生产居住服务区、南部配套生产居住服务区。1.1.5相关基础设施规划(1)供水工程规划根据集聚区规划,规划期末城区规划有三座自来水厂,第一自来水厂规划供水规模6万t/d;第二自来水厂规划供水规模7万td,第三自来水厂规划供水规模6万td0目前长垣市现有一个供水厂(即第一自来水厂),该水厂位于长垣市南环路中段路北,水源取自黄河水。蒲西组团用水与起重工业园区组团均采用市政自来水(生活、生产)和消防共用的给水系统,此外还有中水回用系统。(2)排水工程规划长垣市产业集聚区排水工程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根据长垣市城市总体规划(20
6、10-2030),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规划有三座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3万t/d;第二污水处理厂规模6万t/d,第三污水处理厂规模4万t/d。目前蒲西组团污水进入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起重工业园区组团污水进入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规划的第三污水处理厂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1一级标准。目前,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运行,处理规模为2.5万11pd,占地86亩。收水范围:魏庄镇和长垣起重工业园区,即北起纬一路,西至宏力大道及巨人大道,南至经五路及魏庄镇东环路。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混凝、沉淀+纤维转
7、盘过滤”的“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工艺”,设计进水水质为COD320mgL.BOD5145mg/L、SS200mgL氨氮30mgL、总氮36mgL、总磷3mgL;出水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1一级标准(COD40mg/L、BOD56mgLSSlomg/L、氨氮3mgL、总氮12mgL、总磷0.4mgL)。1.2本项目建设情况与集聚区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产品为起重机和起重配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位于长垣市产业集聚区起重工业园区组团内,属于集聚区主导产业,与长垣市产业集聚区产业布局及主导产业规划相符合。项目使用集聚区市政供配电系统供电,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8、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长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o2、与长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长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12月24日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查,审查文号为豫环审(2013)610号。环评报告书和审查意见中主要提出了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要求。具体项目与环评报告书和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如下:2.1与“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长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定的项目准入
9、条件相符,具体见表表1-1本项目与“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项目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具有先进科学的环境管理水平、符合规划集聚区产业定位项目入驻;本项目主要生产起重机和起重配件,为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相符2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其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相符生产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其工艺技术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水平以上水平;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及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以上。3科技含量高、污染小的、能耗物耗少,生产工艺、设备及环保设施处于先进水平;本项目能耗、物耗较少,生产工艺、设备处于先进水平。相符4投资强度满足河南省
10、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木项目位于长垣市产业集聚区起重工业园区组团,投资强度满足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相符5应选择使用原料和产品为环境友好型的项目,避免集聚区大规模建设造成的不良辐射效应,诱使国家明令禁止项目在集聚区周边出现;本项目原料和产品均属于环境友好型,不会造成不良辐射效应,不会诱使国家明令禁止项目在集聚区周边出现。相符6集聚区新建项目的单位产品水耗、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清洁生产指标可以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相符7鼓励集聚区建设与集聚区定
11、位产业相关的加工项目,如起重机械加工和起重机械包装等上下游配套产品等一二类工业企业入驻;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与集聚区产业定位不冲突。相符8集聚区入驻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未履行环评手续及国家明令禁止及限制的项目不得入驻集聚区;本次环评即为项目环评手续,批复后及时组织“三同时”验收。相符9鼓励低耗水、低排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的技改搬迁和退城入园项目进驻集聚区。本项目为新建,无生产废水,废气产生量较小,可以达标排放。相符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长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定的项目准入条件相符。2.2与
12、“负面清单”对照分析表12本项目与“负面清单”对照分析一览表序号项目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对照分析1因集聚区位于城市区域上风向,限制集聚区入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禁止入驻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项目;限制集聚区自建燃煤锅炉项目入驻;本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小,且有成熟的处理工艺,废气中不含难处理的污染物;不自建燃煤锅炉。不属于2限制入驻不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及相关产业定位且污染排放较大的项目;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产业集聚区限制入驻项目,且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成熟可靠的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不属于3限制入驻项目废水中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集中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的项目
1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中不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不属于4限制入驻高耗水、废水产生量较大的项目入驻,确需入驻的需进行水资源和水环境论证,经论证可行后方可进驻;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属于高耗水项目。不属于5禁止入驻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本项目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无落后或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6禁止入驻废水中含有特征污染物物质,可能会对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造成不利影响的项目,如化学合成类制药项目、制革项目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无难降解的特征污染物,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不属于7综合产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区禁止初级防
14、腐材料生产项目进驻。本项目不属于初级防腐材料生产项目。不属于综上,本项目不属于长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负面清单”中所列限制或禁止入驻类项目。1、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新政文202144号)及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新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本项目与“三线”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本项目与“三线”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类别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态环 保红线长垣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 3
15、1.92平方公里,占长垣市总面 积的比例为3%。共涉及1个生 态保护红线,为黄河生物多样 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长垣市巨人大道与纬十 三路交叉口路西,位于长垣市产业集 聚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环境质 量底线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 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 质量的基准线,项目建设应不突 破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废气经各自处理措施处理后 均可达标排放;无生产废水,生活污 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 管网;各项固废均妥善处理。项目建 成后不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 用上线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 不得突破的“天花板”,项目建 设应不超出区域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类比同行 业,能源的消耗量不大,不属于高耗 能资源消耗型企业。同时,项目建成 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