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征求意见稿).docx
《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征求意见稿).docx(5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建设项目参保管理等内容。第一节参保登记第一条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实行属地管理。(一)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机关,包括中央国家所属在川单位)应当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二)事业单位按以下原则办理参保登记。1 .部分中央在川行业单位经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或医保关系在省本级的事业单位在省本级办理参保登记;2 .市级事业单位在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3 .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在县级社会保
2、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4 .其他中央在川和省级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在市级、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三)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在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第二条未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写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表21),机关、事业单位可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2),并提供:(一)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
3、计师事务所等提供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第三条单位参保登记事项主要包括:(一)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登记机关、成立日期、特殊单位类型、所属行业、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第四条已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应当依法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方式为职工或其他用工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写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表(表23)。机关
4、、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职工或其他用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填写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表(表2-3),机关、事业单位可填写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信息申报表(表24)o第五条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设项目所使用的人员,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第六条已在省外参加其他社会保险而申请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提供其在省外的参保缴费证明。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
5、加工伤保险。第二节变更登记第七条除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的用人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用人单位专管员、单位类型、证照代码、主管单位名称、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行业名称、隶属关系、开户银行、户名、银行基本账号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填报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表25),并提供:(一)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名称、住所、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
6、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及账号发生变化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开户许可证;(三)机关、事业单位改制的,提供批准改制的文件。第八条用人单位用工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按规定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等变更登记。办理人员新增时填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表(表23),机关、事业单位可填写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信息申报表(表24),办理人员减少时填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停保登记申报表(表26),机关、事业单位可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表27)。通过网上
7、申报的,上传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第九条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申请变更参保人员姓名、出生日期、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时,填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申报表(表28),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正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的,上传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第十条参保人员的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时,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线上渠道自行办理变更。第三节注销登记第十一条企业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清缴社会对不能通过共享获取企业注销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填报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报表(表29),并
![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https://www.yzwku.com/fileroot_temp1/2023-12/1/72411f66-265f-4d31-beba-3f72bb4362f9/72411f66-265f-4d31-beba-3f72bb4362f91.gif)
![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https://www.yzwku.com/fileroot_temp1/2023-12/1/72411f66-265f-4d31-beba-3f72bb4362f9/72411f66-265f-4d31-beba-3f72bb4362f92.gif)
![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https://www.yzwku.com/fileroot_temp1/2023-12/1/72411f66-265f-4d31-beba-3f72bb4362f9/72411f66-265f-4d31-beba-3f72bb4362f93.gi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伤保险 经办 服务 事项 征求意见
![提示](https://www.yzwku.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