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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年产500吨家用电器配件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阴市玉升磁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吨家用电器配件新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
2、)面积(m2)4448.5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专项评价判断本项目不涉及专项评价中的项目,故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阳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江阴市人民政府江阴市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澄工改办【2022】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阳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文件:关于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阳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机关: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号:澄环发(2015)4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根据江阴高新技术产
3、业开发区青阳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高新区青阳园区范围为:东至锡澄运河、南侧与西侧至江阴市行政边界、北至常合高速公路,本项目位于江阴市青阳镇桐北路31号,属于高新区青阳园区范围内,见附图7o根据江阴市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澄工改办【2022】1号),本项目位于重点工业园区高新区青阳园区(东至海港大道、锡澄运河、锡澄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暨南大道,北至顾桐路、圣杨路),见附图8。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其他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表M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第
4、四十三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项目地处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氮磷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至江阴市青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
5、,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第三十四条: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5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太湖流域县
6、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点配备污水、垃圾收集设施,并对收集的污水、垃圾进行集中处理。项目地处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不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管至江阴市青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
7、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通过在挤出工位上方设置吸风罩,将有机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文)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对含尘、含气溶胶、高湿废气,在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TO焚烧、低温等离子等工艺处理前应先采
8、用高效除尘、除雾等装置进行预处理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0%,处理效率达90%,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废气处理,可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中相关要求。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生态保护红线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共两大类,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
9、;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海域、特殊保护海岛、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I号)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等8大类407个区域8474.27平方公里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约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空间管控措施。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全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总面积1324.6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63%。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0、673.0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55%;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1227.4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53%。本项目位于江阴市青阳镇桐北路31号,结合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以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距离最近的马镇河流重要湿地5400米,距离最近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12300米,故不涉及保护区。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以及江苏省生态
11、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中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全市14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n类水质比例达到71.4%以上,45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7.8%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基本消除。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1%以上。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根据江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度)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PM-、PMIO、NO2年均浓度
12、、CO日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O38小时平均浓度出现超标,因此,判定为不达标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未达标城市需要编制限期达标规划,明确限期达标,制定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无锡市己按要求开展限期达标规划。无锡市市政府印发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主要工作任务包括调整产业结构、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调整能源结构与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八大类100多项任务和19个重点工程,力争到2025年,全市PM”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达到
13、拐点,除臭氧以外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根据青阳镇大气整治行动方案,通过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深入推进VOCs治理、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深化交通运输业污染治理、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全面推进生活源治理措施,使青阳镇大气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根据2022祥祺监测(委)字第(01513)的检测数据,特征因子非甲烷总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详解中标准要求,苯乙烯、丙烯腑、乙苯、甲苯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要求。根据引用的江阴市青阳镇中心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地表水环境检测结果统计,项目受纳水体锡澄运河监测断
14、面各水质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标准。根据江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度)可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要求。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全市用水总量不超过40.54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0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4万公顷。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
15、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本项目所选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可有效控制资源能源消耗,不会突破区域资源上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政策进行说明。3、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江阴高新区吉阳工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内。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I、工程概况江阴市玉升磁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4,公司拟租用位于江阴市青阳镇桐北路31号的江阴普凯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厂房4448.55平方米,购置国产挤出机、进口挤出机、辅机、精加工机、干燥机、混料机、切割台、冲孔机、破碎机、空压机、包装台以及冷却塔等生产及辅助设备82台(套),项目投产后,年产500吨家用电器配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