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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稿)项目名称:耿马县劫撤农林废弃物高质化利用示范园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耿马傣族他;族自治县农村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3-六、结论-56-附表-57-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土地证附件4可研批复附件5检测报告1附件6检测报告2附件7环评合同附件8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2308号)附件9内部审核记
2、录表附件10进度管理表附件11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附件12技术审查意见及专家签到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区水系图附图3项目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5项目分区防渗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耿马县劫撒农林废弃物高质化利用示范园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C254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中“43、生物质燃料加工”的“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040.02环保
3、投资(万元)44环保投资占比(%)4.23施工工期9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0是: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项目。2023年9月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单位进行了处罚(临环罚字202308号)。建设单位正在办理分期付款。用地(用海)面积(m2)20916.08(约31.37亩)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情况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环境风险有毒有
4、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风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洞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Ll、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5、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废旧木材、废旧橡胶等资
5、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和第一类“农林业”第十七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利用林业废弃物(枝丫、树皮、树根、锯末、碎单板、废木板等)和农作物秸秆(玉米秆、烟杆、甘蔗渣等)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取得耿马傣族伽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可研批复,文号为耿发改审批发(2023)28号,项目代码为2304-530926-04-05-263284o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1.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耿马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劫撒老粮点内,地势平
6、坦。西面为勘撒农场六队,东面为城子村,南面为临清高速,北面为勘撒镇。用地有城子路(乡道)经过,距离劫撒镇人民政府3km,至临清高速收费站车程仅需8分钟,交通便利。厂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等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证见附件3。同时,本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供水、供电设施成熟,项目区周边村寨劳动力资源丰富,可为项目提供充裕的劳动力资源。项目周边林业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废弃物较多,可为项目提供丰富原材料。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本评价认为该项目选址可行。1.3、 总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区呈东西长条形,项目内主要分布
7、有生产厂房、成品仓库、辅助用房、堆料场地大棚和堆料场地。其中,入口位于项目东北侧,道路连接城子路,交通便利,辅助用房位于项目入口南侧,项目堆料场地大棚和堆料场地位于项目西侧,堆料场地大棚和堆料场地东侧为生产厂房,生产厂房东南侧为成品仓库,从西向东依次分布为堆料场地大棚和堆料场地、生产厂房、成品仓库、辅助用房,项目流水线布置合理,物料流向通畅。项目区主导风向为西南风,项目区东侧5m和东北侧26m有城子村散户,位于项目侧风向和下风向,项目生产区布置于项目西侧,生产区距项目区东侧城子村散户160m,距项目区东北侧城子村散户150m,生产区布置尽量远离敏感点,有利于降低生产废气及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另
8、外,项目辅助用房用于办公休息,位于最东侧,距离项目生产区有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对办公生活的影响较小。项目绿化主要设置于生产区东侧和东北侧,能够阻挡和吸附项目废气,减小废气对东侧和东北侧项目辅助用房和敏感点的影响。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区平面布置合理。1.4、 与临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表12项目与“临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本项目相关条例项目情况符合性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发(2018)76号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7.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削减煤炭消费量,
9、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快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全面推进城乡“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逐步减少散煤销售,禁止销售和使用灰分、硫分大的散煤。本项目为生物质燃料,能够有斓域燃肖费量。符合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8.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至J2O2O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左右,全市天然气消费总量达到(HI亿立方米以上。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加快天然气支线和压缩母站、卫星站、加气站建设,完善城市燃气管网和调峰储备体系,到2020年,全市实现已通管道天然气的城市(县城)使用管道气。大力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
10、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推动绿色用能。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入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本项目为生物质燃料,属于清洁频。符合1.5、临沧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与临沧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见下表。表1-3临沧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序号责任清单内容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1全面促进资源化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发展,促进工业园区产业链接、循环耦合和生产废渣、废水、废气、余热的回收与资源化利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不合格产品和收集粉尘回用生产。符合用。2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
11、强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督促重点污染源企业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按相应标准科学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报送制度。持续推动高风险的工业集聚区、有色金属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区域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项目区生产区和堆料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废水不会下渗到地下水;项目生产生活用水为自来水,不涉及使用地下水。符合3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继续推进燃煤小锅炉区域性淘汰和高污染燃料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水泥、造纸等行业升级改造。项目在厂房内进行生产,粉碎机、破粉体机、冷却机分别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只有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12、滚筒烘干机采用旋风除尘,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符合1.6、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类别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项目情况加强工业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项目滚筒烘符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
13、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干机使用生物质燃料,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合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回收
14、利用,同时项目不合格产品和收集粉尘回用生符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产。1.7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耿马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劲撒老粮点内,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1.8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临沧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日,以临政发(2021)24号文件,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制定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1-5建设项目“三
15、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管控项目临政发(2021)24号本项目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要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获批后,按照批准成果执行。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划入一般生态空间。该项目不在耿马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水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饮用水安本工程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