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空内置百叶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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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项目名称:中空内置百叶玻璃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屹海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空内置百叶玻璃生产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42特种玻璃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7.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305-特种玻璃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I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00O环保投资(万元

2、)10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设置情况判断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甄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涉及直排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卜游500米范围内有

3、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向河道取水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向海排放污染物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无需开展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30),规划范围西至蚂蝗洞河东护焦河204国道,南至新长铁路,东至如海运河永安路,北至老通扬运河,总面积49.31平方公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30);关于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海安县环境保护局,海环审(2018)1号)。规划及规

4、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桥港路66号,根据企业提供的房东土地证可知,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根据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30),高新区功能定位为:长三角北翼创新创业主阵地、南通新兴产业集聚区、海安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和创新发展核心区。第二产业优先发展新材料、汽车与新能源、机械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及纺织等产业,培育成为海安高新区新的核心产业,第三产业包括“公铁水”联运等与制造业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导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分为新材料产业组团、节

5、能环保产业组团、汽车配件产业组团、新能源产业组团、综合产业组团、传统产业组团、电子信息产业组团。本项目所在地位于传统产业组团,传统产业组团主导产业类型为:机械加工、装备制造、塑料制品、五金制品。本项目为特种玻璃制造,产品用于门窗制造,不属于新材料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中优先发展的“有机和无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与生产”,也不属于其中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类,属于允许类,符合海安高新区产业定位。对照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30)中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分析相符性。表12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序号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不在下列范

6、围的为允许类)优先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1新材料有机和无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与生产/2汽车汽车电子、汽车发动机、汽车变速箱等高附加值关键产品以及相关研发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使用高有机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的项目、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项目3新能源太阳能光伏、新型动力电池核电装备、节能环保产品、电池组装等高耗能项目和过剩产业扩张项目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企业(单晶、多晶硅棒生产);铅蓄电池及极板生产项目4机械装备制造设备制造、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装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使用高

7、有机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的项目;涉及铅、汞、镉、铭、神排放的电镀项目、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项目5电子信息半导体生产、敏感元器件生产、电子专用测试等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传感器及其系统、在线分析仪器、在线无损探伤仪器等智能仪器仪表;通信及网络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新型元器件等电子核心基础产业;物联网和云计算终端、移动终端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普通线路板类项目废旧电器、电子废物和废五金电器类废物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

8、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项目6纺织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动物纤维、麻纤维、竹原纤维、桑柞茧丝、彩色棉花、彩色桑茧丝类天然纤维的加工技术与产品;采用染整清洁生产技术生产高档纺织面料:采用自动化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相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通榆河一、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印染项目;相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规定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安高新区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中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类,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本项目与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

9、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如下:表13本项目与高新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审查意见项目相符性分析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区域发展战略,突出区域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划的产业结构、用地布局等,加强与海安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加强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本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其要求。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以及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

10、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主要为电子信息产业园(不含普通线路板产业)的生产配套,并接纳园区内环保手续齐全的搬迁电镀企业;用地规模控制在50h?以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23.4hm2),排水量须控制在3OOOtd以下,不得已任何形式扩大;电子信息产业园其他企业排水量须在4800td以下、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区内产业转型升级,对已入区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逐步淘汰不符合区域发展战略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不在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内;项目优先选用低耗能设备,废气、废水处理采取处理效率

11、高和技术可靠性高的处理工艺。加强区域空间管控。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空间管控要求,如海运河两侧一公里范围内严格执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金属表面处理中心边界与周边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宽的隔离带,在上述区域内现有居民点等铭感目标必须于2022年底前拆迁,且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其规定的一级保护区。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的行业;本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其排口位于梆茶运河,在与如海运河交汇处下游4km左右,污水排口不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不会向如海运河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物。本项目

12、建设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管理要求。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高新区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报告书预测的总量。根据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高新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制定高新区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SO2、NoX、烟粉尘、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通过有效措施处理后,可减少特征污染物的排放,可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严守高新区资源利用上线,降低污染物排放

13、强度。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区内能源结构,提升能源、用水效率。本项目用水较小,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符合其要求。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鹰泰水务有限公司扩建、区域污水管网等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区域再生水回用率。加快推进华新热电厂扩建、区域供热管网等建设,新入区企业严禁配套建设燃煤设施,确因工艺需要的须使用清洁燃料。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高新区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编制高新区应急预案,配备必须的设备、物资、人员、并定期演练。设置有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定期监

14、测的制度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与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健全高新区环境管理机构,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与监管、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管理等事宜。新建项目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污染物、酸性废气等的污染控制与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入去企业须按要求安装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明确在线监测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组织好高新区内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企业制定了定期监测的制度,并配备和安装对应的监测设备,企业及时将信息公开。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15、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及淘汰类。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不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内;对照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1)837号),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a.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为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水源保护区约4.1km,不在红线管控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b.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海安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085号),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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