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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强化食品安 全属地监管责任,建立科学、统一、高效的食品经营日常监 督检查制度,扎实做好2022年度全县食品经营日常监督管 理,确保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 实到位,按照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2年食 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暨日常监督检查安排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根据指 导意见要求,通过对食品经营者评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 将风险分级评定结果运用与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
2、来,按照风 险等级高低合理确定日常监管频次,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针 对性和有效性。强化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 识,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指导食品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有 力保障食品安全。2022年底,全县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全面实 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2022二、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一)评定范围。对全县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小餐饮备案登记证 的单位,进行食品经营风险分级评定。(二)等级划分。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低风险)、B级风险 (较低风险)、C级风险(中等风险)、D级风险(高风险) 四个等级。总体风险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总体风险分
3、 值为静态风险分值与动态风险分值之和。总体风险分值以百 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 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风险分值之和为0-30 (含)分的, 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1-45 (含)分的,为B级风 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6-60 (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 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学校及校园周边200 米范围内食品销售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均列为D级风险。(S)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 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评定标准1 .静态风险因素:对应不同业态,依据附件所列相关静
4、 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进行评定。2 .动态风险因素:对应不同业态,依据附件所列相关动 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进行评定。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一)检查事项1 .食品销售者(含保健食品销售)。主要检查食品销售 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 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储存、不安全食品 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 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集 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 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储存及运输者等履行法律义务 的情况。2 .餐饮服务者。主要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 员健康管理
5、、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 理及公示、设备设施维护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 处置等情况。(二)检查方式根据单位职责分工,采取分局开展计划内日常监督检查, 食品科开展计划外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食品 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同时,对食品经 营者检查,要结合“双随机”要求开展。(三)检查频次1 .确定风险等级。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 法(试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 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 见的通知的规定确定辖区食品销售者和餐饮服务单位的 风险等级。2 .确定检查频次。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每
6、年至少进行1次日常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为B级的餐饮 服务提供者,每年进行1-2次日常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为 C级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进行2-3次日常监督检查;对 风险等级为D级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进行3-4次日常监 督检查。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救助机构食堂 和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 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四、工作措施(一)深入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各分局要认真 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领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及指导意见精神,务必熟悉风险评定规则、评定方式、 评定因素、效果运用等,切实有效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 理工作,将风险分级评定结果运用
7、与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来, 按照风险等级高低合理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及要求。按照指 导意见中要求的“明确风险因素、风险等级分类、风险等 级评定”等重点工作事项,对照食品销售静态风险因素量 化分值表(参考)(附件1)、食品销售动态风险量化 分值表(参考)(附件2)、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确定 表(参考)(附件3)、餐饮服务提供者静态风险因素 量化分值表(附件4)(以下简称静态风险表)、社 会餐饮服务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社会餐饮服务 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5)、单位食堂(学 校食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单位食堂(学校食堂) 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6)、中央厨房和集体用 餐配送单位
8、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 配送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7)、网络餐饮 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网络餐饮 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8)、小餐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小餐饮日常监督检查要 点表)(附件9)、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确定表(附件10)等表格,结合监管实际及风险等级高低,认真组 织食品经营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对新开办食品经营单位,要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其开办经营情况及时开展食品 经营风险分级评定工作。食品经营风险分级评定结果表格要 对应装入食品经营许可档案存档备查。(二)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1 .日常监督检查由2名
9、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进 行,检查人员在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前,应预先 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准备好相关文书。检查人员进入经营 场所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2 .监督检查人员应全程使用“食安监” APP进行检查和 记录,检查项目以“食安监” APP检查要点表为准,检查完 成后应将检查记录打印由经营者签字盖章留存和现场公示, 检查情况应现场录入“食安监” APP (点击保存到服务器即 可),由于特殊原因(如信号差,无法保存到服务器等情况) 无法现场录入的,应点击保存到本地,并于检查结束后24 小时内保存到服务器。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依规及时处理,经营者能
10、 够现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要求经营者立即进行现场整改, 并记录整改完成情况;不能现场整改的,应现场下达责令整 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期满前要及时要求经营者提交 整改报告,并将整改情况录入“食安监” APP “处理结果” 中;整改报告不能说明已整改完成的,要及时进行复查;现 场发现经营者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处理;有必要时,可对食品进行抽检,检验不合格的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经营者正常的生产活动,不 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不得开展与监督检查无 关的其他活动或谋取其他利益。五、组织实施按照科室及分局职能分工,食品科指导各分局开
11、展风险 分级管理工作,统筹下发食品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任务,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各分局具体负责辖区食品销 售者和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和日常监督检查。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食品经营风 险分级管理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等 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之 一,也是落实辖区监管责任有力抓手之一。全局要高度重视、 提高认识,扎实开展,按照班子成员联系分局责任制,形成 推进合力,结合省、市局部署要求,本着“高位推动、高效 落实、全面推进”的原则,各分局要加快推动辖区食品经营 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原则上2022年第一季度25%以上的食品 经
12、营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第二季度不低于60%,第三 季度不低于85%,确保至2022年底,全县辖区内100%的食 品经营者要全面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二)加强指导培训,深入推进风险分级。食品科要及 时与省、市局对接,要切实加强对分局的指导,要将食品经 营风险分级管理纳入对分局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作 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强化分局 工作能力。各分局要建立风险分级管理台账,实现静态、动 态风险评定结果台账化管理,随时跟踪评价风险分级管理成 效。食品科要会同局办公室强化调度考核,将食品经营风险 分级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日常监督检查使用“食安监” APP 情况纳入各分局年
13、终目标考核,列入局重点工作每月进行调 度。(三)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各分局要将 风险分级的方法、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具体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之中,防止风险分级和日常监管“两张皮”。要不断实现风 险分级与日常监管有效衔接,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 险,加大问题处置力度,提高日常监管问题发现率、安全风 险和隐患排除率、经营整改合规率,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 险,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真正构建起基于 风险管理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四)认真总结提炼,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分局要认 真总结提炼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和相关 工作建议,并及时食品科报告。各分局将推进食品经营风险 分级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及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推进 统计表(附件)餐饮服务风险分级分类汇总表(附 件12)分别于2022年3月10日前、6月10日前、9月10 日前、11月10日前,按时上报食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