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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重庆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协议指导老师继承人专业中医口中药中西医结合签订日期重庆市中医管理局制2023年11月经指导老师与继承人双向自愿选择,并经管理单位(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同意,确立师承关系。为保证完成师承教学任务,根据重庆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双方签订师承教育协议如下:一、学习时间指导老师根据继承人专业能力、资质水平确定师承学习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自年月日至一年月一日止。二、教学计划指导老师根据学术特点、专长特色确定继承人跟师实践、理论学习的方式与内容,可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方式进行。L学习方式2.学习内容3.预期成效三、主要职责(一
2、)指导老师职责: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负责继承人的跟师学习质量和传承效果。根据继承人情况确定学习期限、学习方式与内容,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严格督促、检查继承人学习,认真批阅继承人的师承学习资料。按照确定的教学计划,高质量完成带教任务。(二)继承人职责:尊师守纪,保证跟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时间。虚心学习指导老师的学术观点、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完成跟师学习任务,定期跟师实践,认真撰写跟师笔记、读书心得、典型医案等师承学习记录,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按照要求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按照确定的教学计划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四、其他事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根据实际师承教学需要自行确定。指导老师(签名):继承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指导老师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盖章)年月日继承人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盖章)年月日注:本协议一式五份,由重庆市中医管理局(区县级师承除外)、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指导老师单位、指导老师、继承人各留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