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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铅山县2022年度高质量推进美丽集镇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0号)中共上饶市委办公室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高质量推进美丽集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饶办发(2020)5号)关于认真贯彻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我市美丽集镇建设的实施意见(饶府办发2021)4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集镇建设“三年攻坚”(2020-2022年)、“三年提升”(2023-2025年)分步推进的决策部署,如期高标准完成我县美丽集镇“三年扫一遍”的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
2、作目标2022年我县继续在永平镇、鹅湖镇、湖坊镇、汪二镇、新滩乡、紫溪乡、稼轩乡、太源畲族乡及青溪服务中心等9个乡镇(中心)推进美丽集镇建设,完成第一轮三年攻坚“扫一遍”,2020年度或2021年度已开展第一轮美丽集镇建设的示范类、提升类乡镇,对标省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和技术导则,持续提升打造。以建成区为重点,兼顾辖区全域,统筹推进集镇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建共治共享,基本实现集镇面貌整体改善、产业集聚效应显现、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力打造秀在其外、慧在其中的美丽集镇,实现“环境美、生活美、人文美、产业美、治理美”的建设目标。二、建设原则(一)聚焦实现“蓝图美”
3、,实施基础类美丽集镇建设。以各乡镇有关规划为指导,根据集镇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规划以及美丽集镇建设的相关要求,做好美丽集镇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坚持长效治理,彻底解决集镇“脏乱差堵”问题,同时补齐与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基本功能设施。(二)聚焦实现“生活美”,实施提升类美丽集镇建设。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美丽集镇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完善基本功能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其他功能设施,全面提高镇区建设水平,做好乡镇风貌管控和引导,探索创新管理镇区的工作机制。(三)聚焦实现“特色美”,实施示范类美丽集镇建设。打造一流镇区设施和景观,塑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城镇风貌,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
4、高水平管理,集成落实“五美”要求,精准打造“一镇一品、一镇一景、一镇一蕴”。按照以上原则,将永平镇按照示范类集镇标准打造;湖坊镇、汪二镇2个乡镇按照提升类集镇标准打造;鹅湖镇、新滩乡、紫溪乡、稼轩乡、太源畲族乡及青溪服务中心6个乡镇(中心)按照基础类标准进行打造,其中鹅湖镇按照书院文化小镇打造。三、重点任务我县2022年美丽集镇建设要对照省五年行动方案关于持续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镇区功能、全面提升镇区品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一深化三提升”的要求,结合市指导意见关于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提升、产业提升、风貌品质提升、治理提升“五大专项行动”的部署,借鉴吸收2020年、2021年我市“美
5、丽集镇”建设成功经验,重点围绕“环境整治要到位、基本功能要完善、特色风貌要彰显”三大创建重点,统筹推进落实“美丽集镇”建设。(一)强化规划设计引领,全面深化“科学布局”。结合各乡镇有关规划,根据集镇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找准功能定位、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美丽集镇建设专项规划设计,明确任务书、责任表、项目库;扎实推进项目设计,特别是重要街区、重要地段、重要项目的设计,力争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精品项目;继续深化驻镇规划师制度,推广首席设计师制度,强化规划设计的专业支撑。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加强对“一镇一方案”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加强评审把关,全面提升美丽集镇建设的规划水平。(二)突出
6、集镇环境整治,全力实施“洁净工程”。环境整治是“美丽集镇”建设的基本任务、先导工程和贯穿始终的主线工作。要全面、深入、持续实施集镇“洁净工程落实好省五年行动方案持续深化环境综合整治要求,以彻底根治“脏乱差堵”问题为目标,以开展“洁净社区”“洁净村庄”“洁净农贸市场(菜市场)”“洁净单位”“洁净道路”“洁净河溪(山塘)”“洁净家庭”“洁净商户”等系列竞赛活动为抓手,紧扣“九大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动员和鼓励集镇区域各单位、广大居民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环境卫生水平,推动环境整治早见成效、持续见效,展示集镇洁净形象。聚焦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力
7、治脏,深化生活垃圾治理队伍、设施设备资源配置,做到所有乡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示范类乡镇加快建成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政策和运行体系,努力让“垃圾分类新时尚”在农村地区蔚然成风。二是全力治污,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推动实现“两河一湖”、饮用水源等重要水域沿线和示范类乡镇、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提升类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50%以上,示范类镇区生活污水实现“零直排”。三是强力治乱,着力整治沿街立面的安全隐患和乱象,大力攻坚清除已经开裂、脱落的建筑墙体和遮阳棚等突出安全隐患;根据各地实际对户外广告、沿街标牌等进行设计和完善,力求整洁实用,杜绝千篇一律;提升商贸街区环境
8、卫生、商业秩序管理的覆盖程度和能效水平,努力建造一流的镇区环境面貌。(三)围绕集镇功能完善,大力补齐“功能短板”。基本功能完善是“美丽集镇”建设的核心任务、关键工程。要落实好省五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镇区功能要求,聚焦道路交通、便民服务、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文体、旅游、农村生产服务、绿化照明、防灾减灾等”十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一批“强功能、补短板、提品质”项目,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功能、公共服务功能,有力保障居民生活、生态、生产需求,让集镇居民有获得感、幸福感,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服务中心。具体要实现“十好”目标:好出行,9个集镇要合理配备路灯设施,提升类以上的集镇主干道应铺设沥青,提高人行
9、道透水铺装和道路绿化水平,示范类集镇要将无障碍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道路建设系统,基础类集镇应基本满足停车需求,提升类集镇停车管理规范,至少一个停车场建有充电桩,示范类集镇要因地制宜配建大型车辆、旅游车辆停车位,并在集镇范围内合理配建充电桩;好办事,9个集镇应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类集镇因地制宜建设邻里中心;好就医,9个集镇的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符合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按照镇域人口总数合理计算床位和建设规模,同时配备防保站或公共卫生科等设施,示范类集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水平;好学习,9个集镇确保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适当考虑周边村庄就近入
10、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的设施建设,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建设规模、标准达到省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示范类集镇因地制宜推进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好养老,基础类、提升类集镇至少建有一所设施设备较为完善的养老院,示范类集镇至少建有一所服务设施完善、设备齐全、护理水平良好的养老机构;好健身休闲,9个集镇要建设文明实践所兼文化站,至少建有一个室外公共标准灯光篮球场,示范类集镇确保每个社区建有一个图书室或文化家园,提升类、示范类集镇要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好旅游,要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健全旅游标识设施;好生产,9个集镇要因地制宜发展有市场、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因势利导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基地
11、,基础类集镇要有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和技术指导配套服务设施,提升类、示范类集镇要有农业机械销售和维修点;好生态,9个集镇要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大力实施山上全绿化、通道林荫化、村庄林果化、集镇森林化“四化工程”,统筹推进乡村全域国土绿化,示范类集镇、全域旅游的集镇和有条件的集镇要建设集“绿化、文化、活化、美化”一体的休闲观光绿道,进行必要的美化亮化;好应急救援,9个集镇根据国家标准和省有关要求规划消防救援队站建设用地,设置消防救援队站,配备基本消防通信设备和消防装备设施,示范类集镇要增强雨洪管理能力,建设乡镇灾害事故预警信息传播系统。美丽集镇功能完善具体是指以下“八有”:有白改
12、黑的畅通路网、有洁净的农贸市场、有足够的停车设施、有适用的卫生公厕、有实用的文化设施、有简约的小公园小游园、有城市化的集镇管理、有自己的建筑风格。示范类集镇应全面对照“八有”要求进行功能项目完善,提升类和基础类项目不要求全部做到,而应根据集镇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几项进行功能项目完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抓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努力做到“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O(四)注重特色彰显,着力促进“品质提升”。特色风貌彰显是“美丽集镇”建设的重要任务、点睛工程。一方面,要加强“十微”工程建设,彰显人文特色。包括文旅特色“微街区”、主要出入口“微地标”、健康休闲“微公园”、公共停车“微场
13、地”、本地特色文化展示“微馆场”、本地主导产业培育“微园区”、星级“微公厕”、星级“微集市”、生态“微水系”和背街小巷“微景观”等,推进集镇功能更新升级。同时,要彰显地方人文、产业、生态、民俗等特色,充分放大集镇生态文化优势,留住生态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保护利用好古遗址、老街区、老建筑、传统村落,挖掘利用好传统民俗文化和民间艺术,打造具有传统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特色风貌。另一方面,要彰显治理特色。要落实好省五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引导群众全面参与“美丽集镇”建
14、设;建立集镇环境风貌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构建“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成立乡镇(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推行实施“街长制落实巡查和整治制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乡村深入人心,开展文明村、文明镇创建活动,让好村规、好家风、好传统引领集镇新时尚。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力量配备,补强县工作专班,县工作专班要由一名懂规划、建设业务的科级干部牵头,原则上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乡镇党委、政府是“美丽集镇”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集中力量、集中资源,精心谋划、精致建设好“美丽集镇”。(二)完善县级奖补。县乡两
15、级政府是“美丽集镇”建设经费的筹措主体,同时,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40号)和中共上饶市委办公室、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高质量推进美丽集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饶办发(2020)5号)有关精神,落实好以县为主、省市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奖补的形式用于“美丽集镇”建设,根据“示范类”、“提升类”“基础类”3种不同的建设标准及书院文化等特色彰显的要求,计划总投资3.5亿元,根据各乡镇规划项目推进进度拨付。(三)加强政策落实。积极推动中办、国办2022年1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
16、意见、2022年3月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等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重点用足三大政策:用足土地政策,加大乡镇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优先保障“美丽集镇”建设的民生项目、特色产业项目和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建立集镇用地指标与盘活闲置用地、低效用地相挂钩的制度;乡镇现有的存量划拨土地,符合规划和相关规定的,依法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转为经营性用地。用足项目、资金政策,加强对上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更多的中央、省政策资金支持、项目支持,争取更多的“美丽集镇”建设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用足金融政策,鼓励通过依法发行专项债的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补短板、惠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县级国有企业参与“美丽集镇”建设,鼓励各级国有企业、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美丽集镇”建设。同时,依法依规推进“美丽集镇”建设,“美丽集镇”建设必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