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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洋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复兴大道供热管道泮明路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西安洋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共同协商,就项目合同履约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能集团公司和陕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华能集团公司电力企业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西安洋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结合实际
2、情况,为确保双方人员在本合同履约中的安全、健康,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1总则1.1双方均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查找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1. 2双方应从组织上加强对防止违章作业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共同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标准。1.3 甲乙双方各级人员,必须熟悉、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份)、(电气部份);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份);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安全监察规定;以及各自企业安全技术管理规程、制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述规定就新为准。上述电力行业发布的规程、规定,乙方必须自购并组织学习。1.4 甲乙双方各级人员,必须熟悉、执行土建及机电安装施工工艺、技术规程、特种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对缺少的,乙方应自行购买,并组织学习、实施。2安全目标2.1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2. 2不发生一般非人身伤亡事故;2.3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2.4 不发生较大违法违规生态责任事件;2. 5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2.6在上级公司安全督查或责任制巡查中不存在重大问题;2. 7不
4、发生新冠疫情传播事件;2.8 不发生生产区域设备、设施盗窃事件;2.9 不发生职业卫生事件;1.1.1 10不发生对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其它事件:2.11不发生群体性上访等突发性事件情况;2. 12不发生因自身原因被媒体负面报道或被舆论关注,对洋东公司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3. 13.生产、环保管理指标:控制指标1)设备管理指标(1)不发生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2)不发生二类障碍、设备异常不安全事件;2)环保指标管理不发生被市(区)级及以上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发文督办整改通报事件。3双方安全责任4. 1甲方安全责任4.1.1 审查乙方资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3.1.1.1审查乙方是否具备政府
5、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3. 1.1.2审查乙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3. 1.1.3审查乙方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1.1.2 1.1.4审查乙方保证安全施工的工器具、防护设施、用具等能否满足安全的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安全防护用品,都应出具有检测、试验资质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1.1.3 1.1.5审查乙方施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暂住证、健康证明、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等材料。1.1.4 1.1.6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1.1.5 1.1.7在合同履行前,与乙方签订
6、本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1.1.6 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涉及合同约定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完整的记录。1.1.7 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针对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指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爆炸、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灼烫等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乙方设具有相应资格的专职监护人,必要时甲方派人到现场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1.1.8 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健康安全环保、劳动保护等事宜。1.1.9 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
7、,负责监督乙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1.1.10 方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以及相关备案工作完成之后,由甲方向乙方人员签发进场许可证。1.1.11 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监督乙方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其实施。1.1.12 方工程主管部门人员有权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随时监督乙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1.1.13 方负责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乙方应派有关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1.1.14 甲方或监理单位的安全人员可随时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监督乙
8、方的安全工作,纠正违章行为。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中的任何不安全行为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有权扣留其上岗证,并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 1.1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抽考,对乙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4. 1.12根据甲方规定,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时,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会签后,才能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5. 1.13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直接或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6. 1.14有关乙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各种有效资质副本、证件复印件、考试成绩单等资料,甲
9、方负责保存至工程完工后六个月。3.1.15项目完成后,甲方安全部门负责对乙方在本项目中的安全绩效进行考核并形成评价报告,把评价报告反馈给乙方。3.2乙方安全责任3.2.1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对承包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错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火灾以及一切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必须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3.2.1.1有胜任承包工程管理的项目领导班子,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等级必须满足所承接工程的需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10、。3.2.1.2能准确理解和执行甲方提供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施工图纸、质量要求、工艺要求等技术文件,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计划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3.2.1.3施工机械、车辆、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及安全需要,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核、备案,不合格的严禁进场。3.2.1.4具有两级机构的乙方必须设有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不具有两级机构的乙方,必须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工程建设的需要。3.2.2乙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不低于85分),将考试成绩及如下安全资质材料供甲方审查,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3.2.2.1
11、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3.2.2.2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3.2.2.3符合本协议要求的乙方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3.2.2.4满足安全要求的工器具、防护设施、用具等。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安全防护用品,都应出具有检测、试验资质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3.2.2.5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居民身份证、体检及工伤保险证明、户口暂住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发包单位审核、备案。乙方全体员工应足额配发劳保用品,按照法律法规、安全体系和安全计划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实施职业病防治
12、措施,规范使用劳保用品,保证人员不发生影响职业健康事件。3.2.2.6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所持有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3.2.3乙方应针对项目内容,制订安全体系、标准、管理程序和安全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变更,必须把变更内容书面报监理单位和甲方安全部门审查备案。3.2.4乙方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并向甲方通报会议、文件等内容。3.2.5在开工前,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和甲方安全部门提交项目开工报告、安全计划书,安全计划书必须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付诸实施。3.2.6乙方必须在该项目运作过程中应用适当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实现“零伤害
13、、零污染、零事故”的安全目标。3.2.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及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实行闭环管理。3.2.8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凡由乙方自身原因与过错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人身、设备等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等方式报甲方和监理单位,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报告流程如下:3.2.8.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热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和监理单位,并
14、积极配合调查。3.2.8.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除立即通知甲方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协调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3.2.8.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3.2.9乙方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因乙方的责任造成设备停运、损失,火灾及人身伤害等影响施工和安全目标的行为,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项目合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3.2.10乙方承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三措两案)、施工计划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会审通过,否则
15、该项目不得开工。对相同项目的重复施工,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如下:3.2.10.1乙方必须全面贯彻甲方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程序、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消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因素,坚决杜绝危险事件的发生。3.2.10.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乙方组织有关人员审查批准,报甲方备案。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由乙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经批准后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3.2.10.3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由乙方技术员进行全面交底。所有的安全措施的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必须有交
16、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3.2.11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乙方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交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备案,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监督其实施。3.2.12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头戴标有本单位标记的安全帽、身穿本单位的统一工作服装、胸前佩戴上岗证或参观证,无证者、未戴安全帽者、穿戴不规范者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3.2.13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在施工中乙方应定期组织好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消除,对于单方面无法消除的重大隐患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