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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烟管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华鑫尔克电器(山东)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烟管生产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54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中的“77、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5”条款的“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J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J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
2、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J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的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的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3)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3、)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属于国家、地方允许发展的产业,同时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故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2、选址合理性(1)用地性质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莱阳市冯格庄街道办事处井冈山路2号,位于冯格庄街道办事处工业聚集区内,本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用地性质要求。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2)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中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可知,项目
4、距离最近的烟台莱阳五龙河沐浴水库湿地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06-B1-008为2.5km,不在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3、本项目与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5、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建成后项目区内无重大危险源。本次环评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具体内容见本报告相关内容,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上述环保政策要求。4、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的规定,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红线规划图(见附图
6、),本项目厂址与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无相交,符合生态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烟台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可知:2021年莱阳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09mgm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O.OlSmg/m,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0.057mg,细颗粒物年均浓度0.038mgm3,一氧化碳年均浓度1.6mgn?,臭氧年均浓度0.134mgm3,除细颗粒物超标外,其他监测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全市主要河流基本满足各自功能区的要求。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n类标准。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
7、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自来水等资源消耗,为外购,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要求。5、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表2项
8、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二、源头与过程控制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由上表可见,本项
9、目满足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的要求6、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表3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O1953号)符合性分析环大气201953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
10、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烧、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符合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
11、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密闭操作空间,并采取废气两级活性炭吸附等措施。将有机废气的可能产生环节均控制在密闭车间内完成,尽量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
12、,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f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
13、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项目jfc强VOCS排放环节和工序的管理,设置密闭操作空间,并采取废气单独收集措施,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并做好记录符合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耳大气201953号)的要求。7、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4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冬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14、(GB37822-2019)项目情况5、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1.1.1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1.1.2 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1.1.3 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其中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5.2 条规定。5.3 .4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3.6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原料使用密闭桶存储;危废存放于危废间密闭桶或袋内7、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7.2.1 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
15、C)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Ia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a、调配(混合、搅拌等);b、涂装(喷涂、浸涂、淋涂、辐涂、刷涂、涂布等);C、印刷(平版、凸版、凹版、孔版等);d、粘结(涂胶、热压、复合、贴合等);e、印刷(染色、印色、定型等);f、干燥(烘干、风干、腺干等);g、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擦洗等)。7.2.2 企业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7.2.3 通风生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本项目加强管理,企业按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