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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标准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在我国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的绿色制造体系及 其标准化体系建设中,绿色工厂已成为这类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家具产业中, 木家具作为传统的制造业,在原材料的采购和利用中可能存在资源不合理利用造 成的浪费问题;在木料的开料、抛光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粉尘和噪音问题,不仅污 染环境,还会对工厂内部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导致“支气管炎、哮 喘、致癌、木尘沉着症”等职业病;在喷漆、涂胶、晾漆过程中可能带来释放有 无有害物质等问题;工厂厂区内部存在设备使用不合规、工人防护用品配备不齐 等问题,以上问题木家具
2、工厂存在的常见问题,急需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 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把绿色制造体系打造成为木家具制造业在全生命周期内绿色 转型升级的示范标杆。因此,2021年,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我国家具市场需要,申报 了该标准计划项目,工信部经过认真审查、协调,于2021年6月25日以工信厅 科函(2021) 159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批行业标 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了该行业标准制定项目,标准性质为推 荐性,计划项目编号为:2021-0567T-QB,项目名称为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 求。1.2 主要工作过程1.2.1 标准起草小组的成立标准制定计划下达后,根据中
3、国轻工业联合会工作安排,全国家具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于2021年7月21日根据该计划下达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 标准制定任务(关于下达木制柜等7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全国 家具标委会(2021) 24号),由南京林业大学牵头承担。南京林业大学在接到项 目任务后立即着手成立起草小组工作,成立了以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为主的标准 起草小组。小组成员由高校科研人员、标准化工作人员、木家具企业管理人员、 企业绿色低碳化技术人员等组成。1.2.2 起草阶段2021年8月至12月,起草小组成员分工合作。一方面收集资料、查阅相关 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如ISO/TS 14067:2018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
4、-关于量化和 通报的要求和指南、PAS 2050:2008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 评价规范、GB/T 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37612017绿色 产品评价通则、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GB/T 336352017 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等,一方面调研实木、板式等各类木 家具企业、其他行业企业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机构情况,拟定木家具绿色工厂 评价需包括的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 放和绩效七项综合评价要求等,于2022年1月底形成了标准草案。1.2.3 征求意见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
5、4月,标准起草小组根据标准草案确定的内容,进一 步查阅资料、行业调研与模拟验证等,并在小组范围内征求了技术专家、评价人 员、生产者及消费者等相关方的意见。于2022年4月底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并于2022年8月向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观察员单位征求意见, 同时在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及相关方的意见。1.3 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的工作本标准修订任务由南京林业大学和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牵头,主 要参加单位有浙江云峰莫干山家居有限公司、南京海太欧林家具有限公司等家具 企业。南京林业大学和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负责组织相关的标准化工 作(如调
6、研、编写、征求意见、汇总意见、承担审查等工作),南京海太欧林家 具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提供不同类型木家具工厂的绿色评价相关数据和消费者 咨询资料,浙江云峰莫干山家居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了不同类型木家具工厂的基 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评价等相关资料, 并参与了标准研讨等。2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解决的主要问题。2.1 标准的编制原则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编制,保证标准的规范性。2016年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7、员会组织颁布了绿 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信部联节(2016) 304号),其中要求考虑工厂生 产运行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排放,按照工厂生产业务流程建设子体系,主要包括绿 色工厂规划、资源节约、能源节约、清洁生产、废物利用、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 放等方面的标准。同年9月20日,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 586号),绿色工厂是制造 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 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2018年5月18 0,工信部发布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 361322018)o该标准明确了绿色工厂术语定
8、义,从基本要求、基础设 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按照“厂房集约 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建立了绿色 工厂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绿色工厂评价通用要求。标准的发布有利于引导 广大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依据以上文件和标准要求,本标准编制过程中,主要体现如下原则:(1)协调性原则:与木家具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与行业标准 等的兼容和协调一致,有利于标准的执行。(2)规范性原则:所述内容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涉及 的指标力求实用和可操作,尽量选取木家具行业和环境保护部门常用的指标,便
9、 于企业和第三方评价人员的理解和掌握。(3)激励性原则:为加快推进木家具行业的绿色制造,激励木家具工业企 业向“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方向发 展。(4)创新性原则:按照已有的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充分结合木家 具行业的特点,在评价要求体系中能创新的反映行业绿色工厂建设的领先水平。 2.2主要内容及其说明2.2.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要求、程序、报告和指标等。本标准适用于木家具生产型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工厂生产的木家具产品为主要零部件均采用木材和人造板等木质材料制成 的家具,包括但不限于椅凳类、沙发类、桌几类、橱柜类、床榻类等
10、木家具。生产其他类型木家具产品的企业绿色工厂评价可参照使用和执行。2.2.2 规范性引用文件给出了本标准引用的有关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引用文件主要包括相关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污染物排放标准、能源和 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环境、质量、能源及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产品生态设计通则、废弃材料和产品回收利用管理、能 源消耗限额、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清洁生产评 价指标体系、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产品碳足迹量化和通报要求和指南等。 2.2.3术语和定义给出了木家具、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相关方、绿色设计(生态设计)
11、、碳 足迹的定义。在确定木家具、绿色设计(生态设计)、碳足迹的定义时,参考引 用了家具工业术语(GB/T 282022020)O在确定绿色工厂、相关方的定义时, 参考引用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在确定绿色产品的定义 时,参考引用了以上两个标准。224评价总则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与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36132-2018) 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用要求保持一致,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 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在其基础上突出了木家具制造 业的行业特征和特性。木家具制造企业在进行绿色工厂评价时,应从以上七个方 面进行综合评价。木家具绿色
12、工厂评价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本 e 求图1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图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包括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主要侧重在 应满足的法律法规、节能环保、工艺技术、相关标准等方面要求;定量指标主要 侧重在能够反映工厂层面的绿色特性指标。木家具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 综合性评价体系。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要求工厂 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木家具绿色工厂应满足全部必选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不 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 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采用定
13、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实际需要 可采用下述几种类型的评价方法,也可采取下述方法组合或集成的方法。a)标准对照法;b)类比分析法;c)专家打分法;d)其他方法。2.2.5 评价指标要求及来源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 给出,并根据木家具制造行业特点,删除了部分不适用指标,并增加了木家具制 造行业在绿色工厂创建过程中应满足的部分具有行业特点的指标。木家具绿色工 厂评价指标的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要求、管理体系要求、能源与资 源投入要求、产品要求、环境排放要求和绩效要求等七类,每类一级指标又由若 干个二级指标组成。2.2.5.1 基本
14、要求基本要求具体包括: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基础管理职责要求,全部为 必选指标,且为一票否决指标。合规性要求从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依法排污、无事故证明、企业信用 等方面对工厂进行了规定;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 关承诺要求;管理职责要求从最高管理者领导作用和承诺、职责和权限分配,工 厂绿色管理机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绿色制造相关教育与培训等方面进行 了规定。2.2.5.2 基础设施要求基础设施要求具体包括建筑设施、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计量设备、污染物 处理设备设施和照明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以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中规定的内容为基础,对设
15、备设施指标,尤其是行业专用设备的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自动化程 度高提出要求,以更好的衔接国家目前对污染防治的最新要求,确保不使用国家 或地方文件中明令淘汰限制的生产工艺及装置,通用设备达到相关国家标准能效 限定值强制性要求,特有设备建立管理制度并完整有效记录运行,工厂应选用节 能型设备,并依据相关标准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 器具和装置。适用时应投入适宜的废水及废气处理设备,宜采取智能化管理模式 来管理基础设施,提升绿色化生产水平。对自然光利用和人工照明进行规定,人 工照明应分级设计并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控制等节能措施,对节能型照明 设备使用占比进行规定。2
16、.2.5.3 管理体系要求管理体系指标具体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社会责任等,必选指标为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上述 四种管理体系,可选指标为工厂通过上述四种管理体系的第三方机构认证并有效 运行,以及工厂履行社会责任并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2.5.4 能源与资源投入要求能源与资源投入指标具体包括能源投入、资源投入、采购和回收利用等四个 指标。能源投入、资源投入和采购的具体要求均以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中的内容为基础。能源投入中,结合木家具制造业特点将 木材干燥、涂层固化(干燥)、胶合压贴、材料养生、弯曲成型等典型用能工序 设备进行规定。对工厂用能和节能发展规划,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