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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车辆停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法规依据为规范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的停放秩序,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停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某某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的机动车辆停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力(二)小区现状目前小区业主在册登记的车辆数,已远超小区现有已建成的车位数量。停车位超负荷运营,车满为患的状况已经严重影响了小区正常的道路通行,堵塞消防通道,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重新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委托小区物业组织实施。(三)适用范围及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本小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
2、动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小区所有停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小区业主及来访车辆的使用人在小区停车须遵守本办法,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停车费。第二章申请对象月卡、月临卡使用管理实施车主身份与车牌号码联动管理,在停车月卡、月临卡办理时核实业主、业主直系亲属、租户身份以及车辆信息,并运用车牌识别系统杜绝月卡被非持卡人使用的情况。业主、业主直系亲属、租户办理车辆月卡应提交以下资料:(一)业主本人车辆办理。需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房产证、车辆行驶证,三证相互印证,认定为业主本人车辆,蛰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且完成物业备案的车辆。(二)直系亲属车辆办理(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X需提供业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户口簿、结
3、婚证等,证明该亲属与业主关系的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且完成物业备案的车辆。(三)租户车辆办理。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名字与房产证业主的名字相匹配,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租户本人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且完成物业备案的车辆,符合要求的租户一律排队办理地面停车月卡。租户办理月卡后,需暂停业主原月卡,直到租户退卡后,业主方能再排队办卡。(四)公司车辆办理。需提供包括业主(租户)名下公司车辆、公司配发给业主(租户)的车辆,业主(租户)长期租赁的租赁公司车辆。由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并与房屋产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相匹配,且完成物业备案的车
4、辆。(五)亲情车辆办理。需提供直系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资料,来证明其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属于白天前来小区走访或探望亲属,晚上不停放过夜的车辆,且完成物业登记备案的临停车辆;亲情车辆原则上停在地面停车场,需要在晚上9点前驶离小区停车场,晚上9点至次日早上8点,亲情车辆按外来车辆收费。(六)外来车辆。不符合上述5种条件的其它车辆,业主或租户临时换车驾驶进入小区的,一律按外来车辆收费。业主本人车辆、直系亲属车辆、公司车辆、租户车辆计入该户名下并公示、可根据停车场容量实际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缩减相应的月卡配额。当地下车库严重饱和时,地下月卡车和地下月临卡车,可停放至地面停车场
5、。第三章收费标准(一)本小区停车场分为地下停车场与地面停车场,停车场对业主(租户)提供长期服务,地下停车场临时车辆入内超过30分钟按时收费,地面停车场临时车辆入内超过15分钟按时收费。业主可办理地下、地面停车场月卡,租户仅限办理地面停车场月卡。(二)小区车位使用管理对居住与来访区别对待,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业主、业主直系亲属、租户停车收费采用同等标准:1、地下停车场月卡用户,人民币200元/每月;经备案登记的临时月卡车用户采用:按时收费,人民币10元/24小时;半小时之内免费,超过半小时至一小时之内收费:5元,每超过一小时增加收费:1元,24小时最高收费:10元;外来车24小时最高收费:80元
6、。2、地面停车场月卡用户,人民币180元/每月;临时车用户采用按时收费,人民币25元/24小时;15分钟之内免费,超过15分钟至一小时之内收费:10元,每超过一小时增加收费:3元;24小时最高收费:25元。地下月卡车按地下停车场月缴费,免收地面停车费;月临卡车按地面停车场收费标准,实行日缴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10元。第四章管理措施小区地下停车场月卡管理遵循公平优先、尊重历史的原则:(一)小区实行优先一户一车位制度。业主委员会为兼顾公平优先、尊重历史,在新办车辆月卡执行“一户一卡的同时(一卡,含地下月卡、地下临卡、地面月卡,根据住户的不同身份,办理相应的停车卡),对于历史已办的一户多卡不予强制
7、废除。(二)业委会有权代表业主可随时查阅停车场的日常记录。包括纸质版和视频监控录像,以及所有业主(租户)办理月卡的申请资料、缴费信息,物业服务企业需无条件配合。小区属于私人住宅,外来车辆在下午17时后,一律不准进入地下停车场,所有外来车辆、货运车辆只允许停放地面停车场。(三)在尊重历史的原则下,车位较为充足的情况下,能够全面提供办卡资料的业主,无论购房时间先后,有同等权利按照一户一卡制度办理一张地下停车场月卡;自2021年6月份开始,强制透明的办卡信息之后,不得再办一户多卡、(四)当地下、地面停车场办理月卡数量超过上限,严重饱和时,一户一卡制度将暂停,管理处有权暂停为业主、租户办理月卡;后来办
8、理的业主、租户需在管理处登记排队,按先来后到的原则办理。即买卖房屋办月卡的新业主,在删除原业主的停车月卡后,登记排队按先来后到的原则办理;放盘出租的业主为租户办理月卡的,也需要删除房东的地下停车月卡,登记排队按先来后到的原则办理;若业主收回出租屋,回家自住时,业主向管理处重新申请办理月卡,也需要重新排队办理。(五)业主新购车辆要去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申请,进入排队流程。在小区没有空余车位的情况下,将不再录入系统。每户新购首辆车除外,可享受优先排队权。换新车的业主,可在原月卡的基础上,删除旧车辆资料,更新月卡资料和新车牌。(六)所有月卡车辆短期不在小区停车场内停放的,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主动申请短期报
9、停,车辆可以保留停车月卡资格而无需缴费,报停应以整月为单位,月卡车辆主动报停期不得超过2个月,若特殊情况(如在华为上班的邻居长期在外出差)超过2个月的,请提供相关盖章证明;其他未告知的情况,如房屋买卖、出租、未进行月卡充值的,超过2个月时间的,未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取消相应车辆的停车月卡资格,被停月卡资格的业主需要重新排队申请月卡。(七)金海华府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若建立体车库、充电桩,需经业主大会表决,其收费标准、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另行制定。(八)小区所有月卡办理收取的资料,管理处和业委会有责任、有义务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向全体业主公示,并接受监督。(九)
10、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或施工作业时进出本小区,不收取停车费。第五章来访车辆管理(一)来访车辆应在小区岗亭登记,须配合接受保安员的管理询问,提供来访业主门牌号和车主联系电话,核实完毕后方可进入小区。停放车辆时,必须遵守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对来访车辆谎报门牌、联系方式等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涉事车辆立即拉入黑名单,禁止驶入小区。(二)物业服务企业和保安员应做好来访车辆的登记记录及收费工作,以便与系统中的数据核对,防止管理和收费工作混乱;如发现有违规行为,该保安员将不得在此岗位继续工作。第六章出入限制及范围(一)地下停车场西门(靠近锦花路一侧):审核备案通过、按时缴费的业主
11、月卡、月临卡、业主亲情车辆、业主公司车辆,均可自动识别进出。(二)地下停车场东门(靠近胜利路一侧):审核备案通过、按时缴费的业主月卡车辆、业主公司车辆,均可自动识别进出。(三)地面停车场:审核备案通过、按要求缴费的地下月卡车辆、租户月卡和租户公司车辆、地下月临卡和外来车辆均可自动识别出入。第七章违规处理(一)业主、业主的直系亲属、租户使用小区车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若有违者,管理处有权利处暂停、取消其停车月卡的使用资格,并在小区微信业主群、微信公众号、小区公示栏张贴公示:1、按时交纳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租户应缴纳的各类资金的义务。2、在非规划车位停车不能影响他人车辆通行
12、的,应当主动在车辆醒目位置留下联系方式,并在其他车主或物业服务人员提醒后,于规定的时间内(如:前一天晚上违停,请在第二天早上7点前)完成挪车。3、对违反规定的车辆,物业服务企业和保安员有权利采取劝阻驶离、贴单告知、上门告知等相关方式纠正违停行为,如三次劝阻纠正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利暂停月卡一个月,地下月卡转为地面月卡,地面月卡直接取消月卡资格;暂停期内,再违反三次以上者,取消其所有停车月卡资格半年。4、除了保留现有车位原状之外,任何人不得在任何车位处私装地锁,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物品私自占用车位。5、支持并尊重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付出与努力,不得造谣诽谤、不得辱骂抹黑、凡事不得先入为主。6、
13、真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和保安员管理工作,且态度要积极。7、及时缴交停车月卡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缴、堵门等扰乱小区公共秩序的行为。8、本办法规定以外可能发生对他人、对公共区域不利的情形,也将被暂停、取消停车月卡资格。(二)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他车辆,如有意外发生,车主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自离场,经发现、举报或其他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三)车主有责任确保车辆及公共区域的安全防火工作,如因自身原因导致火灾,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第八章管理规范(一)物业服务企业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专职保安的管理和引导。(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专职安保人员的管理,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理进入小区的车辆不按规定停车的违规行为,在口头(包括电话)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将该违规车辆的信息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记录在案、及时曝光。(三)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业主大会的投票结果,做好小区停车位的划线工作。(四)本办法部分内容同样适用于小区自行车和电单车的管理,若不服从管理的非机动车辆,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力实施提醒、警告、锁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