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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学习解读应急管理部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讲义)为有效防控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化工园区实现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2019年印发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同时废止。第一部分:导则的修订背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化工园区开展达标认定,精准化排查评估安全风险,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化工园区是化工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空间,全国现有公布认定化工园区6
2、40余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率持续提高,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作已成为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内容。自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印发实施以来,各地区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不断深化,化工园区无序发展、安全风险集聚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大部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明显提升,但应急管理部组织对全国化工园区开展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中反映出部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和整治提升精准性、有效性不高,一些化工园区缺乏规划统筹、功能定位不清、企业入园门槛低、配套水平不高、监管力量不足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治,有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仍然较高。修订印发导则,进
3、一步发挥导则规范引领作用,巩固深化拓展近年来化工园区整治提升相关政策措施要求,总结吸纳各地区经验做法,对推动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导则的解读问答1、导则修订的总体考虑是什么?导则修订主要考虑三点:一是充分与现有政策标准衔接。导则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与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标准规范相衔接,融合细化“十有两禁”释义(“十有”,即有规划体系,有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有“四至”范围,有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有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有封闭化管理,有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
4、停车场,有信息化平台,有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有消防设施特勤站;“两禁”,即“禁限控”目录、禁止有居民居住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明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标准要求。二是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导则针对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共性问题,结合近年来典型事故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各地区整治提升经验做法,围绕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安全风险“两集一低”总体目标,聚焦化工园区项目准入、规划布局、防控安全风险外溢和多米诺效应等重大安全风险,提出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有关要求。三是严守安全发展底线。导则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配备双电源、专业监管人员配备不达标等重大安全风险点作为直接判定为高安全风险等级
5、(A级)的特殊条款,倒逼园区加快整治提升,有效降低安全风险。2、导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导则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化工园区定义。在原导则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化工园区是指由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认定公布,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整的工业区域。对尚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和整治提升可参照执行。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有关要求。明确了不同层级滚动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化工园区每年开展一次安全风险等级自评,省级层面按照每年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复核安全风险等级,每三年完成一轮全覆盖省级
6、复核,根据评估结果开展分级管控,落实动态调整机制。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细则。导则检查表调整为“认定、选址及规划、园区内布局、准入和退出、配套功能设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等6大要素36项评估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四至”范围划定、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安全准入、封闭化管理、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等配套功能设施建设等相关要求,修改完善了评分细则、分值和直接判定为高安全风险等级(A级)的特殊条款,增加了事故扣分。3、对评估为高或较高安全风险等级(A/B级)的化工园区如何处置?导则对评估为高(A级)或较高(B级)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提出了三点处置要求:一是限期整改,整改期间
7、停止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二是整改完成后,由省级相关部门组织安全风险等级复核,仍达不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报告省级政府并提出处理意见。三是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被判定为高安全风险等级(A级)的化工园区,应在事故发生至少3个月且事故已结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提请安全风险等级省级复核。4、如何依据导则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加快实施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工程,逐步实现“两集一低”总体目标。化工园区要依据导则,逐项对照检查短板漏洞,明确排查治理重点任务和目标,针对性完善实施“一园一策”,持续开展整治
8、提升,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和安全管理能力建设,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降低安全风险。各地区要按照“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对照2025年底前90%左右的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目标要求,以导则为依据,找准辖区内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共性问题和短板弱项,制定化工园区整治提升计划,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和帮扶督导,做好高质量发展源头把控,用好监督约束手段,推动辖区内化工园区整体提升。应急管理部将加强导则宣贯解读,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督导晾晒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实践经验,持续深化巩固整治成效,不断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水平。第三部分:导则的全文学习化工园区安全风
9、险排查治理导则1总则1. 1目的为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化工园区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安全风险,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1.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1.3 基本原则1.3.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原则,规范化工园区选址,完善化工园区规划体系,明确“四
10、至”范围和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严格规划区域功能,优化安全布局,提升应急保障能力。1.3.2 严格准入,规范管理。强化源头管控,严禁列入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目录的、不成熟工艺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园入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采用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的,应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严密防控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规范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1.3.3 系统排查,重点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化工园区每年开展一次安全风险等级自评,省级层面按照每年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
11、复核安全风险等级,每三年完成一轮全覆盖省级复核,根据自评和复核结果,针对性完善并落实“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加大安全投入,加强配套功能设施建设,有效防范多米诺效应,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降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2认定化工园区应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认定公布,认定手续齐全、资料完备,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3选址及规划3.1 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的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位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符合所在设区的市国土空间规划,“四至”范围明确。“四至”范围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修订相关规划。3.2 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局,选址具有良好地质、地形、水
12、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3.3 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总体规划应包含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或独立编制专项规划。3.4 化工园区应充分考虑选址安全,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3.5化工园区应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并有效实施。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发生变化、或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导致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显著提高、或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升高要求按照高(A级)或较高(B级)安全风险等级管理、或发生较大及以上或造
13、成重大社会影响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重新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3.6化工园区应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化工园区所在地和涉及的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3.7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4园区内布局4.1 化工园区应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劳
14、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4.2 化工园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应与生产功能区相互分离,布置在化工园区边缘或化工园区外;消防站、应急响应中心、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应满足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并考虑涉及爆炸物、毒性气体、液态易燃气体的装置或设施的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4.3 化工园区应评估化工园区布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对多米诺效应进行分析,采取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降低区域安全风险,避免多米诺效应。4.4 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应对项目(企业)与周边企业的相互影响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优化平
15、面布局。5准入和退出5.1 化工园区应严格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制定并落实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及时动态更新。5.2 化工园区的项目准入应有利于形成相对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实现化工园区内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安全风险可控。5.3 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由具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危险化学品
16、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资质应满足有关要求,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5.4 化工园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建设项目和企业安全准入与退出机制,化工园区和企业应建立健全承包商安全准入与退出制度、黑名单制度并有效执行。5.5 化工园区内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依法予以关闭。5.6 功能设施6.1 化工园区供水水源应充足、可靠,建设统一集中的供水设施和管网,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需求。化工园区附近有天然水源的,应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6.2 化工园区应保障双电源供电,满足化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