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800吨核壳聚丙烯轻质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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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杭州万骥轻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800吨核壳聚丙烯轻质材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万骥轻质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8六、结论50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厂区地理位置图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卫星图附图4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5临安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照片附图7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临安区“

2、三线一单”图集-生态保护红线附件附件1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土地证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政府同意证明附件6总量平衡控制函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杭州万骥轻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8(M)吨核壳聚丙烯轻质材料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6_0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Izl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9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132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因否口是用地面积(m2)5500(租赁)专项

3、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对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本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规定,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1“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号“三线一单”内容本项目对照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临安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可知,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大气根据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常规监测点监测结果统计结果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

4、量现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废气经有效I攵集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底线水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川类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州临安太湖源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产生污染。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额外占用土地,且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远低于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管控单元及准入清单根据表1-2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临安区太湖源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O11220012)管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5、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杭环发(2020)56号)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工业区,属于临安区太湖源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O11220012),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临安区太湖源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及符合性分析序号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空间布局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该区块的功能定位,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符合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

6、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企业周边已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所在地现己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为达标区,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按要求进行替代削减。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

7、不属于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企业建设投产后,应依据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的要求。(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C0D、氨氮。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COD、氨氮可不进行替代削减。本项目投产运营后,企业需替代削减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汇总表如下所示。表1-3企业需替代削减污染物排放汇总一览表(单位:ta)污染物名称本项目排放量总量控制

8、建议值替代削减比例区域替代削减量废气VOCs1.3931.3931:11.393由上表,本项目建成后企业VoCS排放量为1.393ta,削减比例按1:1,则VOCS替代削减量为1.393tao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木)和临安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该项目不属于禁止发展和限制类产业。(4)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

9、要求本项目为年产10800吨核壳聚丙烯轻质材料建设项目,项目类别为二类工业项目,经核实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规定的淘汰、禁止、限制行业;根据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2022)6号,2022年3月31日颁布)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所以本项目实施也能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

10、省实施细则和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的要求。项目在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5-330112-07-02-229473).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要求。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14”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否合一是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根据本项目设计方案、建设规模等进行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1、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安全合理处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工业区。本项目的行业类别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空间布局引导,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满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

1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地属于大气环境达标区。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建设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

13、明确、不合理本环评报告表不存在以上问题符合根据以上对照分析情况,本次项目建设满足“四性五不批”的相关要求。3、太湖流域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源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符合性分析表1-5与太湖源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相符彳隹分析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四节治理分区根据不同区城对太湖水环境的形响和作用,将太湖流域划分为太湖湖体保护区城、江苏上游地区、浙江上游地区和太湖下游地区四类区域,实施分区治理,提开治理精准化水平。太湖湖体保护区域重点加强蓝藻水华的监测预警和打捞处置,科学推进重点水域生态清淤,促进重点区域

14、水生植被恢复,改善湖泊生境,提高湖泊生态功能。江苏上游地区主要包括无锡帝、常州市和镇江市,该区域入湖污染负荷较高,是入湖污染负荷防控重点区域,主要通过优化调整涉磷等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深入推进面源污染洽理、加强河网湖荡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完善水网工程体系、强化水资源调控、促进水体有序流动等措施,大幅削减各类入湖污染负荷。浙江上游地区主要是湖州市、杭州市的临安区和余杭区,通过加强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控,减少面源污染,强化城市生活污染治理,实施以水源涵养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实现清水入湖。太湖下游地区主要包括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嘉兴市、杭州市的

15、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临平区等地,以及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金泽镇和朱家角镇,坚持节水优先,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全力提升河网湖荡水质,恢复水生态功能。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工业区,属于浙江上游地区,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第三章大力推进污染治理/以减磷控氮为主线,以太湖上游为重点,深化控源截污,加强环保垫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内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涉氮磷项目减量替代合账,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标准,严格控制入湖污染负荷。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的浙江上游地区,为重点管控对象,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第六章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第一节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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