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钦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方案.docx(1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钦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灵山县“2.22”、桂林市“5.5”出租屋较大亡人火灾 事故教训,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 区“618”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的工作部署,进一 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工作方案 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重要论述 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以“防大 火、控小火,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为主线,全面夯实火灾预防基层 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坚
2、决预 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为新 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和建设壮美广西、平安钦州提供坚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二、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王雄昌 副组长:马相聪 黄定俊 钟乾堂 黄维政成员:黄开立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市委政法委委员刘少南 蒙跃 冯晓斌 黄智森 姚焕杰 黄敏 潘有南 陈建军 杨永冲 肖红元 陈朝文 陆基 黄泉源 翁亮锦 陈光权 郑大军 黄克强 吴东 许锋 刘富强 黄辉 韦 甘智卓 李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市应急局党组成员市消防
3、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钦南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钦北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灵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浦北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钦州港区管委副主任钦州高新区管委副主任(分管综治)(分管综治)(分管综治)(分管综治)钦州保税港区管委经济发展处副调研员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社会服务局局长 钦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钦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钦州港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钦州保税港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灵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浦北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钦南区政法委副书记 钦北区政法委副书记 钦州港区综治办主任 灵山县政法委副书记 浦北县政法委副书记主任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黄维政支队长兼任
4、,副主任由市委政法委 黄开立委员、市应急局黄智森党组成员、市消防救援支队姚焕杰 副支队长兼任,成员由各单位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 要负责日常协调工作。三、工作步骤(一)市级试点阶段(7月31日前)7月25日前,钦北区政府完成钦北区鸿亭街道办综治网格中 心、金中花园、泽源小区老旧小区、工业品公司宿舍群租屋,钦 南区政府完成钦南区高新区曙光园劳动密集企业、电动自行车现 场燃烧实验场地等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标准化建设试点任务,并 做好试点现场会筹备工作。7月底,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全市各县 区(管委)政府分管领导、政法及消防等相关人员召开全市现场 会;现场会由市政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办;钦南区政
5、府和钦 北区政府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并负责协调和落实试点建设费用。(二)全面推广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1、排查摸底、明确底数:各地要组织各乡镇(街道)、村(居) 民委员会等基层网格力量,对辖区居民房、群租房及住宅区的建 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网格化排查,落实好小场所清违规住 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可燃、易燃杂物,住宅阳 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障碍物,查违 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四清一查”活动,切实排查整治一批 消防安全隐患;通过排查,切实摸清属地和各企(事)业单位已 建、在建或待建的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情况,建好各地各级综治 网格台账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
6、电场所台账(附件1),并于8月15日 前上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存档备查。2、选取试点、多点开花: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 理区管委参照市试点现场会做法,在当地选定并落实1个劳动密 集型企业、1个乡镇(街道)综治网格中心、1个社区(含1个 城中村、1个“三合一”、1个群租房)作为本辖区电动车停放充 电场所试点,制定建设工作方案,落实试点建设经费,建立完善 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并在9月20日前完成各地试 点建设报市消防救援支队(附件2),适时召开各县(区)政府、 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的试点现场会,确保市级试点成果落地生 根、多点开花。3、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
7、理区管委要参照试点建设标准要求,组织所属政法、消防救援大 队、乡镇(街道)、社区及派出所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推动电动 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三)督导检查和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2月20日)9月3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县区(管委)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 放场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并适时通报 建设落实情况;市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政府政务督查、安全生 产检查、消防工作考核等工作内容;12月20日前,市政府将以自 治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作为验收标准, 结合各地试点成果,深入各县区(管委)对电动车充电场所规范 化管理及建设工作进行综合验收,建立
8、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验 收结果直接和责任倒查挂钩。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 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列入本地区消防工作重点内容之一,切实将开展电动自 行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及管理工作提上政府的重要 议事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基础投入,全面规范落实 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坚决遏制“小火亡人” 及电动车火灾亡人势头。(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 分管领导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及管理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建设经费和综合保障;相关 主
9、管部门、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对全市范围电动车存放、管 理、充电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底数台账,切实做到隐患底数 清、情况明,确保监管“无盲区”;各地要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 有步骤推进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及 管理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 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建设成 效。(三)开展常态宣传,强化督导问责。各县区政法部门落实 综治网格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做 到“四个凡是Z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必须进行现场警示教育, 组织新闻媒体和当地群众,宣讲火灾危害、火灾成因和存放、充 电要求,警示教育群众
10、;凡居民小区、村民自建房、出租屋、住 宅楼“三合一”场所,必须张贴通告和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 组织居民观看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凡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 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必须在当地新闻媒体集中曝光;凡居民 小区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必须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电动自 行车的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企业。各级政法部门和消防部门 要指导好乡镇政府、街道办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的 综合治理,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村(居)民委员会、 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及时劝阻和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杜绝电动自行车因违规停放 充电引发火灾事故。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电
11、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 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及管理工作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和通 报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发生电动自 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 人员的责任。各地推进落实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 报办公室;各地、各相关单位工作总结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报 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市政法委黄振东,电话:,邮箱:;联 系人:市应急局叶复科,电话:,邮箱:;联系人:市消防救援支 队梁一铭,电话:,传真:,邮箱:。附件:1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2 .各县区(管委)试点单位(场所)统计表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
12、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县区/管委):类别序号名称地址停放电动 车数量智能充电 桩数量责任单位、责任人 及联系方法备注(已建、 待建、在建)劳动密集型 企业社区(含老 旧小区、城 中村)出租屋或群 租房各县区(管委)试点单位场所统计表序号县区(名称)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名称及联系人、电话)乡镇(街道)综治网格 中心(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社区(含老旧小区、城中 村、群租房)(名称及 联系人、电话)备注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7月6日印发ICS 13. 220 01C DB45广西壮族 自治区地方标准DB 45/T 15532017
1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Fire safety regulations for electric bicycle parking and charging place2017-06-25 发布2017 -07 -25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一般规定25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26安全疏散27消防设施和器材38电气要求39消防安全管理4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提出,由广西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本标准主要
14、起草人:李伟民、徐学军、万绍杰、唐婕、邓剑华、罗晖、张秋霞、黄靖、何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安全流散、消防设施和器材、电气要求、消防安全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广西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己 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不停放充电场所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卜列文件对广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099.3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15、第2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GB 13495. 1消防安全标志第I部分:标志GB 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20517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器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汽车库、修车摩、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84自力戚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火灾耳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974消防绐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他3术语和定义卜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作为能源,能实现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交通I:具,本标准仅适用电动两轮自行车。充电从外部电源供给静电池直流电,将电能转化为化学能并贮存在蓄电池的过程。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用J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场所(包括与自行车混合停放场所).3.4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设置TF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可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的场所。3 . 5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