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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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安监(20XX)155号)等规章和上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监管工作,我市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登记及信息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范围(一)在我市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所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活动的安全培训机构;(二)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活动的安全培训机构。二、登记内容安全培训机构对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附件1),如实登记场所条件、师资力量、培训项目、教学管理等信息。三、登记程序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和信息公开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指导,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各区)应急管理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实施。登记程序和相关要求如下:(一)安全培训机构向辖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登记申请。安全培训机构按属地原则向培训场所所在的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安全培训机构登记表(附件2)及承诺书(附件3),并在“xx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信息系

3、统”登记相关信息。安全培训机构应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各区应急管理局登记并核实相关信息。各区应急管理局收到安全培训机构的申请后,对安全培训机构信息进行登记,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登记的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登记申请。(三)如基本条件发生变化,安全培训机构应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辖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变更登记申请。辖区应急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四、信息公开各区应急管理局在每月10日前,将新增和基本条件变化的安全培训机构信息及核实情况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在每月20日前,通过局官网统一向社会公开新增和基本条件变化

4、的安全培训机构基本信息。五、监督管理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不定期抽查辖区各安全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保持情况,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应依法予以查处。为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信用监管,督促提升培训质量,市应急管理局将适时公布培训机构学员的考试通过率和诚信等信息。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12月14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X安监规f20XX)6号)同时废止。特此通知。附件:1.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 .安全培训机构登记表3 .承诺书XX市应急管理局20XX年X月X日附件1ICS

5、13.100C75备案号:56086-2OXX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Q/T8011-2016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Thebasicconditionsofsafetytraininginstitutions2016-08-29发布2017-03-0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II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宣教办)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华北科技学院、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磊、冯平章、张庆国、马汉鹏、薄书平、薛映宾、董喜明、郝红、甄妍。安全

6、培训机构基本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各类安全培训机构以及自主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 1安全培训safetytraining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2.2安全培训机构safetytraininginstitution对外承揽安全生产培训业务,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2.3自主安全培训selfworksafetytraining生产

7、经营单位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3基本条件3.1 安全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3.1.1 配备3名以上专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3.1.2 有健全的培训管理组织,能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设计,有学员考核、培训登记、档案管理、过程控制、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3.1.3 具有熟悉安全培训教学规律、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师资力量,专(兼)职师资应当在本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3.1.4 具有完善的教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培训有效实施。3.1.5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同时满足6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后勤保障设施。3.2从事自主安全培训活动

8、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条件从事自主安全培训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参照本标准3.1的条件要求执行。3.3从事现场安全培训的基本条件采取现场培训的,具备与所承担的安全培训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设备及相应的硬件设施。3. 4从事远程安全培训的基本条件采取远程培训的,具备满足远程培训所需要的教学设备和基础设施,建立课程质量评估和教师评优淘汰机制,配备远程培训管理员,建立或共享网络化的培训和信息管理平台,具备远程培训和远程互动交流功1. 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培训机构基本条件3. 5.1具备本标准3.1要求的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4. 5.2具备与所培训作业类别相适应的实际操作条件。5. 5.3具备与所培训

9、作业类别相适应的教学场地。6. 5.4具备与所培训作业类别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教师。专(兼)职教师应当在相应作业类别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附件2安全培训机构登记表机构名单位性注册地电话法定代电话办公地培训场师资及共()人,其中:培训场地共()平方米,其中:办公()平方米;档案室()()个,()平方米,培训位平方米;理论教室()个;实操教室基本情况()个,()平方米,位()个。实操设备()台套,培训产权性质:口自有;口租赁,租赁期限:年。培口低压电工作业;口高压电工作业;口电力电缆作训业;口继电保护作业;口电气试验作业;口防爆电气作业;口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口登高架设作项业;口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口制冷与空调目设备安装修理作业。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培训机机构自愿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培训机构构登记申请,并将如实登记相关信息。附件3承诺书我单位根据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文号为:120XX)号),特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登记申请。我单位郑重承诺:本次所登记内容及所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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