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2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l编制目的为规范我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防范燃气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升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效、有序组织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XX市燃气管理条例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燃气安全事故
2、应急预案XX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1.3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乡(镇)、各部门、燃气企业及燃气自供单位、咨询机构等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1.3.2协调配合。各单位、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同时根据突发事件的地点、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按照专业管理和响应程序分级进行处置。1.1.3 属地管理。各乡(镇)负责辖区内职责工作。1.1.4 以人为本。坚持以“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为前提,尽量减少人员伤亡为前提;以尽可能控制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最短时间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为目标。1.1.5 专业处置。燃气企
3、业和专业队伍做到先期处置和突发事件中的专业救援;做到及时发现、准确判断、迅速报告,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1.1.6 限时出动。接到发生突发事件报告后,XX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动身赶往现场指挥抢险;接到命令,各成员单位组织的救援人员和抢险车辆必须在5分钟内启动赶往现场。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发生除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和开展先期处置外,还要积极配合和落实上级预案要求。1.5 风险评估XX县辖区内现有燃气供应企业3家,单个场站最大LPG储气设施总水容积200m
4、3,全县LPG储气设施总水容积300m3,单个场站最大LNG储气设施总水容积6011全县LNG储气设施总水容积60f(不含汽车加气站);最大LNG储气总水容积60m3,市政中压管道27km,庭院燃气管道14km。保有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各型钢瓶约10万只。当发生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暴风雨等,均可能对燃气设施造成破坏,引发次生灾害;另外,设施的运行疲劳、质量隐患、内外部腐蚀、外部人为侵害等,也可能导致设施破坏,引发燃气泄漏,进而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此外,燃气质量发生变化,聚集性、密闭性使用燃气,也可能发生集体性中毒突发事件。大面积和长时间的燃气中断供应,可能由于燃气设施的受损或自然灾害和燃
5、气上游状况影响而发生。1.6 燃气突发事件分级根据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一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二级)、较大燃气突发事件(三级)、一般燃气突发事件(四级)四个级别。1.6.1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一级):一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一次造成重伤或急性中毒100人以上;高压燃气管道或站场燃气泄漏并导致高压系统或储罐爆炸;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因燃气供应中断,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停气48小时以上。1.6.2 重大燃气突发事件(二级):一次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一次造成重伤或急性中毒50人以上100人
6、以下;因燃气供应中断,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停气24小时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造成重要交通枢纽如机场、铁路等停止运行;燃气储罐液相泄漏,导致剧烈燃烧。1.6.3 较大燃气突发事件(三级):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一次造成重伤或急性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发生燃气泄漏,引发周围建、构筑物火灾;需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造成重要单位、重要公共建筑物、客运站、广场、商业集中地周边道路交通中断;因燃气供应中断,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停气24小时以上。1.6.4 一般燃气突发事件(四级):一次
7、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一次造成重伤10人以下或者急性中毒5人以上;储罐或中压管网发生泄漏,并导致燃烧;因燃气供应中断,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停气24小时以上;因燃气泄漏,发生1户以上居民用户同时爆炸。(上述内容中涉及数字或等级的,以上为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2.1 领导机构与职责2 .1.1设立XX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成员: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
8、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支队、XX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市场监管局、XX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XX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燃气企业等单位分管领导。当发生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时,县指挥部成员必须按照县指挥部指令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县指挥部成员未在本县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按职务排序递补。3 .1.2县指挥部主要职责: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贯彻落实燃气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燃气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
9、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相应级别;根据燃气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XX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及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管理及调配;负责应急管理和宣传培训。2.2 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2.2.1县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住建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人组成。2.2.2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与
10、有关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与市住建局等上级部门联络;负责安排县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县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行动;根据县指挥部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突发事件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审查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应急情况简报;负责应急响应
11、期间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负责组织全县范围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按照县指挥部的指示,负责燃气突发事件的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演习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XX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他部门做好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2.2.3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燃气突发事件的全面应急指挥,行使指挥部的全部职权。必要时,将涉事燃气企业应急指挥部第一负责人列为现场指挥部副指挥长协助和配合应急指挥工作。当指挥长不在现场时,可以指定现场指挥部第一负责人,行
12、使指挥长授权职责。2.3成员单位与职责2.3.1县政府办:按规定程序及时将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传达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县指挥长的指令,通知有关单位响应。2.3.2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协调县内外各新闻单位、网络媒体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2.3.3县住建局:负责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在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发生时,判定事件等级,建议启动本预案,报县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县指挥部的指示,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事件发生后开展疏散、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建立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抢险专家库;参与对一
13、般突发事故进行调查。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恢复市政道路、城市桥梁的抢修与恢复工作。2.3.4县应急局: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与“110、122”实时通报救援抢险车辆通行情况(出动位置、路线),保障救援车队通讯畅通;在职权范围内调度有关应急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保障;牵头组织一般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调查处理。2.3.5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任务;统筹指挥“119”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搜救事故现场被困和伤亡人员;组织实施事故现场侦测、救援过程的危险监控、灭火、洗消等救援行动;与属地乡(镇)人民政府、XX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助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救援行动结束
14、后污染物的洗消、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根据事态发展状况提出救援工作意见建议和需协调解决的事项。组织开展或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2.3.6县公安局:统筹指挥“110、122”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协助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挥有关乡(镇)公安机关做好应急准备,负责制定人员疏散、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稳定,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人员疏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交通管制等相关工作实施情况;制定城镇燃气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参与处置城镇燃气道路运输事故;负责事
15、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城镇燃气应急演练活动。2.3.7县卫健局:统筹、指挥、协调“120”应急救援工作。实施事故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现场伤病员紧急救护,转运伤员到定点医疗机构,指导、协调医疗机构开展事故伤员的院内救治工作,统计、报告伤亡情况;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紧急医疗救护进展情况;参与城镇燃气应急演练活动;按规定及时报送、传递相关事故信息。2.3.8XX生态环境局:负责事发地的环境监测,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处理方案的建议;指导和监督污染物的处置及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污染物处置与生态环境恢复进展情况;参与城镇燃气应急演练活动。2.3.9县
16、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负责事故救援现场的气象监测分析和气象预报等工作;参与城镇燃气应急演练活动。2.3.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制定,负责应急救援期间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参与燃气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组织实施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工作;为城镇燃气突发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协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有关产品质量检测等技术支持;配合处置食品、医药生产行业涉及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及相关事故调查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或参与城镇燃气应急演练活动。2.3.11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调运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组织制定城镇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查处城镇燃气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